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7-2/20231026-00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10-26 |
文号 | 浏览量 |
邱有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区教师轮岗支教及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的建议(第46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目前,全市共有教职工3.03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73万人,分别为高校902人,中职1091人,幼儿园2676人,小学11523人,初中6950人,高中3964人,特殊教育217人。
一、关于大幅度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的建议
根据《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规定》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福利和退休政策的制定权在国家和省。全省性和全省行业性的工资福利与退休政策,只能由省委、省政府或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制定政策。州、市级以下党委、政府和省级各部门,没有基本工资福利和退休政策制定权,也不允许自行修改、变更国家及省制定的工资福利和退休基本政策;或调整、改变国家及省确定的津贴、补贴标准和政策规定。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各州、市党委、政府可以制定并实施地方性津贴、补贴。在制定地方性津贴、补贴时,各地应报省人事厅、财政厅备案。近几年,由于新冠疫情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市委市人民政府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待遇,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长效机制和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落到实处。根据市级出台的《关于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方案》,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不同,全市所有乡村教师均享受了每月500元至800元不等的差别化生活补助。
二、关于城区选调教师的建议
一直以来,市教育体育局鼓励优秀教师在农村长期从教。持续完善符合乡村教师实际的职称评价标准,规范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条件,职称申报评审向农村基层学校倾斜,乡镇学校教师评聘高级职称可不受岗位数额比例限制。开展人员流动调配工作,是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共同研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实施。为加大我市教育人才引才育才力度,先后出台了《保山市中小学校领导人员任免选聘管理办法》、《保山教育人才聚集三年行动计划》等系列文件,进一步抓实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校园招聘、公开招聘等各类人才引进措施,进一步加大教育人才引进力度,从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名优校长培养、学历提升等方面加以完善,使教育人才培养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实际。近年来,市教育体育局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两年来通过校园直招、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招聘安置等方式补充教师882人。抓实县管校聘和校长职级制工作。全面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进一步优化县域教师资源配置,理顺教师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盘活教师资源。2023年5月,在昌宁县召开县管校聘工作现场推进会,进一步安排部署了全市县管校聘工作。
三、关于出台相关激励考核机制的建议
关于教师激励考核方面,先后出台了《保山市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的实施意见》《保山市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全面提升编制管理效能,深度推进教师流动,盘活教师资源、学科资源,推动学校教师学历均衡、学科均衡、结构均衡、骨干教师数量均衡。乡镇中心小学、城区学校配备科学、音体美、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健全教育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健全全市教体系统人员轮岗交流机制,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县管校聘”改革,通过上挂下派、对岗互派、跟岗培训、对口帮扶、蹲点指导等方式,畅通市、县(市、区)学校之间领导人员、教师的双向交流渠道。加强教师培训平台建设,提升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加大乡村教师培养力度,不断推进乡村教师学历提升工作,提升乡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努力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