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7-2-/2022-1205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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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21121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转发了保山市教育体育局部门联发的保山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深入领会并贯彻落实好《实施方案》精神,现就《实施方案》出台背景、总体目标、主要措施组织保障等解读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42020年,我市先后实施了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提升计划的实施,使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机会不断扩大,教师队伍建设、课程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教育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得到快速发展。2021年底,全有特殊教育学校6所,其中,市直1所,5县(市、区)各1所,实现了市、县两级全覆盖全市在校残疾学生2324,比2015年增加850人,其中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学生984人(含送教上门学生303人),随班就读学生1340人(含送教上门学生252人);特殊教育专任教师217人,增加81人;学校占地面积7.47万平方米,增加0.97万平方米,校舍面积3.57万平方米,增加0.566万平方米。形成以特教学校为骨干、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体系。但是,我市特殊教育还存在普及基础比较薄弱、特殊教育质量有待提高、支撑保障能力偏弱等问题。

针对特殊教育存在的问题,市教育体育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和残疾人联合会根据20224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云南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保山市实际,制定了《保山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这对我市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推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二、总体目标

(一)初步建立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

(二)特殊教育基础进一步巩固,保障机制更加完善,经费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特教教师专业化能力不断提高。到2025年,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年每生7000元以上。

(三)加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医疗、康复、信息技术等与特殊教育的融合,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

三、主要措施

(一)拓展学段服务,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

一是落实好教育安置,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推进随班就读,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做好送教上门,规范送教上门形式和内容,确保残疾儿童完成义务教育。二是促进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两头延伸。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园随班就读。2025,争取多个县(市、区)都有1所幼儿园开展融合教育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以需求和就业为导向,探索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安置方式。2025年,实现市级和有条件的县(市、区)都有1个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部()

(二)推进融合教育,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一是努力创设融合教育环境,推动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融合。全面提高医教结合和送教上门服务水平。保障孤独症儿童接受教育权利,提高孤独症儿童融合教育质量。二是鼓励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学校与本地儿童福利机构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提升特殊职业教育实效。三是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协同推进,加强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与学校合作,推动残疾儿童青少年相关数据互通共享,推进特殊教育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借助现代技术手段进行沟通交流、学习生活的技能,推动特殊教育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

(三)提升支撑能力,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一是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推动市、区办好1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加强各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资源中心在区域内特殊教育研究、指导、服务、培训、资源开发、质量管理等方面专业支持作用。在随班就读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二是巩固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到2025年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落实学前、高中阶段生均拨款政策,继续向特殊教育倾斜,加强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配备。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救助、资助。积极整合社会资源。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三是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教师继续教育。组织开展培训,每年培训学时不得低于72学时/人。将融合教育纳入普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2025(市、区)教研机构配备1名以上特殊教育教研员。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普通学校(幼儿园)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倾斜。儿童福利、残疾儿童康复等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纳入教师培训、职称评审、表彰奖励,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津贴补贴等。教师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四、组织保障

一是落实党对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办好特殊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市级统筹,落实县(市、区)主体责任,加大对特殊教育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学校与科研、医疗、康复等机构协同的专业支撑工作机制。三是教育督导部门将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效实施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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