索引号 | 01525645-5/20231204-00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 发布日期 | 2023-12-04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完善过渡期政策措施,制度化、清单化、项目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一、帮扶政策无缝衔接。在保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出台《保山市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等6份纲领性文件,行业部门优化教育、医疗、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主要帮扶政策,过渡期累计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配套政策文件100多个,其中:2023年,制发保山市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工作要点、发展庭院经济的指导意见等16个文件,构建了“6+N”的政策体系。
二、增收政策落实到位。制定《保山市2022年稳增长15条政策措施》和农村居民持续增收、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农业现代化等10个“三年行动计划”,其中:2023年制定产业发展促增收、稳岗就业促增收各6条措施,督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到位。推广“订单收购+分红”“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土地租金+务工工资+返利分红”等利益分红模式,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三、小额信贷不断优化。优化过渡期内小额信贷政策,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立承贷金融机构共享的风险补偿金账户,推广运用“融信服”贷款平台,拓宽、优化脱贫人口贷款渠道。2023年小额信贷新增贷款9619户4.8亿元,贷款余额21935户10.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