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7-2/20230925-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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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发〔2019〕5号)精神,为加强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将市教育体育局的职责、市体育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市教育体育局,为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体育工作部门,正处级。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教育体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拟订地方性教育体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按照学校设置标准提出学校设置建议,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体育工作,组织审定中等、初等和学前教育地方教材。
4.指导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农村成人文化技术教育体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5.负责组织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工作,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与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拟订地方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改革、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
6.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办法,监测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使用情况。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体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体育援助和支持。
7.指导除高校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劳动教育体育工作。指导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和体育工作。
8.主管教师教育体育工作,组织全市各类学校教师开展继续教育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9.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普通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拟订中职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承办学校的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和发展民办教育。
10.负责机关和直属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领导干部人选的考察、推荐、任免。指导学校搞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做好工、青、妇及统战工作。
11.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国际、国内教育援助项目的立项和管理工作。
12.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生资助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和学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处置突发事件。
13.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社会体育团体指导和管理。
14.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管理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工作,设置竞技运动项目,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参加和举办全省、全市性综合运动会和单项体育赛事。
15.研究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16.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17.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对外交流合作事务。
18.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的关心指导下,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三年有起色、五年上台阶、八年争优秀”目标,聚焦质量提升、优化校点布局,以加强党的建设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教育评价改革为总抓手,奋力推进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
1.党的领导全面强化。
调整充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稳步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选定48所学校作为改革试点。出台“党建高质量引领教育高质量十二条措施”,实施党建“塑形工程”“铸魂工程”“先锋工程”“强基工程”,大力学习宣传张桂梅先进事迹,刊发一线教师典型故事90余期。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践行“三个工作法”,组织疫情防控、防汛、春季学期综合督导等调研督导检查、明察暗访9轮次,深入市直学校4轮次推动“清廉学校”建设、整改完成发现问题28个,完成民生实事6项、班子成员办事清单13项,整改完成巡察反馈问题31个。
2.立德树人全面落实。
(1)“五育”并举有效落实。遴选优秀思政课堂20节,评选“学科德育特色课堂”30个。完成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视力监测,参加2022年云南省第三届学生田径锦标赛获奖7人。组建市中小学性健康教育团队,成立市中小学心理指导中心、市阅读专业指导委员会,聘请心理健康讲师26名、阅读专家型委员33名,创建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12所、保山市文明校园50所、劳动教育示范学校26所、“绿美校园”12所,组织“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成功申报全国围棋特色学校(幼儿园)12所,打造“创文”实地测评示范点26个。
(2)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持续推进。参加省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系列活动33件作品获奖,18所学校被命名为第三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92所学校完成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
(3)教科研支撑作用不断强化。完成教研机构改革,建立市、县(市、区)、校“1+7+N”学科教研网络体系。出台教学技能竞赛三年规划、加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意见和考核评估实施办法,推动教学常规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教育科研市规划课题立项81项,成功申报省规划办课题3项。
3.教育获得感全面增强。
(1)有效缓解“入学难、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2所、小学82所、中学18所,中心城区7所幼儿园转设为公办园,腾冲市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通过省级评估验收。按照“一人一案、分类安置”原则妥善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入学率达100.0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稳步提升。
(2)有效破解“择校热”难题。优化校点布局,撤并学校111所、教学点15个,以“1+X”组建模式实施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00.00%就近入学,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99%以上。
(3)有效解决“上好学”问题。全市完成一级二等高完中市级复核申报2所,评估认定一级三等高完中3所、一级二等幼儿园1所、一级三等幼儿园11所、保山市现代教育示范学校13所(幼儿园2所、小学9所、初中2所),2022年全市一本上线率较年提升3.21%,本科上线率较年提升12.4%。
