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7-2-11_B/2018-0914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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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0336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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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15〕50号)精神,设立保山市教育局,为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下设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8个,其中:一般政务部门1个,教育事业单位2个,中小学校5个,所辖单位全部参加财政部门预决算编制。保山市教育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或拟定地方性教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按照学校设置标准提出学校设置建议,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审定中等、初等和学前教育地方教材。
4、指导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农村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5、负责组织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工作,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与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制定地方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改革、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办法,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7、指导除高校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8、主管教师教育工作,组织全市各类学校教师开展继续教育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9、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普通中专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拟定中职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承办学校的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和发展民办教育。
10、负责教育局机关和直属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领导干部人选的考察、推荐、任免。指导学校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做好工、青、妇及统战工作。
11、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国际、国内教育援助项目的立项和管理工作,统筹教育对外交流合作。
12、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生资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和学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处置突发事件。
13、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通过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全体教育工作者的努力工作,保山教育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1、深入实践,党的建设持续加强。2017年,全市教育系统突出党建引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和教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建立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厘清职责任务,印发了《保山市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中共保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开展“云岭红烛•育人先锋”创建活动,实施以“坚持红色引领、争当红烛先锋、传承红色基因、创新红色载体、凝聚红心向党、打造红色校园”为主要内容的“永昌红烛耀、校园党旗红”工程,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水平。把“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融入教书育人和教育管理全过程,有力助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思想政治保障。坚决遏制教育系统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教辅散滥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确保了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认真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做到有访必接,有件必复,政风行风进一步转变,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2、统筹兼顾,教育事业全面发展。与2016年相比,全市教育事业水平再上新台阶,亮点凸显。一是学前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74.3%,提高了3个百分点;幼儿园总数达到638所,增加23所;303所幼儿园进入云南省2017-2020年“班改幼”、村幼儿园建设项目储备计划。二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7年,通过各方努力,我市隆阳区、龙陵县顺利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的督导评估并检查验收,获得了高度评价。全市“两基”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97.38 %,初中三年完成率达到99.84 %。三是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发展。2017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7.5%,高考上线率为98.85%,高于全省平均数8.07个百分点,比去年提高0.13个百分点,一本上线2290人,比上年2029人增加261人。全市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学校达到6所,省一级高完中达到8所。增加2所。小学入学率为99.97%,初中毛入学率108.59%,辍学率0.46%;残疾儿童入学率99.73%,少数民族儿童入学率99.86%。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占地1415.44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460.59万平方米,幼儿园生均校舍面积5.48平方米,小学生均校舍面积9.45平方米,中学生均校舍面积12.57平方米。2017年,隆阳区、龙陵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将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同时,全市“两基”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中小学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生升学率等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全省考核目标。高考总上线率已连续5年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其中2017年总上线率为98.85%,高于全省平均数8.07个百分点,比去年提高0.13个百分点,一本上线2290人,比上年2029人增加261人。全市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学校达到6所,省一级高完中达到8所,增加2所。五是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全年完成中职招生了15260人,中职与普高在校生比例达 0.85:1,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超额完成了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任务,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珠宝学院实验班(本科)正式招生。六是民办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进一步发展。加大了对民办教育的管理和扶持,全年争取民办教育项目资金 万元,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所。年内,创办了保山永昌承谦伏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保山一中附属智源小学、保山一中附属智源中学。加大对民族教育的管理和指导,开齐开足民族团结教育课程。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少数民族招生优惠政策。先后选派少数民族教师参加省级民族教育培训和课赛33人次,选送各种竞赛展示作品78件。加强了对特殊教育工作的指导和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管理帮扶,建成资源中心3个、资源教室4个。争取中央和省专项资金415万元。
