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7-2/20230918-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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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501000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发〔2019〕5号)精神,为加强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将市教育体育局的职责、市体育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市教育体育局,为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体育工作部门,正处级。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教育体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拟订地方性教育体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按照学校设置标准提出学校设置建议,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体育工作,组织审定中等、初等和学前教育地方教材。
4.指导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农村成人文化技术教育体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5.负责组织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工作,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与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拟订地方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改革、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
6.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办法,监测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使用情况。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体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体育援助和支持。
7.指导除高校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劳动教育体育工作。指导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和体育工作。
8.主管教师教育体育工作,组织全市各类学校教师开展继续教育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9.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普通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拟订中职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承办学校的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和发展民办教育。
10.负责机关和直属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领导干部人选的考察、推荐、任免。指导学校搞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做好工、青、妇及统战工作。
11.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国际、国内教育援助项目的立项和管理工作。
12.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生资助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和学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处置突发事件。
13.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社会体育团体指导和管理。
14.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管理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工作,设置竞技运动项目,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参加和举办全省、全市性综合运动会和单项体育赛事。
15.研究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16.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17.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对外交流合作事务。
18.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的关心指导下,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三年有起色、五年上台阶、八年争优秀”目标,聚焦质量提升、优化校点布局,以加强党的建设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教育评价改革为总抓手,奋力推进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
1.党的领导全面强化。
调整充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稳步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选定48所学校作为改革试点。出台“党建高质量引领教育高质量十二条措施”,实施党建“塑形工程”“铸魂工程”“先锋工程”“强基工程”,大力学习宣传张桂梅先进事迹,刊发一线教师典型故事90余期。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践行“三个工作法”,组织疫情防控、防汛、春季学期综合督导等调研督导检查、明察暗访9轮次,深入市直学校4轮次推动“清廉学校”建设、整改完成发现问题28个,完成民生实事6项、班子成员办事清单13项,整改完成巡察反馈问题31个。
2.立德树人全面落实。
(1)“五育”并举有效落实。遴选优秀思政课堂20节,评选“学科德育特色课堂”30个。完成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视力监测,参加2022年云南省第三届学生田径锦标赛获奖7人。组建市中小学性健康教育团队,成立市中小学心理指导中心、市阅读专业指导委员会,聘请心理健康讲师26名、阅读专家型委员33名,创建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12所、保山市文明校园50所、劳动教育示范学校26所、“绿美校园”12所,组织“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成功申报全国围棋特色学校(幼儿园)12所,打造“创文”实地测评示范点26个。
(2)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持续推进。参加省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系列活动33件作品获奖,18所学校被命名为第三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92所学校完成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
(3)教科研支撑作用不断强化。完成教研机构改革,建立市、县(市、区)、校“1+7+N”学科教研网络体系。出台教学技能竞赛三年规划、加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意见和考核评估实施办法,推动教学常规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教育科研市规划课题立项81项,成功申报省规划办课题3项。
3.教育获得感全面增强。
(1)有效缓解“入学难、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2所、小学82所、中学18所,中心城区7所幼儿园转设为公办园,腾冲市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通过省级评估验收。按照“一人一案、分类安置”原则妥善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入学率达10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稳步提升。
(2)有效破解“择校热”难题。优化校点布局,撤并学校111所、教学点15个,以“1+X”组建模式实施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00%就近入学,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99%以上。
(3)有效解决“上好学”问题。全市完成一级二等高完中市级复核申报2所,评估认定一级三等高完中3所、一级二等幼儿园1所、一级三等幼儿园11所、保山市现代教育示范学校13所(幼儿园2所、小学9所、初中2所),2022年全市一本上线率较年提升3.21%,本科上线率较年提升12.4%。
(4)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提升。2022年全市中职院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达到98.9%,腾冲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成为云南省优质中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保山职业学院、滇西应用技术大学腾冲校区分别正式挂牌,“中职+高职”“中职+应用型本科”的办学新格局逐步形成。民办教育规范发展,2所中小学转设为公办学校。