(4)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提升。2022年全市中职院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达到98.9%,腾冲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成为云南省优质中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保山职业学院、滇西应用技术大学腾冲校区分别正式挂牌,“中职+高职”“中职+应用型本科”的办学新格局逐步形成。民办教育规范发展,2所中小学转设为公办学校。
4.教育改革全面深化。
(1)教育评价改革深入推进。推进体教融合发展,稳步实施中考改革、高考综合改革、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改革、普通高中体育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综合高中试点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双减”“双升”全力推进。加强“五项管理”和考试管理,出台市级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费政策,实施课后服务“5+2”模式,全市作业时间控制达标率和提供课后服务学校覆盖率均达100.00%,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4项指标均达100.00%。
(3)依法治教不断深化。有序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和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调配校长交流180人、教师交流轮岗1428人,评选认定一级至五级校长1308名。聘任市级责任督学87名。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
(4)教育对外交流持续加强。26名美丽中国项目新教师到保山市支教。滇缅在线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缅甸学生1138名。遴选9名华文教师对缅甸泰国等国家开展线上支教。
5.教育保障全面夯实。
(1)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教育投入不断加大,2022年共分配下达各级各类教育项目资金16.31亿元,提前超额完成教育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及时下达各级各类资助资金,精准实施学生资助,开展春、秋季学期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控辍保学成效持续巩固。
(2)“智慧教育初见成效。补充各类信息化设施设备2500余台,新建教育专网办公专用链路953条,调整班级光纤167条,全市94.3%的中小学教师注册使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资源开展教学和研修学习,组织开展信息化建设应用相关的各类培训研修、竞赛展评活动4.1万余人次,汇集优秀课件、微课等数字化教学资源600余份。
(3)校园安全不断强化。全市新增摄像头11260个实现全覆盖,中小学校园“三防”建设达到4个100.00%,学校食堂“六T”管理实现全覆盖,达标率达97.5%。“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76%。开展应急演练5000多次。创建“平安校园”市级12所、县级50所。
6.教师队伍全面加强。
(1)加强队伍建设。开展“践行准则,立德铸魂”师德师风建设主题年活动,组织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定期注册和教师职称评审,引进专业技术人才34人,通过校园直招、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招聘安置等方式补充教师450人。
(2)加强示范引领。组建省级教学名师工作室11个、市级“三名”工作室42个,评选认定市级名校长、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668名。评选推荐23名优秀乡村教师获省级表彰,评选表扬师德标兵、优秀校(园)长、乡村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模范教师220名。
(3)加强教师培训。组织选派810名教师、优秀校长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跟岗研修等,组织一万余名骨干教师校长参加新一批“国培计划”培训,持续开展好年度全员培训。
(4)营造良好环境。尊师重教浓厚氛围,评选表扬重教之家100户、捐资助学先进集体(个人)12个(名),社会各界捐资助学3753.06万元。建立完善“进校园”事项准入机制,制定2022年市级进中小学校事项清单。
7.体育工作全面提升。
(1)群众体育深入推进。完成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5个,新建体育场地22个,购置健身路径94套,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比达50.99%,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全市人口的2.56‰,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95.3%。举办足球、围棋、健身气功等全民健身活动(赛事)30余场,近20万人次参与。组团参加省残运会、民运会等赛事。
(2)竞技体育成果丰硕。在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组比赛中,获得18枚金牌、19枚银牌、25枚铜牌,团体总分947.5分,奖牌榜、总分榜均排全省第9位,带入84枚金牌位列贡献榜全省第6位。保山健儿入选中国代表团参加2022年北京冬奥会斩获佳绩。巩固2021—2024周期国家田径单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中长跑、竞走项目)和省级综合类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创建成果,加强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建设。持续做好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
(3)体育产业快速发展。永子棋院获评2022年中国体育旅游十佳景区,腾冲获评2022年中国体育旅游十佳目的地,腾冲启迪冰上运动中心被命名、认定为云南省体育产业示范项目。2022年全市体育彩票销售额首次突破4亿,比2021年增加0.71亿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市委教育体育工委办公室、办公室、德育科、基础教育科、人事科、发展规划与财务基建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教师工作科、学校安全稳定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民办教育科)、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科、竞赛管理和青少年体育科、保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2个,分别是:
1.保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保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0人(离休0人,退休4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41,363,493.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363,493.4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255,298.93元,下降9.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255,298.93元,下降9.33%;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2022年人员增减及年度薪资正常调整减少人员经费约400,000.00元。
2.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外资金、财政供养单位住房公积金财政匹配资金不再由各单位自行核算,财政拨款收支减少约1,500,000.00元。
3.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代列保山一中青阳初级中学和隆阳区第八小学建设资金减少2,432,900.00元。其中代列保山一中青阳初级中学建设资金增加6,600,300.00元;代列隆阳区第八小学建设资金减少9,033,200.00元。
4.2021年市级体彩公益金在2022年分配下达拨付,市级政府性基金拨款较上年增加15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41,363,493.42元。其中:基本支出9,182,526.79元,占总支出的22.20%;项目支出32,180,966.63元,占总支出的77.8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255,298.93元,下降9.3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64,982.31元,下降19.79%;项目支出减少1,990,316.62元,下降5.82%;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2022年人员增减及年度薪资正常调整减少人员经费约400,000.00元。
