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7-2-/2019-0924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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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教育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教育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15〕50号)精神,设立保山市教育局,为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下设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8个,其中:一般政务部门1个,教育事业单位2个,中小学校5个,所辖单位全部参加财政部门预决算编制。保山市教育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或拟定地方性教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按照学校设置标准提出学校设置建议,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审定中等、初等和学前教育地方教材。

4、指导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农村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5、负责组织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工作,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与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制定地方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改革、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办法,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7、指导除高校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8、主管教师教育工作,组织全市各类学校教师开展继续教育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9、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普通中专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拟定中职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承办学校的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和发展民办教育。

10、负责教育局机关和直属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领导干部人选的考察、推荐、任免。指导学校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做好工、青、妇及统战工作。

11、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国际、国内教育援助项目的立项和管理工作,统筹教育对外交流合作。

12、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生资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和学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处置突发事件。

13、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通过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全体教育工作者的努力工作,保山教育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1、强化思想引领,党的建设固本强基。全市教育系统突出党建引领,以“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和实施“六红”工程为抓手,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印发了《中共保山市委教育工委关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编印了《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讲话摘编和学习辅导》读本,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开展“云岭红烛•育人先锋”创建活动,实施以“坚持红色引领、争当红烛先锋、传承红色基因、创新红色载体、凝聚红心向党、打造红色校园”为主要内容的“永昌红烛耀、校园党旗红”工程,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水平。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融入教书育人和教育管理全过程,有力助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思想政治保障。

2、统筹兼顾,教育事业全面发展。与2017年相比,全市教育事业水平再上新台阶,亮点凸显。一是学前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74.3%,提高了3个百分点;幼儿园总数达到638所,增加23所;303所幼儿园进入云南省2017-2020年“班改幼”、村幼儿园建设项目储备库。二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8年,通过各方努力,我市施甸县顺利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省级督导评估验收,12月中下旬将迎接国家级评估验收。全市“两基”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97.38 %,初中毛入学率达到106.56%。三是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发展。2018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7.5%,高考上线率为99.90%,高于全省平均数13.6个百分点,一本上线2283人,上线率14.59%,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录取11人,居全省各州市第三位。全市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学校达到6所,省一级高完中达到8所。五是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全年完成中职招生了15000人,中职与普高在校生比例达 0.85:1,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超额完成了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任务。六是民办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进一步发展。加大了对民办教育的管理和扶持,全年争取民办教育项目资金113万元,新设立民办学校3所。加大对民族教育的管理和指导,开齐开足民族团结教育课程。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少数民族招生优惠政策。先后选派少数民族教师参加省级民族教育培训和课赛132人次,选送各种竞赛展示作品65件。加强了对特殊教育工作的指导和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管理帮扶,建成资源中心4个、资源教室15个,争取中央和省专项资金219万元。

3、立德树人,素质教育有力推进。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利用重大历史事件和时间节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一年来,积极组织参加国家和省各类比赛,全市中小学生累计4000多人次获奖;各级各类学校组织法制教育讲座4000多场次,办板报5000多期;评选表彰省级“三好学生”320名、“优秀学生干部”75名、“先进班集体”18个,评选表彰市级“三好学生”562名、“优秀学生干部”143名、“先进班集体”27个。组织申报全国校园足球特色校4所,我市的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校达到18校,确定了市级足球进校园实验学校64校,申报省级语言文字示范校6所、书写教育特色学校4所,评估认定市级语言文字示范校8所,创建市级禁毒示范学校13所,申报省级国防教育特色学校15所,认定市级现代教育示范校14所。

4、惠民共享,教育公平彰显实惠。一是扎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8年,下达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1.98亿元,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1017所,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26.8万人,其中寄宿学生有16.2万人,农村户口进城就读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2.1万人。二是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确保各项经费补助到位,下拨2018年“两免一补”资金4.41亿元,义务教育学校免费教科书由省教育厅统一采购直接发放到所有学生。三是认真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下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3334.49万元,资助学生1.8万人次;高中建档立卡学生免除学杂费资金998万元,惠及学生8365人次;高中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费补助 813.78万元,资助学生6018人次;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1671万元,1.4万人次中职在校生获得资助;中职学生免学费资金1945.96万元,1.8万人次中职在校学生免除了学杂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资金769.07万元,资助学生2.7万人次;省优秀贫困学子 奖学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资金478万元,资助学生966名。21990人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金额1.6亿元。

5、全面改薄,办学条件明显改善。2018年,依托国家和省项目支持,着力抓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基本条件、集中连片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农村教师周转宿舍、义务教育标准化、普通高中标准化等项目实施,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共完成项目投资143973.63万元,总计开工项目1417个,竣工1158个。加固改造C级不安全校舍面积8.43万平方米,不建项目已全部拆除,拆除面积2.14万平方米,完成率100%;加固改造项目全部竣工,竣工面积5.39万平方米,竣工率100%,位居全省第一名;拆除重建项目已全部开工,开工面积0.89万平方米,开工率100%。教育园区两所学校续建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6.9411亿元,年度完成投资约2.7898亿元。2018年,我市教育信息化建设共投入资金3591.492万元,配备一体机869台,计算机网络教室39间,计算机1730台,学生教师电脑桌1036套,教师备课及学生管理用计算机522台,组合式黑板602套,高清展台459套。义务教育阶段专网建设项目投入资金454.5万元,全市963所中小学实现了宽带网络1000M到校,7974个班级实现了宽带网络100M到班的目标。