4.教育改革全面深化。
(1)教育评价改革深入推进。推进体教融合发展,稳步实施中考改革、高考综合改革、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改革、普通高中体育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综合高中试点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双减”“双升”全力推进。加强“五项管理”和考试管理,出台市级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费政策,实施课后服务“5+2”模式,全市作业时间控制达标率和提供课后服务学校覆盖率均达100%,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4项指标均达100%。
(3)依法治教不断深化。有序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和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调配校长交流180人、教师交流轮岗1428人,评选认定一级至五级校长1308名。聘任市级责任督学87名。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
(4)教育对外交流持续加强。26名美丽中国项目新教师到保山市支教。滇缅在线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缅甸学生1138名。遴选9名华文教师对缅甸泰国等国家开展线上支教。
5.教育保障全面夯实。
(1)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教育投入不断加大,2022年共分配下达各级各类教育项目资金16.31亿元,提前超额完成教育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及时下达各级各类资助资金,精准实施学生资助,开展春、秋季学期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控辍保学成效持续巩固。
(2)“智慧教育初见成效。补充各类信息化设施设备2500余台,新建教育专网办公专用链路953条,调整班级光纤167条,全市94.3%的中小学教师注册使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资源开展教学和研修学习,组织开展信息化建设应用相关的各类培训研修、竞赛展评活动4.1万余人次,汇集优秀课件、微课等数字化教学资源600余份。
(3)校园安全不断强化。全市新增摄像头11260个实现全覆盖,中小学校园“三防”建设达到4个100%,学校食堂“六T”管理实现全覆盖,达标率达97.5%。“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76%。开展应急演练5000多次。创建“平安校园”市级12所、县级50所。
6.教师队伍全面加强。
(1)加强队伍建设。开展“践行准则,立德铸魂”师德师风建设主题年活动,组织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定期注册和教师职称评审,引进专业技术人才34人,通过校园直招、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招聘安置等方式补充教师450人。
(2)加强示范引领。组建省级教学名师工作室11个、市级“三名”工作室42个,评选认定市级名校长、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668名。评选推荐23名优秀乡村教师获省级表彰,评选表扬师德标兵、优秀校(园)长、乡村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模范教师220名。
(3)加强教师培训。组织选派810名教师、优秀校长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跟岗研修等,组织一万余名骨干教师校长参加新一批“国培计划”培训,持续开展好年度全员培训。
(4)营造良好环境。尊师重教浓厚氛围,评选表扬重教之家100户、捐资助学先进集体(个人)12个(名),社会各界捐资助学3753.06万元。建立完善“进校园”事项准入机制,制定2022年市级进中小学校事项清单。
7.体育工作全面提升。
(1)群众体育深入推进。完成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5个,新建体育场地22个,购置健身路径94套,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比达50.99%,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全市人口的2.56‰,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95.3%。举办足球、围棋、健身气功等全民健身活动(赛事)30余场,近20万人次参与。组团参加省残运会、民运会等赛事。
(2)竞技体育成果丰硕。在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组比赛中,获得18枚金牌、19枚银牌、25枚铜牌,团体总分947.5分,奖牌榜、总分榜均排全省第9位,带入84枚金牌位列贡献榜全省第6位。保山健儿入选中国代表团参加2022年北京冬奥会斩获佳绩。巩固2021—2024周期国家田径单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中长跑、竞走项目)和省级综合类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创建成果,加强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建设。持续做好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
(3)体育产业快速发展。永子棋院获评2022年中国体育旅游十佳景区,腾冲获评2022年中国体育旅游十佳目的地,腾冲启迪冰上运动中心被命名、认定为云南省体育产业示范项目。2022年全市体育彩票销售额首次突破4亿,比2021年增加0.71亿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市委教育体育工委办公室、办公室、德育科、基础教育科、人事科、发展规划与财务基建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教师工作科、学校安全稳定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民办教育科)、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科、竞赛管理和青少年体育科、保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
2.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
3.保山广播电视大学;
4.保山市关爱学校;
5.保山市教学仪器管理站;
6.保山市教育教育研究所;
7.保山市幼儿园;
8.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
9.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
10.保山市智源小学;
11.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2.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
3.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
4.保山广播电视大学;
5.保山市关爱学校;
6.保山市教学仪器管理站;
7.保山市教育教育研究所;
8.保山市幼儿园;
9.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
10.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
保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保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由局机关统一核算,未单独进行部门决算编制;保山市智源小学和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于2022年8月31日起转设为市属公办学校,截至年末,其预算、核算体系等尚未建立,2022年暂未纳入部门决算编制。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9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2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1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76人(离休0人,退休576人)。
实有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329,535,202.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5,588,269.44元,占总收入的95.7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3,777,330.13元(含教育收费13,777,330.13元),占总收入的4.1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9,602.44元,占总收入的0.0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232,185.89元,增长4.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294,156.13元,增长7.24%;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减少43,992.36元,下降0.32%;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6,017,977.88元,下降97.26%。主要原因如下:
1.本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1,294,156.13元,其中:
(1)2022年隆阳区河图中学、魏家中学并入云南省保山市第一中学等人员变动及正常调资增薪增加人员经费约4,754,900.01元。