3、立德树人,素质教育有力推进。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利用重大历史事件和时间节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一年来,积极组织参加国家和省各类比赛,全市中小学生累计4000多人次获奖;每年各级各类学校组织法制教育讲座3500多场次,办板报5200多期;先后评选表彰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5300多名,“先进班集体”近300个;全市累计创建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4所,市级64所;省级文明学校20所,市级30所。市教育局为主先后组织编写出版了青少年课外读本《杨善洲》、青少年农耕文化读本《素土流香》,作为免费循环课外读本发放学校使用。
4、彰显公平,惠民政策落到实处。2017年,全市教育系统认真抓好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促进教育公平。全年下达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1.58亿元,惠及学生27万人次;下达“两免一补”资金共计4.82亿元,惠及学生累计46万人次;下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3577.62万元,资助学生20018人;下达全市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资金1109.65万元,惠及学生8565人;下达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1793.8万元,资助学生8969人;下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资金366.74万元,资助学生12659人;下达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415万元,资助学生741名;完成25名大学生创业贷免扶补工作,贷款资金200万元;办理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金额1.35亿元,惠及人数18919人。在云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考核中,保山市教育局助学贷款工作全省考核排名第2位,同时授予保山市教育局、隆阳区教育局、昌宁县教育局“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腾冲市教育局因在我省率先成立助学贷款乡镇办理点而荣获我省唯一的“改革创新奖”;施甸县教育局因近三年贷款无一人逾期而荣获“贷款优质奖”;龙陵县教育局因在逾期贷款催收取得显著成效而荣获“工作进步奖”。此外,市、县(市、区)教育局3位同志荣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5、完善机制,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一年来,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各级各类培训方式,全市共培训校长、教师及管理干部近19503人;认定教师资格1328人,招聘特岗教师227名,582名聘期届满的特岗教师转为正式在编教师。2017年,评选和认定市级学科带头人150名,骨干教师400名。表彰了9个名师工作室、5名主持人、117名成员和学员。完成了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有9人获高级讲师职称,14人获讲师职称;对1453名申报一级教师职称对象进行了评审;对2062名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对象进行了评议推荐,向省厅推荐上报了7名正高级教师候选人。评选了“2017年度保山市优秀教师”200名、第二批“永昌教学名师”15名。2017年,腾冲市小学校长熊国朝荣获马云乡村校长奖。隆阳、施甸、龙陵、昌宁4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区),全面实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差别化政策,重点向教学点、村小和条件艰苦地区倾斜,切实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6、积极推进,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2017年,全市以“全面改薄”为主线,着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一是全力推进中小学校舍建设工作。2017年“全面改薄”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3336.8万元,已开工校舍和运动场地建设项目269个,开工面积16.55万平方米,(其中:运动场建设项目26个,面积6.66万平方米);已竣工191个,面积8.35万平方米(其中:运动场竣工项目13个,面积3.26万平方米)。共完成投资23336.8万元,其中:校舍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5028.2万元,运动场完成投资880.16万元,仪器设备购置、图书等完成投资7428.44万元。二是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农村初中工程等项目已开工建设65个,建设面积18.35万平方米;已竣工项目58个,面积16.72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1015.2万元。
7、多措并举,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夯实。2017年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投入8701.06万元,其中图书资金216.3万元,共采购图书83.5套;教学仪器设备资金971.55万元,共采购小学理科仪器143套,配套设备76套,音体美器材87套,各仪器柜870个;教育信息化采购资金1751.57万元,共采购一体机238台,计算机网络教室21间,计算机1852台,学生教师电脑桌891套,组合式黑板194套,智慧互动黑板10套。“三通两平台”的建设应用积极推进,1007所中小学接入了宽带网络,占学校总数的96.9%,筹资建设配备中小学多媒体设备6712套,占中小学教室总数的72.4%;17846名教师在云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注册并交流学习,占中小学教师总数的82%。
8、聚焦课堂,科研能力快速提升。不断总结教育教学经验,适时分析研判具体案例,强化科研意识,增强科研能力。全市“十二五”513个省市级科研课题顺利结题,并确定了“十三五”第一批125个课题,第二批课题75个。2017年,5项研究成果荣获全市科技进步成果奖。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中,推荐县级优课108节、市级优课77节,其中28节获省级优课,百余名教师在各级比赛中获奖。2017年,先后开展了农村中小学教学质量调研、2018届高中理综备考研讨活动、初中音体美教师技能竞赛、初中部编教材课赛、全市区域教研研讨活动及全市教科研工作会议、普通高中毕业生市级统测等活动,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9、防微杜渐,学校安全工作成效明显。全市教育系统始终高度重视抓好学校安全和维稳工作,强化了“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构建了以“平安校园”建设为载体、和谐、平安、健康发展的学校安全良好态势。2017年全市各类学校开展应急演练达10890次,定期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改率为100%。全市共创建省级平安校园41所,市级88所,县级340所。2017年,保山市教育局被评为云南省“学校安全管理(综治维稳)”先进单位。