2.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外资金、财政供养单位住房公积金财政匹配资金不再由各单位自行核算,财政拨款收支减少约1,500,000.00元。
3.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代列保山一中青阳初级中学和隆阳区第八小学建设资金减少2,432,900.00元。其中代列保山一中青阳初级中学建设资金增加6,600,300.00元;代列隆阳区第八小学建设资金减少9,033,200.00元。
4.2021年市级体彩公益金在2022年分配下达拨付,市级政府性基金拨款较上年增加15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用于保障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82,526.7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80,595.95元,占基本支出的89.09%,年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90,246.4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1,930.84元,占基本支出的10.91%,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3,300.7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180,966.6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3,483,4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如下:
1.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至2025年)补助经费198,000.00元,主要用于围绕“健康中国·幸福保山”的功能定位,科学编制全市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至2025年)工作。
2.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其他运转—教育督导评估项目补助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及各项督导评估工作,对促进县级人民政府积极履行教育职责,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作用显著。
3.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其他运转—非税收入安排的教育发展事务支出项目经费1,525,356.16元,主要用于弥补教育发展事务支出缺口,购置办公设备,改善办公条件,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办公。
4.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2年临聘人员经费774,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临聘工作人员13人,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
5.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2年春节慰问经费21,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不少于4所农村学校走访慰问;开展不少于10名困难教职工和退休教职工的走访慰问活动。
6.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1年、2022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经费544,700.00元,主要用于2021年和2022年组织召开年度教师节庆祝大会和教育工作大会,总结年度工作、分析存在困难、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形成重视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格局。
7.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两新组织“15311”市级党建工作经费24,6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智源中学、智源小学切实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组织党员教师开展有关培训、研讨2批次31人次,订阅党的二十大辅导读物70多套,建设党员文化墙1处、开展党员集体活动、修建党组织活动场所、抓好党建宣传等。
8.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保山一中青阳初级中学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评价服务经费108,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保山一中青阳初级中学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评价服务。
9.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2年保山市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市级分担经费729,941.13元,主要用于配套分担15117名高校学生办理助学贷款超146,000,000.00元,确保当年度符合条件大学生实现应贷尽贷。
10.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2年市级体彩公益金全民健身活动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启动仪式活动展演、社区运动会、足球交流赛(足球进校园、社区)、围棋赛(裁判员培训)、象棋赛(裁判员培训)、轮滑赛(裁判员培训)等赛事。
11.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代列保山一中青阳初级中学建设项目经费17,425,3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项目学校校舍建设支出,确保建设面积超6,100.00平方米,受益学生超3000人,年度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率和投资完成率均超80%。
12.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代列隆阳区第八小学建设项目经费10,483,4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项目学校校舍建设及设备购置支出,确保受益学生超8000人,校舍建设质量和设备采购质量合格率均达100.00%,投资完成率均超60%。
13.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18年职教类公费师范生培养经费29,4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18级职业教育类公费师范生3人2021年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等,人均培训成本9800元/生·年。
14.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1-2022年度中央、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专项资金1,219.34元,主要用于配合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贷款发放增长率8%以上,回收率90%以上;创业担保基金放大2倍以上,贷款户带动就业2人以上,对带动劳动力就业的促进作用明显。
15.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38,852.00元,主要用于统筹省级体彩公益金,建设市级全民健身活动1个以上,资助项目绩效管理2项,通过项目实施对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作用明显,能长期促进体彩公益金规范管理使用。
16.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1年、2022年省级体彩公益金项目资金27,198.00元,主要用于统筹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建设市级全民健身活动1个以上,资助项目绩效管理2项,通过项目实施对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作用明显,能长期促进体彩公益金规范管理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47,443.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8%。与上年相比减少3,913,137.93元,下降8.68%,主要原因如下:
1.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外资金、财政供养单位住房公积金财政匹配资金不再由各单位自行核算,财政拨款收支减少约1,500,000.00元。