(2)2022年各预算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约10,389,576.34元,主要包括:
①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代列保山一中青阳初级中学和隆阳区第八小学建设资金减少2,432,900.00元。其中代列保山一中青阳初级中学建设资金增加6,600,300.00元;代列隆阳区第八小学建设资金减少9,033,200.00元。
②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资金增加约1,386,987.98元,其中教学质量提升补助资金增加2,044,060.00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训室建设资金减少657,072.02元。
③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增加约10,320,886.29元,其中校园安保及其他运转项目经费减少1,600,000.00元;支持保山一中教育发展经费增加3,709,900.00元(包括改善办学条件资金增加4,364,900.00元,专项人才引进项目经费减少655,000.00元);其他运转—办学能力提升经费增加824,786.29元,临聘人员经费增加2,732,400.00元;2022年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财政奖补资金增加4,653,800.00元。
④保山市幼儿园增加约944,602.07元,其中其他运转经费(保育费返还)794,466.64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增加150,135.43元。
⑤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体育场馆低免开放补助增加约170,000.00元。
(3)2021年市级体彩公益金在2022年分配下达拨付,政府性基金拨款较上年增加6,149,679.78元。
2.2022年度事业收入减少43,992.36元,其中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减少2,072,300元,用于直接抵扣原财政垫付学校提高保留部分工资;保山广播电视大学清算拨回以前年度开放教育收费收入增加2,010,000元;其他净增加18,307.64元。
3.2022年度其他收入减少6,017,977.88元,主要为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减少6,042,180.57元(2021年3月隆阳区河图、魏家中学并入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1-2月经费由隆阳区财政局拨入,作为非同级财政拨款核算,2022年正常纳入财政拨款收入核算);其他净增加24,202.6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329,710,896.17元。其中:基本支出217,143,826.93元,占总支出的65.86%;项目支出112,567,069.24元,占总支出的34.1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13,616.10元,增长0.9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178,579.22元,下降8.50%;项目支出增加23,192,195.32元,增长25.95%;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20,178,579.22元,主要包括2022年市级助学金从基本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中填报,减少基本支出助学金支出约4,852,249.42元;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外资金、财政供养单位住房公积金财政匹配资金调整到各单位自行核算,2022年未做相同调整,减少基本支出约20,081,229.81元;部门各单位人员变动及正常调资增薪增加人员经费约4,754,900.01元。
2.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3,192,195.32元,主要包括:
(1)2022年市级助学金从基本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中填报,增加项目支出助学金支出约4,852,249.42元;
(2)2021年市级体彩公益金在2022年分配下达拨付,政府性基金拨款项目较上年增加6,149,679.78元;
(3)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约10,389,576.34元,其中:
①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代列保山一中青阳初级中学和隆阳区第八小学建设资金减少2,432,900.00元。其中代列保山一中青阳初级中学建设资金增加6,600,300.00元;代列隆阳区第八小学建设资金减少9,033,200.00元。
②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资金增加约1,386,987.98元,其中教学质量提升补助资金增加2,044,060.00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训室建设资金减少657,072.02元。
③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增加约10,320,886.29元,其中校园安保及其他运转项目经费减少1,600,000.00元;支持保山一中教育发展经费增加3,709,900.00元(包括改善办学条件资金增加4,364,900.00元,专项人才引进项目经费减少655,000.00元);其他运转—办学能力提升经费增加824,786.29元,临聘人员经费增加2,732,400.00元;2022年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财政奖补资金增加4,653,800.00元。
④保山市幼儿园增加约944,602.07元,其中其他运转经费(保育费返还)794,466.64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增加150,135.43元。
⑤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体育场馆低免开放补助增加约170,000.00元。
(4)其他上下年实施项目调整净增加项目支出1,800,689.7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用于保障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7,143,826.9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2,671,445.54元,占基本支出的93.34%,年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69,316.1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472,381.39元,占基本支出的6.66%,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2,090.5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2,567,069.2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3,483,4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如下:
1.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至2025年)补助经费198,000.00元,主要用于围绕“健康中国·幸福保山”的功能定位,科学编制全市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至2025年)工作。
2.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其他运转—教育督导评估项目补助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及各项督导评估工作,对促进县级人民政府积极履行教育职责,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作用显著。
3.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其他运转—非税收入安排的教育发展事务支出项目经费1,525,356.16元,主要用于弥补教育发展事务支出缺口,购置办公设备,改善办公条件,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办公。
4.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2年临聘人员经费774,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临聘工作人员13人,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
5.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2年春节慰问经费21,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不少于4所农村学校走访慰问;开展不少于10名困难教职工和退休教职工的走访慰问活动。
6.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教师节庆祝活动经费544,7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召开年度教师节庆祝大会和教育工作大会,总结年度工作、分析存在困难、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形成重视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格局。
