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33000MB1632050L-/2022-1008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能源局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主体 发布日期 202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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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国能乌海能源五虎山矿业人身伤亡

2022101日,国能乌海能源五虎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矿为正常生产煤矿,核定生产能力200万吨/年。事故发生在辅助运输系统改造工程掘进工作面,该工程又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承包。2022101日夜班,辅助运输系统改造建设项目(缓坡斜井)掘进工作面空顶区顶板冒落的岩石砸中支护工李某某头部,致其受伤死亡。

经分析,事故原因为:辅助运输系统改造建设项目(缓坡斜井)掘进工作面班长徐某某违章指挥,驾驶综掘机违章作业,掘进2个循环后才停机,后擅自将机载前探梁临时支护降下并将掘进机后退,支护工李某某进入空顶区准备支护顶板时,被冒落的岩石砸中,导致事故发生。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一是外委队伍赶工期、赶进度,现场冒险蛮干问题突出,“三违”行为多发频发。当班班长习惯性违章指挥、带头违章作业,无视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不按规定的支护顺序支护作业,且空顶距离超过规定。

二是煤矿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外委队伍管理混乱、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履职,以及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划分不清、履职不到位等问题视而不见。

三是煤矿未真正将外委队伍纳入统一管理,对掘进工作面顶板破碎的情况未采取超前管控措施,对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监督管理严重缺位,未能及时纠治现场违章行为。

四是上级公司驻矿包保组未按要求履行包保责任,安全监督检查不力,导致外包工程施工违章作业长期存在。

五是煤矿企业未吸取今年其他煤矿发生的顶板事故教训,重生产轻安全,导致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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