10、扩宽渠道,教育宣传氛围浓厚。全市教育拓宽宣传渠道,依托主流媒体,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营造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一年来,被人民网、光明网、中央电视台、中国教研网、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云南教育·视界》、春城晚报、人民网、新华网、云南网、云南教育网等省级以上媒体采用信息189篇(条),被保山日报、保山广播电视台、保山新闻网、市委《保山信息》、市政府《政务信息》采用540篇(条)。每年平均编发《保山教育信息》42期,编发保山教育官方资讯75期;编撰完成2013—2016年《保山教育年鉴》,每本收录全市教育发展信息条目4000多条和各种专题资料辑录平均75万多字。
11、精准施策,精准扶贫卓有成效。一是2017年印发了《关于做好义务教育精准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保政教发〔2017〕204号),对尚未入学和已经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精准识别,凡属于义务教育阶段适龄的学生,“一人不漏”地劝其入学返学。二是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为重点,严格落实各类惠民政策。2017年,共发放各类资助资金6697.21万元,涉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7.75万人次。三是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的优势,积极开展技术推广和新型农民培训。2017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举办了实用技术、电子商务、农业科技等各类培训53期,共培训产业从业人员3.5万人。四是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2017-2020年),实施中职招生协作兜底行动,动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两后生到东部接受中职学校教育,圆满完成任务。四是联合西安交通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充分发挥人才、教育、科技优势,全力助推我市精准扶贫,举办各类培训42期5000余人次,协调解决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256万元;设立教育基金56万元;捐赠计算机520台、图书5000余册、爱心包裹200多份;投入资金136.8万元援建中小学校园网络和多媒体教室项目,建设多媒体教室5间;资助贫困大学生62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中小学校5个。分别是:
1.保山市教育局(本级);
2.保山市教学仪器管理站;
3.保山市教育教育研究所;
4.保山市幼儿园;
5.保山市关爱学校;
6.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
7.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保山技师学院);
8.保山广播电视大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教育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16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98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9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因2016年11月起,退休人员已全部纳入社保部门管理,纳入部门决算的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0人。
2017年末车辆编制17辆,在编实有各类车辆17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教育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93,131,299.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131,299.1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67,443,605.22元,减幅25.88%,主要原因为:
1.行政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2017年度政策性调资等人员经费增减相抵,增加收入13,679,267.52元;
2. 市教育局(本级)代列城市义教学校扩容改造建设项目资金(保山一中附属智源小学),增加收入6,400,000.00元;
3. 2017年迁建职教园区学校重点项目初步完成,新建保山一中附属智源小学主体校舍基本完工,中央、省、市调减了项目资金的投入,减少收入逾87,582,353.45元,其中主要为:(1)市教育局(本级)代列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保山一中附属智源小学),减少收入7,040,000.00元; (2)保山中专新校区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资金,减少收入45,700,000.00元;(3)保山中专中职免学费、国家助学金项目资金,减少收入7,358,497.19元;(4)保山一中新校区校舍、运动场建设及计算机购置项目资金,减少收入20,400,000.00元;(5)保山电大校舍维修改造及设备设施购置项目资金,减少收入620,000.00元;(6)保山市关爱学校医教结合项目资金,减少收入2,730,000.00元;(7)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减少收入2,363,080.67元; (8)其他非税收入资金,减少收入1,370,775.5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教育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204,890,460.55元。其中:基本支出141,287,196.14元,占总支出的68.96%;项目支出63,603,264.41元,占总支出的31.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36,247,689.37元,减幅15.03%,主要原因为:
1.行政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2017年度政策性调资等人员经费增减相抵,增加支出13,679,267.52元;
2. 市教育局(本级)代列城市义教学校扩容改造建设项目资金(保山一中附属智源小学),增加支出6,400,000.00元;
3. 保山市关爱学校医教结合项目资金(2016年未发生支出),增加支出2,426,665.63元;
4. 2017年迁建职教园区学校重点项目初步完成,新建保山一中附属智源小学主体校舍基本完工,中央、省、市调减了项目资金的投入,减少支出逾58,793,856.26元,其中主要为:(1)市教育局(本级)代列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保山一中附属智源小学),减少支出7,040,000.00元; (2)保山中专新校区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资金,减少支出34,200,000.00元;(3)保山一中新校区校舍、运动场建设及计算机购置项目资金,减少支出13,200,000.00元;(5)保山电大校舍维修改造及设备设施购置项目资金,减少支出620,000.00元;(6)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减少支出2,363,080.67元; (7)其他非税支出资金,减少支出1,370,775.5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1,287,196.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2,396,069.51元,增幅9.62%。主要原因:
1. 2017年度行政及事业单位人员调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新增基本支出36,149,516.74元;
2.行政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减少基本支出18,162,771.68元;
3. 学校助学金、奖励金,减少基本支出4,583,428.34元;
4.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购置资金,减少基本支出1,851,100.82元等。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离退休费等在内的人员经费支出为117,979,811.39元,占基本支出的83.50%,年均人员支出约119,898.18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23,307,384.75元,占基本支出的16.5%,年人均公用支出达23,686.3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教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603,264.4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643,758.88元,减幅43.34%。主要原因:
1.市教育局(本级)代列城市义教学校扩容改造建设项目资金(保山一中附属智源小学),增加支出6,400,000.00元;
2. 保山市关爱学校医教结合项目资金(2016年未发生支出),增加支出2,426,665.63元;
3. 2017年迁建职教园区学校重点项目初步完成,新建保山一中附属智源小学主体校舍基本完工,中央、省、市调减了项目资金的投入,减少支出逾58,793,856.26元,其中主要为:(1)市教育局(本级)代列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保山一中附属智源小学),减少支出7,040,000.00元; (2)保山中专新校区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资金,减少支出34,200,000.00元;(3)保山一中新校区校舍、运动场建设及计算机购置项目资金,减少支出13,200,000.00元;(5)保山电大校舍维修改造及设备设施购置项目资金,减少支出620,000.00元;(6)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减少支出2,363,080.67元; (7)其他非税支出资金,减少支出1,370,775.5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教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027,933.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8.60%。与上年对比减少34,010,769.41元,减幅14.41%,主要原因:
1.行政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2017年度政策性调资等人员经费增减相抵,增加支出13,679,267.52元;
2. 市教育局(本级)代列城市义教学校扩容改造建设项目资金(保山一中附属智源小学),增加支出6,400,000.00元;
3. 保山市关爱学校医教结合项目资金(2016年未发生支出),增加支出2,426,665.63元;
4. 2017年迁建职教园区学校重点项目初步完成,新建保山一中附属智源小学主体校舍基本完工,中央、省、市调减了项目资金的投入,减少支出逾58,793,856.26元,其中主要为:(1)市教育局(本级)代列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保山一中附属智源小学),减少支出7,040,000.00元; (2)保山中专新校区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资金,减少支出34,200,000.00元;(3)保山一中新校区校舍、运动场建设及计算机购置项目资金,减少支出13,200,000.00元;(5)保山电大校舍维修改造及设备设施购置项目资金,减少支出620,000.00元;(6)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减少支出2,363,080.67元; (7)其他非税支出资金,减少支出1,370,775.5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68,0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300,000.00元,招商引资支出50,000.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0,000.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8,03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83,928,476.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04%。主要用于:
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1,722,797.00元,其中行政运行6,865,583.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87,260.00元,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4,069,954.00元;
普通教育支出73,043,079.00元,其中学前教育9,451,867.00元,小学教育6,400,000.00元,初中教育12,601,930.00元,高中教育39,539,282.00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5,050,000.00元;
职业教育支出76,295,329.78元,其中中专教育58,833,082.17元,技校教育13,338,034.40元,职业高中教育2,164,213.21元,其他职业教育支出1,960,000.00元;
广播电视教育支出9,640,055.00元,用于广播电视学校支出;
特殊教育支出12,387,215.63元,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及普通学校中随班就读学生支出;
进修及培训支出150,000.00元,用于教师进修支出;
其他教育支出690,0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3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200,000.00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40,000.0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581,427.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主要用于: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4,571,876.30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6,425.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640,871.5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765,879.8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8,700.00元;
就业补助支出456,000.00元,其中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支出454,000.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000.00元;
抚恤支出1,553,550.80元,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教育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23,500.00元,支出决算为1,272,732.43元,完成预算的69.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630.00元,完成预算的1.4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10,399.58元,完成预算的98.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9,702.85元,完成预算的60.5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630.00元,由于工作计划调整,年初预计的出国(境)公务活动取消,未使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资金177,370.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37,500.86元,由于本年度局机关因招生考试工作需要,新增购置接送试卷专用车辆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超预算支出237,500.86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2,898.72元,由于行政单位进行公务用车改革,同时本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未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资金246,601.28元;