7.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两新组织“15311”市级党建工作经费24,6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智源中学、智源小学切实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组织党员教师开展有关培训、研讨2批次31人次,订阅党的二十大辅导读物70多套,建设党员文化墙1处、开展党员集体活动、修建党组织活动场所、抓好党建宣传等。
8.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保山一中青阳初级中学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评价服务经费108,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保山一中青阳初级中学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评价服务。
9.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2年保山市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市级分担经费729,941.13元,主要用于配套分担15117名高校学生办理助学贷款超146,000,000.00元,确保当年度符合条件大学生实现应贷尽贷。
10.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2年市级体彩公益金全民健身活动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启动仪式活动展演、社区运动会、足球交流赛(足球进校园、社区)、围棋赛(裁判员培训)、象棋赛(裁判员培训)、轮滑赛(裁判员培训)等赛事。
11.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代列保山一中青阳初级中学建设项目经费17,425,3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项目学校校舍建设支出,确保建设面积超6,100.00平方米,受益学生超3000人,年度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率和投资完成率均超80%。
12.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代列隆阳区第八小学建设项目经费10,483,4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项目学校校舍建设及设备购置支出,确保受益学生超8000人,校舍建设质量和设备采购质量合格率均达100%,投资完成率均超60%。
13.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职教类公费师范生培养经费29,4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18级入学职业教育类公费师范生3人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等,人均培训成本9800元/生·年。
14.保山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度中央、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专项资金1,219.34元,主要用于配合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贷款发放增长率8%以上,回收率90%以上;创业担保基金放大2倍以上,贷款户带动就业2人以上,对带动劳动力就业的促进作用明显。
15.保山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38,852.00元,主要用于统筹省级体彩公益金,建设市级全民健身活动1个以上,资助项目绩效管理2项,通过项目实施对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作用明显,能长期促进体彩公益金规范管理使用。
16.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省级体彩公益金项目资金27,198.00元,主要用于统筹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建设市级全民健身活动1个以上,资助项目绩效管理2项,通过项目实施对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作用明显,能长期促进体彩公益金规范管理使用。
17.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2022年教学质量提升补助资金2,044,060.00元,主要用于加强实训室建设,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实训场所,保证学生掌握一定职业技能、培养职业素质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18.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市级助学金补助资金3,013,649.42元,主要用于向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中职学生发放助学金,年发放人数在5381人以上,每人每学年补助资金560元,为更多的中职学生提供了生活和学习上的保障,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主动性。
19.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2022年临聘人员经费6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聘用临聘人员179人薪酬,有效保障临聘人员收入,促进179人就业,有效保障临聘人员就业稳定,确保临聘人员满意度达95%以上。
20.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保山市本土人才培养学费补助资金15,000.00元,主要用于落实保山市本土人才培养学费补助办法,补助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学费总额的25%。
21.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含首席技师)特殊生活补助经费90,000.00元,主要用于有效落实省委人才政策要求,激励和引导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创优,向享受高层次人才(含首席技师)特殊生活补贴人员3人,发放高层次人才(含首席技师)特殊生活补贴。
22.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省级人才发展专项教学名师培养经费124,781.00元,主要用于补助选拔培养的省级人才发展专项教学名师2人,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激励和引导“教学名师”投身云南教育事业。
23.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结转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训室建设提升经费2,771,108.30元,主要用于补助学校完成改善办学条件年度计划任务1项,中职学校新建或改建校舍、场地100%达到规划建设要求,地方中职院校基本办学条件逐步改善。
24.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训室质量提升和设备购置中央资金2,210,5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学校完成改善办学条件年度计划任务1项,中职学校新建或改建校舍、场地100%达到规划建设要求,地方中职院校基本办学条件逐步改善。
25.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2022年中职免学费资金14,876,923.69元,主要用于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学生免除学费,按20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保障中职学校办学运转,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26.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2022年中职国家助学金10,636,655.00元,主要用于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学生按20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生国家助学金,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27.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2022年迪庆州怒江州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生全覆盖试点提高生活补助资金90,000.00元,主要用于按2500元/生·年的标准资助迪庆州怒江州学生37人生活费,受助学生覆盖率达100%,有效减轻家庭经济贫困学生负担。
28.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2022年中职省政府奖学金84,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省政府奖学金21人,人均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达4000元/生·年。
29.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2022年中职国家奖学金36,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国家奖学金6人,人均奖励标准达6000元/生·年。
30.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2022年青年技能人才培养工程补助资金1,710,917.70元,主要用于对在校第四年高级工学生中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提前申报补助,审核结束后下拨的培养资金按免学费的方式进行使用。
31.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民族生补助经费750,000.00元,主要用于按5000元/生的标准补助,给予保山一中民族生资助,其中:高一50人、高二50人、高三50人,合计150人。