6、加强培训,教师队伍不断优化。全市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教师整体素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通过各级各类培训活动共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和教师32000多人次。评选和认定了市级学科带头人168名,骨干教师432名;组建7个市级名师工作室、5个市级名校长工作室和3个云岭名师工作站。共录用特岗教师234人,549名三年聘期届满特岗教师转为正式在编教师,1531人获得教师资格证。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推荐上报正高级教师6名,高级教师1590名,一级教师722名。评选出“2018年度保山市优秀教师”192名,优秀校长47名。隆阳、施甸、龙陵、昌宁4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区),全面实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差别化政策,重点向教学点、村小和条件艰苦地区倾斜,切实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7、聚焦课堂,科研能力快速提升。不断总结教育教学经验,适时分析研判具体案例,强化科研意识,增强科研能力。2018年,“十三五第二批”市级重点课题全部开题,第三批申报市级课题167个,经认真评选认定,市级课题立项114个,其中市级重点课题立项20个,一般课题立项36个,规划课题立项58个。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中,晒课教师6994人,晒课7703节(有实录1002节),县级优课179节,市级优课72节,省级优课21节,百余名教师在各级比赛中获奖。先后开展了农村中小学教学质量调研、2019届高中理综备考研讨活动、高中音体美教师技能竞赛、初中部编教材课赛、全市区域教研研讨活动及全市教科研工作会议、普通高中毕业生市级统测等活动,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8、强化责任,校园安全常抓不懈。本年度,全市教育系统层层落实安全“一岗双责”责任制,扎实推进安全维稳各项工作的开展。全年各类学校组织开展以防火灾、防地震、防暴力袭击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逃生避险应急演练2656场次,参加演练760500人次,动用装备292台,投入经费126.966万元。定期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改率为100%。全市累计创建省级“平安校园”46所,市级“平安校园”100所,县级“平安校园”340所。

9、精准施策,精准扶贫卓有成效。一是对尚未入学和已经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精准识别,凡属于义务教育阶段适龄的学生,“一人不漏”地劝其入学返学。二是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为重点,严格落实各类惠民政策。2018年,共发放各类资助资金7.39亿元,其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6.37万人。考入普通高校和一本院校 “直过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校学习期间享受了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 5000 元的学费奖励。三是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的优势,积极开展技术推广和新型农民培训。2018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举办了实用技术、电子商务、农业科技等各类培训105期,共培训产业从业人员1.5万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教育局(本级)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为:保山市教育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教育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2018年末车辆编制3辆,在实有各类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教育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2,835,763.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35,763.3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5,404,029.06元,增减29.63%,主要原因为:

1. 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政策性调资增薪、在职职工退休等增减相抵,增加人员经费财政拨款收入573,616.60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2,523.33元,津贴补贴增加493,998.70元奖金增加19,011.7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40,932.2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0,485.59元,医疗费增加11,731.70元; 

2. 2018年度减少公务用车购置经费237,500.86元。

3. 2018年度职教园区建设学校重点项目基本完成,新建保山一中附属智源小学建设项目竣工投入使用,中央、省、市调减了部分项目资金投入,减少财政拨款收入逾6,400,000.00元,其中主要为:保山一中附属智源小学市级投入中心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改造项目资金减少6,400,000.00元;

4. 2018才工作经费及其他考核奖励项目经费减少35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教育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2,835,763.34元。其中:基本支出8,673,263.34元,占总支出的67.57%;项目支出4,162,500.00元,占总支出的32.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5,404,029.06元,减幅29.63%,主要原因为:

1. 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政策性调资增薪、在职职工退休等增减相抵,增加人员经费支出573,616.60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2,523.33元,津贴补贴增加493,998.70元,奖金增加19,011.7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40,932.2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0,485.59元,医疗费增加11,731.70元;

2. 2018年度减少公务用车购置经费237,500.86元。

3. 2018年度职教园区建设学校重点项目基本完成,新建保山一中附属智源小学建设项目竣工投入使用,中央、省、市调减了部分项目资金投入,减少学校建设支出6,400,000.00元,其中主要为:保山一中附属智源小学资本性支出6,400,000.00元;

4. 2018年度人才工作经费及其他考核项目奖励金支出减少35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教育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73,263.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120,000.94元,增幅23.35%。主要原因:

1. 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政策性调资增薪、在职职工退休等增减相抵,增加人员经费支出1,131,686.60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2,523.33元,津贴补贴增加493,998.70元,奖金增加577,031.74元(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奖励经费从2017年的奖励金支出调至奖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40,932.2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0,485.59元,医疗费增加11,731.70元;

2. 2018年度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费补助标准,商品服务支出增加397,918.20元;其中主要增加:办公费增加69,816.94元,印刷费增加44,717.64元,手续费增加1,562.35元,水费增加499.6元,电费减少2,370.81元,差旅费增加75,305.78元,维修费增加42,888.20元,会议费减少22,125.40元,培训费增加9,771.00元,劳务费增加366,259.17元,公务接待费减少52,025.00元,工会费增加6,08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704.11元,其他交通费减少85,785.03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5,756.85元

3. 2018年度行政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资、死亡抚恤及调整助学金生活补助范围等资增减相抵,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917.00元;

4. 2018年度控制办公设备及公务用车等购置,减少资本性支出428,520.86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减少191,02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减少237,500.86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离退休费等在内的人员经费支出为6,079,084.75元,占基本支出的70.09%,年均人员支出约168,863.47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2,594,178.59元,占基本支出的29.91%,年人均公用支出达72,060.5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教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62,5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少6,524,030.00元,,减幅61.05%。主要原因:

1.  2018年度职教园区建设学校重点项目基本完成,新建保山一中附属智源小学建设项目竣工投入使用,中央、省、市调减了部分项目资金投入,减少学校建设支出6,400,000.00元,其中主要为:保山一中附属智源小学资本性支出6,400,000.00元;

