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7-2-/2023-0504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信息 发布日期 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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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对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云政教督﹝2021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云政教督办函﹝20236号)要求,保山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逐一对照评价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评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制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保山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保政教督办﹝20235号),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自查自评,全面梳理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整改落实,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提高,确保保山市人民政府教育职能职责全面落实。

二、2022年度履职情况

2022年以来,保山市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履行教育职责,建立健全了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市委教育体育工委书记,党工委书记负总责、专职副书记具体负责、工委班子成员和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共同推进党建工作的责任体系。全年召开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会议、教育高质量发展座谈会议12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教育工作8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向省委、省政府汇报教育工作3次,带队深入学校调研、座谈60余次。全市“大抓教育、狠抓教育、长抓教育”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教育事业发展态势良好。

三、主要工作成效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1.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2022年,调整优化市委教育体育工委班子成员,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工委书记,主抓党的建设工作,主持召开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调研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2次,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建议17条,选定48所法人学校为试点学校。制发了《保山市教育体育系统开展“学习二十大  建功新时代  建设新保山”活动任务清单》,深入开展“五个活动”、“五个研讨”、“五个比拼”、“万名党员进党校”等活动。

2.加快“大思政课”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贯彻“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实践研究,开齐开好思政课,开课率达100%,专职思政课教师配备比例不断提升。

3.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话语权,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小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及各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内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2次,持续推进民族宗教工作,开展专项排查,确保教育与宗教分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德育实效,打造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充分发挥爱国主义、优秀传统文化等教育基地和各类公共文化设施与自然资源的重要育人作用。提高智育水平,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加强体育锻炼,坚持健康第一,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健全体育监测制度,开齐开足体育课。增强美育熏陶,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严格落实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创新课后服务,广泛开展校园艺术活动,帮助每位学生学会12项艺术技能。加强劳动教育,优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构,确保劳动教育课时。

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营造市、县(市、区)联动协调、学校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2022年,全市3所学校成功申报“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8所学校成功申报“第三批保山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22年,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说课比赛中,2名教师荣获一等奖、3名教师荣获二等奖、2名教师师荣获三等奖。

6.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统筹管理教育工作。定期不定期召开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会议、教育高质量发展座谈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教育重大事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向省委、省政府汇报教育和深入学校调研、座谈常态化。各县(市、区)召开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会议,主要领导专题调研教育工作33次。2022年全市市、县、乡、村分别召开表彰大会,全市投入2545.5万元表彰市、县(市、区)级先进个人1800名、先进单位169个、重教之家209户;开展“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题访谈30期。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刊播教育新闻、信息505条;举办县级教育成果展11场。建立教育资金管理专户,成立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机构),筹集募捐资金3753万元。建立村、社区、家长学校2462个,开展家庭教育专题讲座275场次。

7.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就学,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2022年,全市按照就近划片原则,做到应招尽招,义务教育学校完成招生59634人,其中:小学27683人、初中31951人。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随迁人员子女“两为主”入学政策,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困难群体实现应入尽入、应读尽读。

8.依法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督促教师依法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制发了《中共保山市委教育体育工作委员会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践行准则,立德铸魂”师德师风建设主题年活动的通知》(保教体工发﹝202221号)、《保山市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保山市教育体育系统“转变作风 提升能力”主题教育系列活动2023年任务清单的通知》(保教办发﹝20236号),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规定,建立违法违纪问题与师德违规问题典型案例库,每学期开展1次教师法纪教育活动、1次法治副校长法治专题讲座或宣传活动。

9.加强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2022年,全市创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131个、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191所。隆阳区第一中学《黄河之水天上来》和腾冲市第二完全小学《月光下的中国》在“书香彩云南”经典诵读省级比赛中荣获一等奖,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将进酒》在“墨香彩云南”汉字书写省级比赛中荣获一等奖,龙陵县白塔完全小学《长歌行》在“诗意彩云南”诗词讲解省级比赛中荣获一等奖。2022年,完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21场、测试7590人次,高质量完成省级下达的年度测试目标任务。

10.规范开展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市、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落实《学校卫生条例》,有效利用校舍资源,规范设置卫生(保健)室,配齐配足必要医疗设备和药品。积极开展托幼机构、中小学卫生保健人员培训,学生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100%。严格落实晨午检、传染病报告、缺勤缺课追踪等制度,全面排查师生患有基础疾病情况,建立“一人一档”。截至目前,保山市学生接受健康教育率达100%,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95%以上。

11.提升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和水平。2022年,全市下达各级各类学生资助资金50333.21万元,覆盖从学前至普通高校各阶段贫困家庭在校学生,实现了“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的目标,助力乡村振兴取得实效。

12.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发展。2022年,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8所,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3600个、小学学位3960个,其中,腾冲市“国家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通过省级评估验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逐年提升;市、县(市、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的特教办学体系不断完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9%以上。保山市第十一中学办学成果持续巩固拓展,未成年人进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的条件、程序进一步规范,专门学校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健全。

13.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存在问题整改,持续开展控辍保学。制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266号)、《保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2021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保政教督﹝20238号),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发现问题整改,稳步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健全完善了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教育、“三级书记”抓控辍保学制度,严格按照“双线四级”责任体系履职尽责,实现县、乡、村、组一体联动,依法依规开展控辍保学工作。