32.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其他运转—保山一中办学能力提升经费824,786.29元,主要用于补助学校后勤服务支出,保障新校区运转,促进实现保山一中实现“三年见成效、五年上台阶、八年争优秀”的发展目标。
33.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临聘人员经费2,732,4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学校聘用保安、保洁及宿管人员73人,保障学校后勤服务。
34.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2年新校区办学能力提升经费(非税)91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学校后勤服务支出,保障新校区办学运转,促进实现保山一中实现“三年见成效、五年上台阶、八年争优秀”的发展目标。
35.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保山市本土人才培养学费补助经费5,250.00元,主要用于落实保山市本土人才培养学费补助办法,补助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学费总额的25%。
36.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2年支持保山一中教育发展经费(改善办学条件资金)4,364,9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学校采购安装交互式智能触控一体机73台,安装全彩电子屏77.60平方米,有效改善办学条件,激励和提高一批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37.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2年支持保山一中教育发展经费(专项人才引进项目经费)1,225,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引进人才6人,带动教职工不断提升教研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
38.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2年省级科普专项补助经费23,136.77元,主要用于补助学校建立流动科技馆巡展站点1个,促进学生所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科技与人文素养不断增强。
39.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2年城乡义教公用经费资金2,065,120.38元,主要用于以事业统计义教在校生3269人为基数,按850元/生·年,寄宿生增加2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40.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2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资金52,400.00元,主要用于以事业统计随班就读在校生9人为基数,按60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41.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2年城乡义教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经费(含8个人口较少民族生活补助)950,000.00元,主要用于资助义教困难学生1500人次,贫困学生100%覆盖,资助标准不低于寄宿生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625元/生·年、8个人口较少民族250元/生·年。
42.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2年城乡义教校舍安全保障经费226,119.18元,因学生全部住宿,基本实行月假制管理,洗澡需求增加,现有浴室难以满足需要,主要用于补助学校完成校舍改造1栋,对浴室、报告厅及电力进行修缮改造。
43.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2年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财政奖补资金4,653,800.00元,主要用于以2022年高中在校生总数2362人为基数,按240元/生·年的标准投入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44.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2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440,850.00元,主要用于以2022年高中在校生总数2403人为基数,按240元/生·年的标准投入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45.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2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781,750.00元,主要用于资助贫困高中学生1606人次,确保通过审核对象应助尽助,平均资助标准不低于2000元/生·年。
46.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2年普通高中困难学生等免学杂费817,192.13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及时免除脱贫家庭困难学生学杂费403人次,确保符合条件应免尽免,免学杂费补助标准1100元/生·年。
47.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2年普通高中脱贫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498,75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及时兑付普通高中脱贫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资助399人次,确保符合条件应助尽助,平均资助标准2500元/生·年。
48.保山广播电视大学提升教育教学能力项目经费2,2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办学运转,改善办学条件支出。
49.保山广播电视大学补充教育教学设备项目经费176,586.00元,主要用于按时、按质完成学校教育教学设备补充采购,保障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50.保山广播电视大学普通话标准化考场建设专项经费389,102.35元,主要用于完善我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场地和设备建设。
51.保山广播电视大学教学综合楼一层至六层公共卫生间及洗手台改造专项经费511,020.98元,主要用于按时、按质完成教学综合楼一层至六层公共卫生间及洗手台改造建设。
52.保山市关爱学校学生市级助学金补助资金399,700.00元,主要用于按每人每年1400元标准补助发放学生助学金,为残疾学生学习生活提供保障,减轻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53.保山市关爱学校临聘人员经费304,800.00元,主要统筹用于聘用保育员、炊事员、保洁员、宿管及安保人员19名,保障残障学生寄宿生活。
54.保山市关爱学校临时工工资补助经费269,230.00元,主要统筹用于聘用保育员、炊事员、保洁员、宿管及安保人员19名,保障残障学生寄宿生活。
55.保山市关爱学校2022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资金854,231.13元,主要用于以2022年事业统计义教在校生人数为基数,按60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保障学校办学运转。
56.保山市关爱学校2022年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资金25,133.55元,主要根据在校学生人数按小学105元/生·年,初中180元/生·年的标准测算安排,用于为在校学生采购并免费提供教科书。
57.保山市关爱学校2022年城乡义教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经费248,375.00元,主要用于资助义教困难学生生活费,确保贫困学生100%覆盖,资助标准不低于寄宿生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625元/生·年。
58.保山市关爱学校2022年学前教育困难儿童资助资金1,050.00元,主要用于覆盖资助学前在校语训班贫困学生,人均资助标准300元/生·年。
59.保山市关爱学校2022年中职免学费资金84,900.00元,主要用于免除中职困难学生学费,实现应助尽助,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100%达标,生均补助免学费资金标准达2000元/生·年。
60.保山市关爱学校2022年中职国家助学金78,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中职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100%达标,生均补助免学费资金标准达2000元/生·年。
61.保山市关爱学校2022年中职省政府奖学金4,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省政府奖学金1人,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达标,人均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达4000元/生·年。
62.保山市关爱学校2022年中职国家奖学金6,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国家奖学金1人,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达标,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达6000元/生·年。