2. 2018奖励金支出减少908,030.00元,其中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奖励经费基本支出奖励资金项目支出减少558,030.00元2018年度人才工作经费及其他考核项目支出减少350,000.00元;

4. 2018年增加基层党建精品示范点建设、中小学团改、少改项目,同时提高招生考试及职称评审专项经费项目经费补助标准,增加商品服务支出793,74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教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35,763.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上年对比增加5,404,029.06元,减幅29.63%,主要原因:

1. 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政策性调资增薪、在职职工退休等增减相抵,增加人员经费支出573,616.60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2,523.33元,津贴补贴增加493,998.70元,奖金增加19,011.7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40,932.2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0,485.59元,医疗费增加11,731.70元;

2. 2018年度减少公务用车购置经费237,500.86元

3. 2018年度职教园区建设学校重点项目基本完成,新建保山一中附属智源小学建设项目竣工投入使用,中央、省、市调减了部分项目资金投入,减少学校建设支出6,400,000.00元,其中主要为:保山一中附属智源小学资本性支出6,400,000.00元;

4. 2018年度人才工作经费及其他考核项目奖励金支出减少35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4,0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其他组织事务支出60,000.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4,04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禁毒管理支出20,000.00元;

  5.教育(类)支出11,398,587.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主要用于:

教育管理事务支出8,728,587.74元,其中用于行政运行7,407,587.7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00,000.00元,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21,000.00元;

普通教育支出680,000.00元,其中用于高中教育80,000.00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600,000.00元;

职业教育支出100,000.00元,其中用于其他职业教育支出100,000.00元;

进修及培训支出350,000.00元,其中用于教师进修支出300,000.00元,其他进修及培训支出50,000.00元;

其他教育支出1,540,000.00元,用于其他教育支出1,540,0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0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7,65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主要用于: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47,651.60元,其中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1,22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4,926.60元;

就业补助支出1,500.00元,其中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支出0.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5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购房补贴支出5,48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教育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8,000.00元,支出决算为320,635.10元,完成预算的84.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2,012.10元,完成预算的99.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8,623.00元,完成预算的77.8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元,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2,012.10元,由于行政单位进行公务用车改革,同时本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未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资金987.90元;

4)公务接待费支出198,623.00元,由于本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审批,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未使用公务接待费预算资金56,377.00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96,429.97元,下降48.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9,204.97元,下降66.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7,225.00元,下降22.3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发生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局机关不再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237,500.86元;二是本年度机关单位继续贯彻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减少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缩减1,704.00元;三是继续贯彻上级厉行节约等规定,本年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审批,节约公务接待支出57,225.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012.10元,占38.05%;公务接待费支出198,623.00元,占61.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012.1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年度局机关不再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2,012.1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和相关市属教育单位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及教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8,62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8,62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1,20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教育行政、事业单位和各市属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和开展教学活动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门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一)保山市教育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4,178.5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602.66元,减幅1.17%,主要原因:2018年度保山市教育局机关认真贯彻上级厉行节约等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会议培训审批,大力压缩、控制公务运行成本。

(二) 保山市教育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4,178.59元。主要用于用于机关日常开展教育管理事务等支出,包括:办公费226,065.35元,印刷费44,717.64元,手续费5,079.00元,水费3,375.00元,电费18,464.24元,邮电费71,425.39元,差旅费423,197.20元,维修(护)费63,350.00元,会议费139,448.00元,培训费9,771.00元,公务接待费198,623.00元,劳务费682,379.34元,工会经费114,685.00元,福利费1,00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012.10元,其他交通费用405,92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663.33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教育局部门资产账面净值总额23,718,360.86元,其中,流动资产813,584.39元,固定资产9,464,776.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3,440,0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21,469.5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635,935.44元,固定资产增加6,457,40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未发生增减2018年无偿调拨(划转)房屋建筑物5,662.06平方米,账面原值6,299,603.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9,988.74元;出租出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3,718,360.86

813,584.39

9,464,776.47

6,591,524.61

962,741.86

0.00

1,910,510.00

0.00

13,440,000.00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88,041.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88,041.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教育行政办公设备购置,教育教学专用设备购置,劳务服务及校舍修缮改造等采购,全部采购项目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施。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较好,全年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8,041.00元,采购次数33次,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中型企业合同金额0.00元,采购次数0次。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00元,采购次数0次;工程采购支出0.00元,采购次数0次;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8,041.00元,采购次数33次。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88,041.00元,采购次数33次;工程采购支出0.00元,采购次数0次;服务采购支出0.00元,采购次数0次。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保山市教育局2018年高考综合改革培训经费

(云南省教育发展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全市教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锁定省市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以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为主线,筑牢“稳”的基础,下足“进”的功夫,抓党建促保障,抓改革促发展,抓质量促转型,抓改革促共享,努力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保山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围绕这一总体要求,市教育局充分依托云南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80,000.00元,开展全市高考综合改革培训工作,提升全市高中教育教学工作质量,加强绩效管理,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

实施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15〕8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财政、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际,整合设立云南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018预算安排保山市教育局80,000.00元,用于开展全市高考综合改革培训工作,提升全市高中教育教学工作质量,促进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带动地方财政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和支持力度。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综合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市教育局计财科负责综合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科室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教育局2018年高考综合改革培训经费共80,000.00元。到位资金8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度项目资金实际执行80,000.00元。