(4)公务接待费支出559,702.85元,由于本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审批,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未使用公务接待费预算资金364,297.15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14,352.74元,增长20.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63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6,401.01元,增长43.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78.27元,下降0.8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发生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保山中专因学校发展工作需要,安排赴缅甸考察交流1人次,增加出国(境)费用2,630.00元;二是本年度局机关因招生考试工作需要,新增购置接送试卷专用车辆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超预算支出237,500.86元;三是本年度机关单位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减少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相应缩减;四是继续贯彻上级厉行节约等规定,本年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审批,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630.00元,占0.2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0,399.58元,占55.82%;公务接待费支出559,702.85元,占43.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63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为:保山中专因学校发展工作需要,安排专业教职工赴缅甸考察交流1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0,399.5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37,500.86元,购置车辆1辆。本年度局机关因招生考试工作需要,新增购置接送试卷专用车辆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72,898.7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和相关市属教育单位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及教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9,702.8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59,702.8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5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教育行政、事业单位和各市属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和开展教学活动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教育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24,781.2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32,782.62元,减幅21.82%,主要原因:
(1)教育管理事务支出资金,减少742,382.62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增加9,600.00元。
减少原因分析:2017年度保山市教育局机关认真贯彻上级厉行节约等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会议培训审批,大力压缩、控制公务运行成本。
2. 保山市教育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24,781.25元主要用于用于机关日常开展教育管理事务等支出。
(1)行政运行资金,2,376,381.25元,主要用于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47,860.39元,其中:办公费132,582.18元,差旅费339,263.42元,维修(护)费20,461.80元,会议费161,573.40元,公务接待费248,118.00元,劳务费314,420.17元,工会经费108,600.00元,福利费1,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716.21元,其他交通费用472,305.03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820.18元。②其他资本性支出428,520.86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91,020.00元,公务用车购置237,500.86元(试卷运送专用车)。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资金,238,800.00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8,800.00元,其中:办公费23,666.47元,手续费3,516.65元,水费2,875.40,电费20,835.05元,邮电费80,648.43元,差旅费8,628.00元,公务接待费2,530.00元,劳务费1,7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9,400.00元。
(3)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资金,9,6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600.00元。
3. 保山市教育局所属单位: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保山广播电视大学、保山市关爱学校、保山市教学仪器管理站、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保山市幼儿园为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教育局部门资产账面净值总额999,390,645.36元,其中,流动资产502,858,797.90元,固定资产245,353,378.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45,282,614.33元,无形资产5,895,855.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105,850.0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5,094,543.98元,固定资产减少18,421,775.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25,598,076.31元,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未发生增减。处置房屋建筑物48,757.40平方米,账面原值15,899,452.12元;处置车辆24辆,账面原值2,578,395.00元;报废报损资产287,465项,账面原值21,882,573.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120.00元;出租房屋245.00平方米,账面原值3,210,846.24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485,194.01元。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36001111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36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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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 | 其他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保山市教育局 | 1 | 999,390,645.36 | 502,858,797.90 | 247,453,299.31 | 122,728,938.89 | 3,866,781.86 |
| 120,857,578.56 | 2,099,921.18 |
| 245,282,614.33 | 6,150,855.00 | 255,000.00 |
|
市教育局(本级) | 2 | 18,896,891.30 | 2,449,519.83 | 3,007,371.47 |
| 962,741.86 |
| 2,044,629.61 |
|
| 13,44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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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中专 | 3 | 547,288,474.62 | 262,307,696.23 | 84,228,409.06 | 33,133,448.80 | 1,000,146.00 |
| 50,094,814.26 |
|
| 195,651,514.33 | 5,100,8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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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一中 | 4 | 378,628,878.07 | 234,040,810.15 | 108,396,967.92 | 59,244,364.46 | 1,052,400.00 |