63.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2022年普通高中复习备考研讨会、高三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及中小学教育科研工作会经费76,012.00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2022届普通高中理科、文科综合学科二轮复习备考研讨会、2022届普通高中高三年级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召开全市教育科研工作会。
64.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保山市专兼职学科教研员建设经费256,330.80元,主要用于补助建立小学语文、数学2个学科教研中心;建立初中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9个学科教研中心;建立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9个学科教研中心等。
65.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高考中考备考研讨经费172,503.42元,主要用于组织高三、初三毕业班教学工作,组织开展高考中考的备考研讨会,聘请省内外知名专家亲临指导,使高考中考备考更有针对性、实效性。
66.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市级课堂教学竞赛经费106,377.30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小学课堂教学竞赛1次、开展初中课堂教学竞赛1次、开展高中课堂教学竞赛1次等。
67.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新课改及新教材培训经费95,882.00元,主要用于加强小学、初中、高中教育教学研究,对教师分类、分层、分岗按需施训,适应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形成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格局,邀请国内教育领域权威专家、校长进行专题讲座、经验分享和参与课题研讨等。
68.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其他运转—中小学教育教学科研补助经费61,068.00元,主要用于组织巡查督导组深入学校进行高考备考复习工作及教学常规检查指导不低于10次。
69.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临聘人员经费69,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名保安、保洁类临聘人员薪酬,给单位职工创造一个清洁、美观、舒适、安全的办公环境,确保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70.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非财政其他运转—市教研所中小学教育教学科研补助经费14,558.00元,主要用于组织巡查督导组深入学校进行高考备考复习工作及教学常规检查指导不低于10次等。
71.保山市幼儿园非税收入(保育费)返还经费1,982,442.57元,主要用于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及教师培训、零星维修、设备购置等各项支出,保障学前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72.保山市幼儿园临聘人员经费1,008,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招聘的聘用人员工资(含五险一金)等支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及学前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73.保山市幼儿园2022年学前教育困难儿童资助资金150.00元,主要用于资助学前在校困难学生1人次,人均资助标准300元/生·年。
74.保山市幼儿园结转第三批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96,425.43元,主要用于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培训及改善培训基地幼儿园基础设施条件,配备玩教具、图书、幼儿生活设施设备开支等。
75.保山市幼儿园2022年省级人才发展专项教学名师培养经费91,872.40元,主要用于保障选拔的教学名师正常开展教育研究,组织不少于1次以上的集中培训或研修访学。
76.保山市幼儿园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有效落实省委人才政策要求,激励和引导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创优,向享受高层次人才(含首席技师)特殊生活补贴人员1人,发放高层次人才(含首席技师)特殊生活补贴。
77.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学生市级助学金补助经费689,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学校在训运动员260人伙食费支出。
78.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临聘人员经费372,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目前聘用的28名教练、宿管、保安等薪酬,保证学校体育专项训练教学,保证学校的运行、安全。
79.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其他运转—非税收入安排的场馆维修经费3,462.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实施在用体育场馆维修、维护支出,提升体育场馆使用效益,提高体育场馆运营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80.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足球菁英计划经费230,232.25元,主要用于补助保障市少体校足球场地建设修缮,保障足球运动员生活,保障运动员的营养、器材、全国比赛、集训等支出,保障体校聘请足球专职教练不低于4人的劳务费支出等。
81.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办学体育彩票补助资金2,918,623.80元,主要用于保障260名运动员、30名教练员日常训练比赛等支出。
82.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省级预备队集训比赛及体校教学训练保障经费314,185.00元,主要用于资助省级预备队集训比赛及保障30名运动员日常训练支出。
83.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第十六届云南省省运会备战经费431,376.20元,主要用于补助保障在册运动员进行第十六届云南省省运会完整训练等备战支出。
84.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第十六届云南省省运会(第一批安排拨付)参赛补助资金830,114.04元,主要用于补助第十六届云南省省运会青少年组赛事保山代表队参赛支出。
85.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第十六届云南省省运会(第二批安排拨付)参赛补助资金82,572.74元,主要用于补助第十六届云南省省运会大众组赛事保山代表队参赛支出。
86.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2年闵行区对口帮扶保山项目资金(篮球培训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邀请上海市篮球教练员到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开展为期10天的篮球交流集训支出。
87.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2年中央集中体彩公益金——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建设专项经费61,159.86元,主要用于围绕“奔跑吧·少年”活动主题,结合保山实际,补助建设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具有我市特色、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广泛引导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促进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88.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2年省对下体彩公益金——省级预备队田径耐力性项目专项经费35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省级预备队田径耐力性项目训练支出,保障市少体校运动员生活,为运动员提供科学,优质的伙食,确保代表保山市参加全国和全省各类体育竞赛;向上级训练单位输送优秀田径耐力性人才;向各大中专院校培养体育专业人才及向社会各界培养体育骨干。
89.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2年省对下体彩公益金——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专项经费421,877.62元,主要用于补助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训练支出,保障市少体校运动员生活,为运动员提供科学,优质的伙食,确保代表保山市参加全国和全省各类体育竞赛;向上级训练单位输送优秀田径耐力性人才;向各大中专院校培养体育专业人才及向社会各界培养体育骨干。
90.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青少年体育活动专项经费18,995.00元,主要用于加强青少年体育活动,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促进我省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支出。