执行情况:补助市教育局全市指导普通高中学校应对高考综合改革培训经费80,000.00元,用于培训费支出8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项目方案、项目资金使用时间表完成了财政批复的年初项目预算;二是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预算资金按用途做到专款专用,杜绝违规使用资金;三是加强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完成100%年度内组织开展高考改革市级培训1期共计500人;组织到山东开展高考改革学习培训1期共计43人。各项指标完成效果达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推动高考改革有关政策学习,探讨交流工作经验,深入学习考察山东省(全国第二批试点省)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的制度设计和实践经验,选定了6所学校开展试点探索,绩效自评结果基本达到预期指标,资金到位率100%,各项指标完成效果较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评价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资料及依据。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一方面将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自己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⑴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局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⑵ 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项目管理科室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⑶ 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下一年度安排要从严从紧,并进行绩效问责,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保市教育2018年市人才开发培养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教育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加强各级各学校人才培养工作2018年市级安排人才开培养专项经费60,000.00与全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校长培训经费整合用于组织教职工培训提升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本着“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市教育局每年初即组织所属单位编制预算,经过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由项目分管科室师训办督促项目实施,并按季度组织项目单位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

通过运行使用一段时间以及项目受益对象调查反馈,查验项目实施情况、使用情况效果等,对项目的产出、效益、满意度的完成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价,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市级人才开发培养经费60,000.00元,实际到位60,0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60,000.00与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校长培训等经费整合开展教职工培训,有效提高了校长、教师教育教学管理水平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整合实施,截止2018年9月末,全市共培训全市60名中小学学科带头人,200名骨干教师,组织校长培训班1期,培训校长50人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参加培训后,中小学校长们领略了名校的发展内涵、课程改革、校园文化和高效的管理,学到了先进的办学思想、教师专业成长和人才培养的成功经验,提升了保山市初中校长办学治学能力基本达到产出要求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培训课程设置科学、合理,参训校长、教师满意率超过90%达到预计目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基本达到预期指标。参与培训的中小学校长、教师对合理、科学的安排培训课程满意。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评价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资料及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项目名称:保市教育2018年市缉毒统筹10%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教育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加强各级各学校人才培养工作2018年市级安排缉毒统筹10%经费20,000.00在中小学校推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本着“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市教育局每年初即组织所属单位编制预算,经过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由项目分管科室师训办督促项目实施,并按季度组织项目单位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

通过运行使用一段时间以及项目受益对象调查反馈,查验项目实施情况、使用情况效果等,对项目的产出、效益、满意度的完成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价,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市级缉毒统筹10%经费20,000.00元,实际到位20,0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20,000.00用于组织中小学禁毒宣传教育费用支出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推进全市中小学校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以学校辐射周边环境,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环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禁毒防艾宣传,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增强禁毒意识,对青少年进行珍惜生命,远离毒品的教育,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家长满意率超过90%达到预计目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基本达到预期指标。对青少年进行禁毒防艾宣传相关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评价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资料及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

1.项目名称:保市教育2018年非税收入预留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教育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加强各级各学校人才培养工作2018年预算非税收入90,000.00用于局机关更新升级办公设备及办公室维修改造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本着“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市教育局每年初即组织所属单位编制预算,经过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由项目分管科室师训办督促项目实施,并按季度组织项目单位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

通过运行使用一段时间以及项目受益对象调查反馈,查验项目实施情况、使用情况效果等,对项目的产出、效益、满意度的完成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价,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非税收入预留资金90,000.00元,实际到位90,0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90,000.00用于进行局机关部分办公设备更新升级及办公室维修改造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对局机关办公楼进行了零星维修,改善了机关办公环境,更新办公计算机4台、打印机2台,对在用办公软件进行了升级服务,提升了办公现代化水平,有效推进行政机关办公质量。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后,改善了办公环境,工作积极性得到了提高,教育工作管理质量得到提升,为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行政机关员工满意率超过90%达到预计目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基本达到预期指标。改善了办公环境,员工工作积极性得到了提高,为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评价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资料及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

1.项目名称:保市教育2018年春节慰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教育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加强各级各学校人才培养工作2018年春节慰问经费21,000.00用于对边远山区学校、退休职工困难教职工开展春节慰问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本着“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市教育局每年初即组织所属单位编制预算,经过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由项目分管科室师训办督促项目实施,并按季度组织项目单位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

通过运行使用一段时间以及项目受益对象调查反馈,查验项目实施情况、使用情况效果等,对项目的产出、效益、满意度的完成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价,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春节慰问经费21,000.00元,实际到位21,0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21,000.00用于对边远山区学校、离退休职工及困难教职工开展春节慰问。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82月7日春节前共组织慰问4所边远山区学校、10名退休教职工及困难教师代表。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后,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教育工作者的亲切关怀,形成尊师重教的氛围,肯定教师为教育事业所做的贡献。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慰问对象满意率超过90%达到预计目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基本达到预期指标。慰问的4所学校,10名退休、困难教师代表对春节慰问满意。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评价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资料及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

1.项目名称:保市教育201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教育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加强各级各学校人才培养工作2018年为缓解就业压力,扎实推进创业就业工作,配合人社部门开展学生就业贷免扶补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本着“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市教育局每年初即组织所属单位编制预算,经过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由项目分管科室师训办督促项目实施,并按季度组织项目单位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

通过运行使用一段时间以及项目受益对象调查反馈,查验项目实施情况、使用情况效果等,对项目的产出、效益、满意度的完成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价,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度安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1,500.00元,实际到位1,5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1,500.00用于配合人社部门开展大学生就业贷免扶补工作支出。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配合人社部门开展贷免扶补工作,完成了15人的贷免扶补任务指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后,解就业压力,扎实推进创业就业工作,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改善创业环境,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贡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受益对象满意率超过90%达到预计目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基本达到预期指标。促进贷免扶补工作所需办公经费,完成15人的贷免扶补任务指标。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评价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资料及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七:

1.项目名称:保市教育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奖励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教育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加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推动家庭经济困难高校学生顺利 完成学业,2018年省级安排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40,000.00,专项用于组织各县区市开展高等教育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本着“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市教育局每年初即组织所属单位编制预算,经过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由项目分管科室师训办督促项目实施,并按季度组织项目单位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

