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8-0-13_C/2015-0821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4-01-30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老年人体育协会201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
第一部分 保山市老年人体育协会2014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2014年预算收支表
保山市老年人体育协会2014年预算收支表(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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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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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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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
预算数 |
明细 |
基本支出预算数 |
项目支出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 |
95.66 |
一、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工资) |
12.65 |
|
经费拨款 |
95.66 |
二、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5.73 |
43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 |
1、公务费 |
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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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收入安排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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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
3、办公费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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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 |
3、印刷费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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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4、邮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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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级配套 |
5、差旅费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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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单位自筹 |
6、会议费 |
12 |
40 |
|
7、水电费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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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维修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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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专用材料费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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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培训费 |
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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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接待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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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劳务费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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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福利费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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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职教工会费 |
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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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其它商品报务支出 |
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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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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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退休费 |
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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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生子女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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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奖励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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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52.66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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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95.66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95.66 |
表二 2014年基本信息表
保山市老年人体育协会2014年基本信息表(表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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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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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人数 |
编内实有车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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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人数合计 |
财政全供养 |
财政全供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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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行政 |
参公管 |
事业 |
工勤 |
其他 |
小计 |
离休 |
退休 |
提前退休 |
|||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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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
4 |
3 |
2 |
1 |
1 |
1 |
1 |
第二部分 保山市老年人体育协会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山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基本情况
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3人.财政全供养在职3人,退休人员1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二、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5.6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6万元,项目支出43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66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2.65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妇女卫生费、回族津贴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职务、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7.73万元
其中:公务费0.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业务费32万元(其中拨各协会工作经费11万元),福利费0.01万元、职教工会费0.43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04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2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2500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2.2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4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8万元
其中:退休费4.28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项目支出43万元。
1、 举办第四届老年人健身大会举办经费30万元。
2、 举办全省州市乒乓球比赛举办经费3万元。
3、 参加全省和州市运动会参赛经费7万元。
4、 全市操舞、台球、门球培训3万元
第三部分 保山市老年人体育协会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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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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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
部门 |
单位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2、公务接待费 |
3、公务用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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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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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
一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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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单位 |
1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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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单位 |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