91.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2022年临聘人员经费407,949.00元,主要用于保障支付包括场馆安保人员工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劳务外包相关费用等。
92.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其他运转—低免收费体育场馆维修(护)补助经费179,258.24元,主要用于资助实施中心管理的场馆设施维护、灯光亮化及绿化提升改造项目,充分发挥体育场馆社会效益,满足人民群众开展体育活动的需求,促进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协调发展。
93.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市级分成体彩公益金——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补助经费195,548.00元,主要用于继续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立全民健身组织,开展全民健身科研与宣传,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94.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市级分成体彩公益金——全民健身路径购置补助经费927,260.00元,主要用于加强城乡公共场所健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民健身事业。根据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和群众健身实际需要,购置功能齐全的健身路径安装到各县(区)刚需的项目点。
95.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市级分成体彩公益金——青少年体育示范点器材购置补助经费350,000.00元,主要用于资助购置青少年体育示范点体育器材8个,于2022年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
96.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市级分成体彩公益金——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用于田径场、休闲广场、灯光篮球场、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的日常水电支出。
97.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省对下体彩公益金——保山市体育场维修改造专项经费184,638.38元,主要用于支付体育场维修改造费用,改善当地体育场馆和体育设施条件,为公众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服务保障。
98.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省对下体彩公益金——云南省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保山市体育场、综合体育馆、游泳池、小足球场等)专项经费17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所管理的公共体育场馆低收费免费开放支出。
99.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省对下体彩公益金——云南省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保山市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专项经费99,816.68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所管理的公共体育场馆低收费免费开放运营支出。
100.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2022年省对下体彩公益金——国民体质监测专项经费5,019.00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引导和鼓励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科学、持久的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国民体质与健康水平。
101.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2022年省对下体彩公益金——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专项经费264,142.01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所管理的公共体育场馆低收费免费开放支出。
102.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2022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290,472.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所管理的公共体育场馆低收费免费开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646,891.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3.31%。与上年相比增加5,856,589.70元,增长1.94%,主要原因如下:
1.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0,673,305.97元,主要包括2022年市级助学金从基本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中填报,减少基本支出助学金支出约4,852,249.42元;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外资金、财政供养单位住房公积金财政匹配资金调整到各单位自行核算,2022年未做相同调整,减少基本支出约20,081,229.81元;部门各单位人员变动及正常调资增薪增加人员工资约4,754,900.01元;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增加约9,505,273.25元。
2.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6,529,895.67元,主要包括:
(1)2022年市级助学金从基本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中填报,增加项目支出助学金支出约4,852,249.42元;
(2)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约10,219,576.34元,其中:
①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代列保山一中青阳初级中学和隆阳区第八小学建设资金减少2,432,900.00元。其中代列保山一中青阳初级中学建设资金增加6,600,300.00元;代列隆阳区第八小学建设资金减少9,033,200.00元。
②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资金增加约1,386,987.98元,其中教学质量提升补助资金增加2,044,060.00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训室建设资金减少657,072.02元。
③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增加约10,320,886.29元,其中校园安保及其他运转项目经费减少1,600,000.00元;支持保山一中教育发展经费增加3,709,900.00元(包括改善办学条件资金增加4,364,900.00元,专项人才引进项目经费减少655,000.00元);其他运转—办学能力提升经费增加824,786.29元,临聘人员经费增加2,732,400.00元;2022年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财政奖补资金增加4,653,800.00元。
④保山市幼儿园增加约944,602.07元,其中其他运转经费(保育费返还)794,466.64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增加150,135.43元。
(3)其他上下年度项目调整净增加项目支出1,458,069.9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组织事务支出120,000.00元,其中: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2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58,523,112.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3%。主要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5,259,768.63元,其中:行政运行6,819,421.67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4,600.00元、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8,045,746.96元;用于普通教育支出136,018,866.02元,其中:学前教育12,882,172.86元、小学教育10,483,400.00元、初中教育50,551,169.17元、高中教育61,941,070.59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61,053.40元;用于职业教育支出86,980,386.22元,其中:中等职业教育70,421,015.29元、技校教育16,376,527.93元、高等职业教育182,843.00元;用于广播电视教育支出5,768,634.14元,其中:广播电视学校5,768,634.14元;用于特殊教育支出13,760,116.68元,其中:特殊学校教育13,760,116.68元;用于其他教育支出735,341.13元,其中:其他教育支出735,341.13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23,136.