通过运行使用一段时间以及项目受益对象调查反馈,查验项目实施情况、使用情况效果等,对项目的产出、效益、满意度的完成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价,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40,000.00元,实际到位40,0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40,000.00,用于办公费10,890.50元,差旅费29,109.50元,为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开展提供了充分保障。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共推进2018年度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14,243人,其中:地方高校本省就读学生12,477人,发放贷款金额1.08亿元,其中地方高校本省就读学生94,691,000.00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奖励补助项目提升了地方推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积极性,贷款覆盖率达80%以上,真正做到了应贷尽贷,基本达到产出要求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培训课程设置科学、合理,贷款人和共同贷款人满意率超过90%达到预计目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基本达到预期指标。贷款人和共同贷款人对贷款办理业务较为满意。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评价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资料及依据。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八:

1.项目名称:保山市教育2017-2018年招生考试及职称

评审专项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全市教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锁定省市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以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为主线,筑牢“稳”的基础,下足“进”的功夫,抓党建促保障,抓改革促发展,抓质量促转型,抓改革促共享,努力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保山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围绕这一总体要求,市教育局充分依托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1,000,000.00元,组织开展招生考试及职称评审工作,提升单位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加强绩效管理,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

实施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保山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安排保山市2018年度市级教育专项资金1,000,000.00元,用于组织开展招生考试及职称评审工作,提升单位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加强绩效管理,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支持、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整体提升教育发展水平。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综合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市教育局计财科负责综合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科室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招生考试及职称评审专项经费1,000,000.00元。全年预算资金实际到位1,0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度项目资金实际执行1,000,000.00元。

执行情况:用于组织招生考试及职称评审专项资金1,000,000.00元,其中弥补2017年招生考试及职称评审工作经费缺口300,000.00元,完成中专系列4名高级讲师职称申报对象的初评、评议和推荐,10名讲师职称申报对象的评审,完成中小学系列9名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对象的初评、评议和推荐,751名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对象的初评、评议推荐,760名一级教师职称申报对象的评审,1,645名高级教师申报对象的评审。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项目方案、项目资金使用时间表完成了财政批复的年初项目预算;二是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预算资金按用途做到专款专用,杜绝违规使用资金;三是加强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年度内弥补2017年招生考试及职称评审工作经费缺口300,000.00元,完成中专系列4名高级讲师职称申报对象的初评、评议和推荐,10名讲师职称申报对象的评审,完成中小学系列9名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对象的初评、评议和推荐,751名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对象的初评、评议推荐,760名一级教师职称申报对象的评审,1,645名高级教师申报对象的评审。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学率达85.32%,小学入学率达99.92%,初中毛入学率106.2%,高中阶段学生毛入学率达88.28%,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9.93%,项目受益对象、社会群众满意度超过95%,各项指标完成效果达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基本达到预期指标。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年度内项目受益对象、社会群众满意度超过95%,各项指标完成效果达标。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评价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资料及依据。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一方面将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自己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⑴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局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⑵ 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项目管理科室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⑶ 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下一年度安排要从严从紧,并进行绩效问责,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九

1.项目名称:保山市教育2018年市级名师工作室、

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全市教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锁定省市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以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为主线,筑牢“稳”的基础,下足“进”的功夫,抓党建促保障,抓改革促发展,抓质量促转型,抓改革促共享,努力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保山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围绕这一总体要求,市教育局充分依托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300,000.00元,配合省级项目建设市级名校长、名师工作室,提升单位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加强绩效管理,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

实施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保山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安排保山市2018年度市级教育专项资金300,000.00元,配合省级项目建设市级名校长、名师工作室,提升单位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加强绩效管理,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支持、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整体提升教育发展水平。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综合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市教育局计财科负责综合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科室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2018年市级名师工作室、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经费300,000.00元。全年预算资金实际到位3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度项目资金实际执行300,000.00元。

执行情况:用于组织开展名校长、名师工作室研修培训工作,生培训费支出300,000.00元建成5个名校长工作室、7个市级名师工作室,3个云岭名师工作站。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项目方案、项目资金使用时间表完成了财政批复的年初项目预算;二是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预算资金按用途做到专款专用,杜绝违规使用资金;三是加强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年度内组织开展名校长、名师工作室研修培训工作,建成5个名校长工作室、7个市级名师工作室,3个云岭名师工作站。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学率达85.32%,小学入学率达99.92%,初中毛入学率106.2%,高中阶段学生毛入学率达88.28%,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9.93%,项目受益对象、社会群众满意度超过95%,各项指标完成效果达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基本达到预期指标。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年度内项目受益对象、社会群众满意度超过95%,各项指标完成效果达标。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评价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资料及依据。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一方面将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自己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⑴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局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⑵ 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项目管理科室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⑶ 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下一年度安排要从严从紧,并进行绩效问责,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

1.项目名称:保山市教育局2018年全市基层党建精品示范

点建设、中小学团改、少改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全市教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锁定省市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以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为主线,筑牢“稳”的基础,下足“进”的功夫,抓党建促保障,抓改革促发展,抓质量促转型,抓改革促共享,努力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保山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围绕这一总体要求,市教育局充分依托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600,000.00元,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以市教育局党工委为示范,在市本级教育单位中建设基层党建示范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加强绩效管理,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

实施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保山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安排保山市2018年度市级教育专项资金600,000.00元,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以市教育局党工委为示范,在市本级教育单位中建设基层党建示范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加强绩效管理,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综合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市教育局计财科负责综合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科室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教育2018年全市基层党建精品示范点建设、中小学团改、少改专项资金600,0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度项目资金实际执行600,000.00元。