2.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代列青阳初中和八小建设资金减少2,432,900.00元。其中代列青阳初中建设资金增加6,600,300.00元;代列八小建设资金减少9,033,2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39,089,972.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00%。主要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0,421,930.94元,其中:行政运行6,819,421.67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4,600.00元、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3,207,909.27元;用于普通教育支出27,938,100.00元,其中:小学教育10,483,400.00元、初中教育17,425,300.00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9,400.00元;用于其他教育支出729,941.13元,其中:其他教育支出729,941.13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9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体育支出198,000.00元,其中:其他体育支出198,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14,180.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13,160.75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95,063.6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7,3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0,797.15元;用于就业补助支出1,019.34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019.3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0,697.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30,697.26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31,431.18元、事业单位医疗30,2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69,066.0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4,3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4,394.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4,394.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00.00元,其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2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900.00元,支出决算为169,409.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7,664.4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1.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74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8.7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1,74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900.00元,支出决算为169,409.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7,664.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74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3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7,664.40元,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均已进行公务用车改革,同时单位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管理,及时处置报废车辆,有效压缩公车用车运行成本,未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资金2,335.60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31,745.00元,由于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审批,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未使用公务接待费预算资金19,155.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2,096.60元,下降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335.60元,下降1.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761.00元,下降23.5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如下:
1.本年度单位加强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管理,虽然在用的大部分公务用车老化严重,运行维护成本较高,但仍有效压缩了公车用车运行成本,共计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35.60元。
2.本年度单位继续贯彻上级厉行节约等规定,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申报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公务接待费减少9,761.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机关开展教育教学及体育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机关开展教育教学和体育管理工作活动中符合接待规定而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1,930.84元,与上年减少209,786.00元,下降17.31%,主要原因一是为促进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全面发展,2022年度机关加强有关宣传指导工作,资料印刷及到校指导差旅费用等有所增加;二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及财政预算管理规定,机关完善日常支出审批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等支出,日常公务运行成本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开展教育管理事务等支出,包括:办公费45,121.10元,印刷费12,557.14元,水费4,878.90元,电费27,442.86元,差旅费28,000.00元,公务接待费31,745.00元,劳务费24,000.00元,工会经费137,829.4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664.40元,其他交通费用530,49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资产总额43,288,929.37元,其中,流动资产1,705,032.50元,固定资产11,540,896.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0,000,000.00元,无形资产35,000.00元,其他资产8,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452,945.9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60,816.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8项,账面原值43,76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6,860.1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071.1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5,789.0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6,860.1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