| 48,100,203.46 |
|
| 36,19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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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电大 | 5 | 16,235,258.34 | 1,648,301.83 | 15,891,877.69 | 10,499,605.94 | 399,622.00 |
| 4,992,649.75 | 2,099,921.18 |
|
| 1,050,000.00 | 255,000.00 |
|
关爱学校 | 6 | 22,936,124.06 | 1,332,575.42 | 21,603,548.64 | 12,216,766.88 | 219,272.00 |
| 9,167,50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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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仪器站 | 7 | 1,473,305.41 | 705,593.41 | 767,7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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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7,7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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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研所 | 8 | 1,084,987.97 | 3,224.97 | 1,081,763.00 |
| 232,600.00 |
| 849,16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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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幼儿园 | 9 | 12,846,725.59 | 371,076.06 | 12,475,649.53 | 7,634,752.81 |
|
| 4,840,89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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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838,935.72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5,573,491.47元,工程采购支出2,988,379.25元,服务采购支出277,065.00元。主要用于:市属各教育行政事业单位、学校办公设备购置,教育教学专用设备购置,劳务服务及校舍修缮改造等采购,全部采购项目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施。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较好,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63,085.72元,采购次数182次。其中:货物采购支出4,344,141.47元,采购次数162次;工程采购支出1,296,879.25元,采购次数12次;服务采购支出222,065.00元,采购次数8次;授予中型企业合同金额2,973,200.00元,采购次数5次。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226,700.00元,采购次数2次;工程采购支出1,691,500.00元,采购次数1次;服务采购支出55,000.00元,采购次数2次。
(四)预算绩效信息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整体部门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通过自评,保山市教育局2017年度的预算编制全面、科学、合理,预算执行严格有效,预算管理规范,履职效益明显,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日愈规范,严格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有力,总体效果较好。根据《市教育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标准,综合自评得分92分,评价结果为“优”。具体各指标评价情况如下:
1. 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明确:一是绩效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二是绩效指标明确,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2)预算配置科学:预算编制依据充分,基础信息完善、数据详实,保障了部门年度正常工作目标的开展。一是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6.85%,单位人员成本控制合理有效。二是部门年度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重点支出安排率100%,确保侧重支持重点项目支出。三是“三公经费”变动率为20.25%,较2016年度增加21.4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教育局机关因考试考务工作需要,新增更换试卷转运专用车1辆;“三公经费”全年支出比年初预算节约55.05万元,节约率30.19%。
2. 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有效: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本年度预算执行率157.10%,除跨年项目外,当年预算当年执行完毕。二是严控预算调整,加强项目主资金的指导、监督。本年预算调整率57.10%,预算调整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普遍调薪增资,人员工资支出增加及中央、省级转移支付等项目支出调整、增加。三是有效推进支出进度,部门支付进度率100%。实际支付进度按既定支付比率支付。
(2)预算管理规范: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建立节约型机关,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具体包括:一是适时、有针对性的对相关制度进行增补修订,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完善。二是严格落实制度的执行,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四是通过学习、培训,强化了会计核算工作。五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部门、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
3. 产出情况分析
2017年保山市教育局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2,293.23万元,决算数为19,313.13万元,差异数为7,019.90万元,超年初预算57.10%,主要为在职人员普遍调薪增资,人员工资支出增加及中央、省级转移支付等项目支出调整、增加。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546.85万元,决算数为20,206.69万元,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为:基本支出14,014.1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11,797.98万元,占84.19%,日常公用经费2,216.20万元,占15.81%);项目支出6,192.5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80万元,占1.56%,教育支出5,991.21万元,占96.75%,其他类别支出104.51万元,占1.69%。主要用于开展教育教学管理、研究,支持、促进整体教育事业发展。
4. 效果情况分析
2017年,保山市教育局按照预算管理和支出绩效的要求,严格对预算申报、预算评审、资金申请等环节进行审批,确保项目资金预算到位、执行到位、使用到位,充分发挥预算资金效益。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绩效指标,确保了教育系统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保山市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情况(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