执行情况:以市教育局党工委为示范,在市本级教育单位中建设基层党建示范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进行,投入资金600,000.00元,组织党员培训3期400人,党务干部培训1期130人建精品示范点1个,建设职工之家、中小学团改、少改活动室1个。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项目方案、项目资金使用时间表完成了财政批复的年初项目预算;二是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预算资金按用途做到专款专用,杜绝违规使用资金;三是加强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年度内以市教育局党工委为示范,在市本级教育单位中建设基层党建示范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组织党员培训3期400人,党务干部培训1期130人建精品示范点1个,建设职工之家、中小学团改、少改活动室1个。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学率达85.32%,小学入学率达99.92%,初中毛入学率106.2%,高中阶段学生毛入学率达88.28%,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9.93%,项目受益对象、社会群众满意度超过95%,各项指标完成效果达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基本达到预期指标。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年度内项目受益对象、社会群众满意度超过95%,各项指标完成效果达标。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评价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资料及依据。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一方面将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自己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⑴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局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⑵ 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项目管理科室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⑶ 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下一年度安排要从严从紧,并进行绩效问责,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一

1.项目名称:保山市教育局2018年中职骨干教师双师型

培训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全市教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锁定省市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以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为主线,筑牢“稳”的基础,下足“进”的功夫,抓党建促保障,抓改革促发展,抓质量促转型,抓改革促共享,努力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保山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围绕这一总体要求,市教育局充分依托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100,000.00元,组织市教育局机关干部开展中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提升职工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加强绩效管理,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

实施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保山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安排保山市2018年度市级教育专项资金100,000.00元,组织市教育局机关干部开展中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提升职工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加强绩效管理,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综合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市教育局计财科负责综合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科室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教育2018年中职骨干教师双师型培训资金100,0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度项目资金实际执行100,000.00元。

执行情况:组织市教育局机关干部开展中职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完成培训费支出100,000.00元,开展市局机关中职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超过20人。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项目方案、项目资金使用时间表完成了财政批复的年初项目预算;二是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预算资金按用途做到专款专用,杜绝违规使用资金;三是加强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年度内开展市局机关中职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超过20人。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学率达85.32%,小学入学率达99.92%,初中毛入学率106.2%,高中阶段学生毛入学率达88.28%,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9.93%,项目受益对象、社会群众满意度超过95%,各项指标完成效果达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基本达到预期指标。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年度内项目受益对象、社会群众满意度超过95%,各项指标完成效果达标。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评价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资料及依据。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一方面将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自己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⑴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局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⑵ 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项目管理科室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⑶ 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下一年度安排要从严从紧,并进行绩效问责,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二

1.项目名称:保山市教育局2018年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

教师及校长培训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全市教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锁定省市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以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为主线,筑牢“稳”的基础,下足“进”的功夫,抓党建促保障,抓改革促发展,抓质量促转型,抓改革促共享,努力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保山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围绕这一总体要求,市教育局充分依托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300,000.00元,组织全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中小学校长培训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加强绩效管理,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

实施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保山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安排保山市2018年度市级教育专项资金300,000.00元,组织全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中小学校长培训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加强绩效管理,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综合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市教育局计财科负责综合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科室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教育2018年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校长培训经费300,0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度项目资金实际执行300,000.00元。

执行情况:组织全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中小学校长培训费支出30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项目方案、项目资金使用时间表完成了财政批复的年初项目预算;二是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预算资金按用途做到专款专用,杜绝违规使用资金;三是加强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年度内全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300人及中小学校长50人开展专题培训。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学率达85.32%,小学入学率达99.92%,初中毛入学率106.2%,高中阶段学生毛入学率达88.28%,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9.93%,项目受益对象、社会群众满意度超过95%,各项指标完成效果达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基本达到预期指标。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年度内项目受益对象、社会群众满意度超过95%,各项指标完成效果达标。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评价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资料及依据。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一方面将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自己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⑴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局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⑵ 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项目管理科室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⑶ 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下一年度安排要从严从紧,并进行绩效问责,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三

1.项目名称:保山市教育局2018年学校安全保卫管理培训

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全市教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锁定省市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以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为主线,筑牢“稳”的基础,下足“进”的功夫,抓党建促保障,抓改革促发展,抓质量促转型,抓改革促共享,努力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保山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围绕这一总体要求,市教育局充分依托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50,000.00元,组织全市中小学安全管理人员专题培训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绩效管理,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

实施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保山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安排保山市2018年度市级教育专项资金50,000.00元,组织全市中小学安全管理人员专题培训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绩效管理,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综合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市教育局计财科负责综合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科室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教育局2018年学校安全保卫管理培训经费到50,0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度项目资金实际执行50,000.00元。

执行情况: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安全管理人员专题培训费支出5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项目方案、项目资金使用时间表完成了财政批复的年初项目预算;二是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预算资金按用途做到专款专用,杜绝违规使用资金;三是加强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年度内组织开展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培训6期1,000人次。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学率达85.32%,小学入学率达99.92%,初中毛入学率106.2%,高中阶段学生毛入学率达88.28%,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9.93%,项目受益对象、社会群众满意度超过95%,各项指标完成效果达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基本达到预期指标。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年度内项目受益对象、社会群众满意度超过95%,各项指标完成效果达标。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评价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资料及依据。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一方面将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自己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⑴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局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⑵ 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项目管理科室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⑶ 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下一年度安排要从严从紧,并进行绩效问责,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四

1.项目名称:保山市教育局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风险补偿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全市教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锁定省市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以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为主线,筑牢“稳”的基础,下足“进”的功夫,抓党建促保障,抓改革促发展,抓质量促转型,抓改革促共享,努力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保山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围绕这一总体要求,市教育局充分依托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1,500,000.00元,用于支付学生生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级分担资金,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学业,加强绩效管理,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

