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市能源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落实法治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度重视能源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并认真撰写个人述法报告。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制定实施《保山市能源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保山市能源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全力完成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三是研究解决问题。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局党组2021年两次专题听取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困难问题,研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并安排下一步工作。四是高位推动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保山市能源局2021年能源工作要点》,制定《保山市能源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重点及普法工作计划》。
(二)切实强化学习。一是学思想。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7月19日开展了理论中心组第8次集中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并对《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进行集中学习;11月1日开展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12次集中学习,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专题学习,会上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别做了交流发言。二是学法规。8月27日,市能源局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当前全市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开展集中学习。同时多次利用周一例会集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专题学习。
(三)落实工作措施。一是强化督导检查。重点结合能源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法》《油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及能源安全职责要求,1-11月对五县(市、区)、园区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促检查12次。二是规范立法工作。市能源局2021年未涉地方立法任务及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没有出现失效规范性文件继续使用情况和新制定规范性文件;及时按照要求组织开展能源行业有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1年未废止和修改有关规范性文件,未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未发生重大行政决策。三是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放管服”“政务服务”等工作,着力简化用电报装审批程序、压缩建设时限、降低用电成本,切实提高电力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加大宣传教育。一是开展应急演练。6月16日,市能源局联合国家管网德宏输油气分公司保山作业区及相关单位,开展中缅油气管道高后果区天然气泄漏政企联动应急演练,全面检验各级政府和德宏分公司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对周边小区群众开展油气管道保护宣传,切实保障管道安全运营和沿线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提供安全咨询。6月16日按照市安委办要求,协调保山电力公司、南方电网保山供电局等企业配合做好“6.16安全咨询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小礼品、现场宣讲《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及用电安全知识、应急避险、火灾等有关常识,有效提高了市民的安全防范意识。三是加大宣传频次。市能源局在对能源企业督查检查过程中,均对能源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同时对“保山应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报送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报送各类法治信息。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治建设谋划上还不够。市能源局工作的前瞻性还不够,对推进法治建设缺少系统的谋划,更多局限于按部就班、见子打子。二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尽管在机关认真组织“学法”,但在“用法”方面还不够,全局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三、2022年工作安排
在来年的工作中,我局将紧扣能源中心工作,全面推进能源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促进能源立法与发展改革相协调,努力实现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推进能源行业普法。强化法治意识、提高法治能力。充分依托能源行业普法机制,严格落实定期法治培训制度,推进普法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根据不同对象,分类指导,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二)持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将能源依法治理贯彻到能源监督管理各环节。健全重大决策事项的规则和程序,完善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运用好12398能源监管热线,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三)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确保“三项制度”在能源安全管理执法领域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使能源行业管理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