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支出23,136.77,其中:科普活动23,136.77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477,102.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主要用于体育支出5,477,102.70元,其中:运动项目管理1,689,174.44元、体育场馆290,472.00元、群众体育3,299,456.26元、其他体育支出198,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752,431.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1,906,036.50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95,063.6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308,59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743,806.0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16,976.8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1,596.00元;用于就业补助支出1,711,937.04元,其中: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1,710,917.7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019.34元;用于抚恤支出3,128,997.60元,其中:死亡抚恤3,128,997.60元;用于临时救助支出5,460.00元,其中:临时救助支出5,46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883,685.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883,685.06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31,431.18元、事业单位医疗9,648,040.2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804,213.6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67,222.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67,222.62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67,222.62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00.00元,其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2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5,200.00元,支出决算为559,413.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7,825.9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8.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1,58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1.7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1,5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5,200.00元,支出决算为559,413.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7,825.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1,5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3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7,825.98元,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均已进行公务用车改革,同时部门及各预算单位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管理,及时处置报废车辆,有效压缩公车用车运行成本,未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资金36,974.02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121,588.00元,由于本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审批,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未使用公务接待费预算资金158,812.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7,422.92元,增长21.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2,110.92元,增长30.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88.00元,下降3.7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如下:
1.本年度部门各单位虽然加强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管理,有效压缩公车用车运行成本,但在用的大部分公务用车老化严重,运行维护成本较高,同时,本年度增加上年剩余未拨付支出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计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2,110.92元。
2.本年度部门各单位继续贯彻上级厉行节约等规定,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申报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公务接待费减少4,688.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机关和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的6个市属教育体育单位开展教育教学及体育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机关、市属教育体育单位开展教育教学和体育管理工作活动中符合接待规定而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1,930.84元,与上年减少209,786.00元,下降17.31%,主要原因:一是为促进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全面发展,2022年度机关加强有关宣传指导工作,资料印刷及到校指导差旅费用等有所增加;二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及财政预算管理规定,机关完善日常支出审批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等支出,日常公务运行成本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开展教育管理事务等支出,包括:办公费45,121.10元,印刷费12,557.14元,水费4,878.90元,电费27,442.86元,差旅费28,000.00元,公务接待费31,745.00元,劳务费24,000.00元,工会经费137,829.4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664.40元,其他交通费用530,49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资产总额1,419,118,158.97元,其中,流动资产88,336,364.70元,固定资产682,826,732.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208,150.00元,在建工程440,147,044.17元,无形资产207,580,439.56元,其他资产19,427.85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715,148.3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887,669.7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27项,账面原值872,509.5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67,570.26平方米,账面原值35,047,538.83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018,492.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568,323.8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94,866.1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954,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19,457.7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278,522.3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04%。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