实施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保山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安排保山市2018年度市级教育专项资金1,500,000.00元,用于支付学生生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级分担资金,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学业,加强绩效管理,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综合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市教育局计财科负责综合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科室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教育局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到1,500,0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度项目资金实际执行1,500,000.00元。

执行情况:用于支付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市级分担资金1,500,000.00元,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项目方案、项目资金使用时间表完成了财政批复的年初项目预算;二是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预算资金按用途做到专款专用,杜绝违规使用资金;三是加强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市市级教育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年度内共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14,243人,其中:地方高校本省就读学生12,477人,发放贷款金额1.08亿元,其中地方高校本省就读学生94,691,000.00元。市级财政缴纳风险补偿金1,420,600.00元,滚动支付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79,400.00.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学率达85.32%,小学入学率达99.92%,初中毛入学率106.2%,高中阶段学生毛入学率达88.28%,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9.93%,项目受益对象、社会群众满意度超过95%,各项指标完成效果达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基本达到预期指标。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年度内项目受益对象、社会群众满意度超过95%,各项指标完成效果达标。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评价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资料及依据。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一方面将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自己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⑴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局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⑵ 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项目管理科室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⑶ 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下一年度安排要从严从紧,并进行绩效问责,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保山市教育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市级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或拟定地方性教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按照学校设置标准提出学校设置建议,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审定中等、初等和学前教育地方教材。指导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农村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负责组织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工作,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与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制定地方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改革、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办法,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指导除高校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主管教师教育工作,组织全市各类学校教师开展继续教育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普通中专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拟定中职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承办学校的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和发展民办教育。负责教育局机关和直属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领导干部人选的考察、推荐、任免。指导学校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做好工、青、妇及统战工作。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国际、国内教育援助项目的立项和管理工作,统筹教育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生资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和学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处置突发事件。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161号)批准,市教育局内设13个科室(正科级):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德育科、基础教育科、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招生考试办公室、师资培训办公室、勤工俭学校建办公室、学校安全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民办教育科(调整增加)

部门下设2个直属事业单位: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保山市电化教育馆(加挂保山市教学仪器管理站牌子),5所直属学校:保山广播电视大学(加挂保山开放学院、保山旅游中专学校牌子)、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保山市幼儿园、保山市关爱学校、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加挂保山技师学院、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牌子)。

人员情况:2018年末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21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3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0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5人,其中:行政35人,事业0人。年末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一是基本普及学前教育,落实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重点发展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全面提升保教质量;二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推动县域内均衡发展,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差距,促进优质发展;三是促进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发展,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发展,开展特色高中创建工作,鼓励创新性人才培养;四是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优化现代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创新现代职业教育管理制度;五是重视发展民族教育,把民族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重视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六是积极发展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升特殊教育质量;七是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推进新型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八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健全教育发展新机制;九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育质量;十是推进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十一是推进依法治教,提升教育治理水平;十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

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一是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32%。二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2018年全市五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三是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发展:普通高中毛入学率达到88.28%;落实完善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促进学校在全面建设德育、智育、体育、美育课程中走特色发展之路。四是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市内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2.8万人;继续推进完善市职业教育园区(中心)后续建设;落实完善中等职业教育生均经费制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特色专业建设;提升校长队伍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水平;加强职业院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五是重视发展民族教育:优先保障民族地区学校办学条件改善;继续在小学高年级、初中开设民族团结教育专题课。六是积极发展特殊教育: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发展机制;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国家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完善特殊教育课程体系;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就业能力培养。七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为导向,不断提升现代教育治理能力。八是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全面实施对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内容建设、德育环境建设、德育机制建设评估;推动落实教育精准扶贫。九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育质量:重视教师培养培训;提升教师培养质量;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十是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快“优质资源班班通”,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完善教育信息化科学发展机制。十一是推进依法治教:全面推进教育部门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建立科学的教育决策机制;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十二是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巩固教育系统党、团、队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等。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本级部门决算总收入12,835,763.34元,较2017年18,239,792.40元减少5,404,029.06元,减幅29.63%,其中:财政拨款12,835,763.34元,事业收入0.00元,年初结转结余0.00元。总支出合计12,835,763.34元,较2017年18,239,792.40元减少5,404,029.06元,减幅29.63%,其中:基本支出8,673,263.34元,项目支出4,162,50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

2018年度决算总支出12,835,763.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2,835,763.34元、其他来源资金支出0.00元。

①三公经费:市教育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安排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8,000.00元,年末决算为320,635.10元,较年初预算节约57,364.90元,节约率15.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支出为122,012.10元,完成预算的99.20%;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为198,623.00元,完成预算的77.89%。2018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响应省、市人民政府“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本年度严格控制会议召开场次,大力压缩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数较2017年减少296,429.97元,下降,48.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同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支出同比减少239,204.97元,下降66.22%,主要是2018年无新增公务用车购置;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同比减少57,225.00元,下降22.37%。

②公用经费:市教育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年初预算3,249,308.00元,全年实际支出2,594,178.59元,较年初预算减少655,129.41元,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厉行节约,压缩用于保障基本运转的公用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94,178.59元。

③项目支出:2018年度项目支出年初预算2,470,000.00元,全年实际支出4,162,500.00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692,500.00元,造成差异的原因主要是通过上级转移支付下达的学校建设、设备购置类和学生资助类等项目资金通过预算调整下达,不列入本级年初部门预算。市教育局(部门)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4,040.00元,公共安全支出20,000.00元,教育支出11,398,587.74元,其中:教育管理事务8,728,587.74元、普通教育680,000.00元、职业教育100,000.00元、进修及培训350,000.00元、其他教育支出1,54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7,651.60元,就业补助支出1,5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5,484.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① 制度不断完善。为确保部门预算管理的合法、合规、高效,我单位制定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包括《保山市教育局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保山市教育局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保山市教育局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试行)》和《保山市教育局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等。

② 管理逐步规范。为不断加强市教育局(部门)项目支出申报安排的管理,切实做到项目申报规范,申报程序公开、透明,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决策科学、民主。经过多年时间摸索,市教育局逐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决策机制。每年9-10月向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征集申报项目,进入市教育局(部门)项目库。由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进行初审、汇总,经局领导审核后,与市财政局共同研究挑选进入财政部门预算申报系统的项目,并根据项目性质分为市本级支出和对下补助支出,填报相应的项目申报书,形成市教育局(部门)下一年度预算“一上”建议稿,提交局党工委办公会决议。集体决策通过后,按相应程序报送市财政局。

③ 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为做好市教育局(部门)内控制度建设工作,在制定《保山市教育局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基础上,结合《云南省教育厅机关内部控制规范》手册,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围绕单位层面内部控制、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和内部控制的监督与评价三个方面,从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以及单位总体层面出发,编制业务流程图和风险矩阵,提升教育局经济活动重大风险的防范能力,初步形成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应用指引。下一步将委托保山中等专业学校师资力量,成立课题项目组,进行全市教育系统内控制度及中小学财务规范课题研究,在广泛征求局机关内设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意见并加以修改后,力争尽快印刷成册分发至教育系统各单位,方便在日常工作中查询使用。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2)自评指标体系

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整体评价的内容包括项目投入、过程管理、产出及效果四个方面,评价指标分为三级,包括4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3《保山市教育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自评组织过程

①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我部门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计划财务科牵头,局机关相关科室、相关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联合开展。

② 组织实施

由计划财务科牵头,各项目管理科室、各市直相关教育单位,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按要求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并附相关的支撑材料。计划财务科根据各项目管理科室、单位申报的相关材料,进行总体评价,并撰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填写《保山市教育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自评表》。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整体部门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通过自评,市教育局2018年度的预算编制全面、科学、合理,预算执行严格有效,预算管理规范,履职效益明显,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日愈规范,严格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有力,总体效果较好。根据《市教育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标准,综合自评得分90分,评价结果为“良”。具体各指标评价情况如下:

1)投入情况分析

① 目标设定明确:一是绩效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二是绩效指标明确,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② 预算配置科学:预算编制依据充分,基础信息完善、数据详实,保障了部门年度正常工作目标的开展。一是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9.38%,单位人员成本控制合理有效。二是部门年度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重点支出安排率100%,确保侧重支持重点项目支出。三是“三公经费”变动率为48.04%,较2017年度减少296,429.97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教育局(部门)继续落实省、市人民政府“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本年度减少公务用车购置1辆,严格控制会议召开场次,大力压缩经费支出;“三公经费”全年支出比年初预算节约57,364.90元,节约率15.18%。

2)过程情况分析

① 预算执行有效: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本年度预算执行率129.56%,除跨年项目外,当年预算当年执行完毕。二是严控预算调整,加强项目主资金的指导、监督。本年预算调整率29.56%,预算调整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普遍调薪增资,人员工资支出增加及中央、省级转移支付等项目支出调整、增加。三是有效推进支出进度,部门支付进度率100%。实际支付进度按既定支付比率支付。

② 预算管理规范: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建立节约型机关,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具体包括:一是适时、有针对性的对相关制度进行增补修订,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完善。二是严格落实制度的执行,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四是通过学习、培训,强化了会计核算工作。五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部门、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保山市教育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为9,907,475.00元,决算数为12,835,763.34元,差异数为2,928,288.34元,超年初预算29.56%,主要为在职人员普遍调薪增资,人员工资支出增加及中央、省级转移支付等项目支出调整、增加。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07,475.00元,决算数为12,835,763.34元,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为:基本支出8,673,263.34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6,079,084.75元,占70.09%,日常公用经费2,594,178.59元,占29.91%);项目支出4,162,500.00元,项目支出主要为教育支出4,081,000.00元,占98.04%,其他类别支出81,500.00元,占1.96%。主要用于开展教育教学管理、研究,支持、促进整体教育事业发展。

4)效果情况分析

2018年,市教育局(部门)按照预算管理和支出绩效的要求,严格对预算申报、预算评审、资金申请等环节进行审批,确保项目资金预算到位、执行到位、使用到位,充分发挥预算资金效益。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绩效指标,确保了教育系统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⑴ 存在的问题:

①部门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有一定差距。保山市教育局(部门)下设有5所直属学校,每年都从中央、省级财政获得一定转移支付资金和其他项目资金,这些资金在申报预算时无法预估,因此造成部门年度预算调整率较大。

② 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单位实施科室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③ 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下一年度安排要从严从紧,并进行绩效问责,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⑵ 整改情况

① 加快预算执行: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执行慢的单位和项目、进度落后较多的单位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难点和问题,共同推进项目实施,督促加快支付进度;二是建立预算执行进度与预算挂钩制度,对于支出进度较低、存量资金数额较大的部门或单位,在安排下年预算和分配转移支付资金时,予以适当核减。

② 加快资金下达进度:各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和事业发展计划,做好预算执行的前期准备,特别是重大项目的准备工作。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认真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及时提出支付申请。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转移支付资金拨付的前期准备,力争做到资金一旦下达,及时分配使用。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⑴ 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⑵ 通过绩效评价结果了解资金的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支出规模是否适当,促进市教育局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

⑶ 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7.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局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其他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保山市教育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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