14.推进普通高中普及和多样化发展,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坚持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狠抓投入保障,挖掘现有资源,注重学校特色发展,强化内涵发展,增强学校吸引力,采用“一县一案”合理规划高中阶段学校布局,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集中力量办好县域优质高中教育。满足不同特长学生入学需求,通过调整办学模式、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调整县域教育资源,2所高中学校创建开办音体美特色班。

15.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和专业建设,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统筹全市职业教育资源,深化综合改革,构建“两极带动、三轮驱动、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保山职业学院计划于20239月实现招生办学,实现中高衔接有效贯通;腾冲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实施普职融合综合高中班试点,实现普职融合融通;保山市关爱学校、腾冲市和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附设职业高中班招生,打通学历上升通道;保山开放学院成立老年教育中心,实现终身教育。

16.支持高等教育发展。全面落实党对高校发展的全面领导,把牢高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进优质教育资源,高等教育质量持续提升。

17.规范发展民办教育,加强义务教育“公参民”学校管理,,实行公民同招政策,规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落实《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工作方案》,规范义务教育“公参民”学校“民转公”,不再审批设立新的“公参民”义务教育学校。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保山市智源小学依法依规转设为公办学校。停止审批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18.加强国防教育、继续教育,深化教育对外交流合作。深入开展教育对外合作活动,积极探索教育对外合作模式,扩大教育对外影响力。全面加强国防教育,持续推进继续教育,召开了“一带一路”框架下南南合作技能开发网络视频会议,与老挝维萨丰职业技术学校进行了交流对接合作。缅甸果文中学初高中1138名学生参与保山技师学院开展的滇缅职业技术教育线上培训,9名华文教师对缅甸、泰国等国家开展线上支教。

19.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教育工作,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问题。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教育工作8次,制发了《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充实保山市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和明确工作机构职责分工〉的通知》(保办字﹝202223号)等教育工作规范性政策文件22个。2022年,保山市一本上线率19.64%,比上2021年增加3.21个百分点,高出全省2.88个百分点;二本(含艺体考生)上线率62.68%,比上2021年增加12.4个百分点,高出全省17.14个百分点;600分以上人数占考生总数的6.1%,比上2021年提升2.15个百分点,高出全省1.55个百分点。保山市进入全省文理前50名有6人,居全省第6位。

20.组织、指导实施当地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了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和各县(市、区)座谈会,制发了《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保办发﹝202236号),建立健全市级领导挂钩联系学校制度,形成了“一盘棋”谋教育、“一条心”抓教育、“一股劲”兴教育的浓厚氛围。2022年,保山市无偿划拨148.74亩土地支持保山中心城区教育振兴项目建设,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8所,新增优质公办幼儿园学位3600个、小学学位3960个,城区幼儿园公办学位从27.5%提升至53.9%,小学公办学位占比达94.7%,施甸县第一中学实现整体搬迁。实施“引凤”、“归雁”、“团圆”等招才引智计划,引进专业技术人才36人。认真做好“双减”促进“双升”,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2.01%,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79%,高考一本上线率较2021年提升3.21个百分点,二本上线率较2021年提升12.4个百分点。

21.优化学校布局,落实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标准。全市共撤并学校111所、教学点15个。以“1+X”组建模式实施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2022年,新建(改扩建)幼儿18所、小学82所、中学18所,保山中心城区7所幼儿园转设为公办园。

22.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实行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2022年,保山市“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全市教师交流轮岗1130人、校长交流175人。2020年以来,全市评审认定一级校长87人、二级校长203人;各县(市、区)评审认定三级校长819人、四级校长505人、五级校长228人。截至目前,全市聘用正职一级校长59人、二级校长99人、三级校长290人、四级校长145人、五级校长81人。

23.依法保障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不断改善办学条件。2022年,面对新冠疫情及地方财政减收等困难,全市财政、教育体育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教育投入的有关政策规定,在落实“三保”的同时,确保各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教育经费总投入及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实现了小幅增长。全年教育经费总投入594100万元,较上2021年度增长5.56%。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532178万元,较上2021年度增长4.43%。;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61,922万元,较上2021年度增长16.34%

24.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根据按照学生人数动态调整教职工编制,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设立教师培训经费并组织开展培训。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第一标准,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13场,940名中小学教师参加“国培计划”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培训,师德师风成为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教师评价重要内容,全面落实师德违规一票否决制。2022年,全市611名骨干教师、校长参加省级国家级各类培训、,58名“三名”工作室及省级教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和县(市、区)管理人员参加发展能力提升培训,41名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到上海市闵行区跟岗研修17天。

25.重视教科研机构及教科研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完成内部改革,增编至46个,配齐配强教研队伍,已成为云南省规模第二大的教研机构。各县(市、区)完成了新一轮教研力量优化整合,成立教师发展中心,规范内部机构设置,县(市、区)教研力量不断增强,市、县、校“一张网”三级教育科研管理模式基本建成。教育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全市基础教育中小学新增配互动教学设备210套,中小学教育专网接入实现全覆盖,有序推进保山市教育研训赛一体化应用平台购买服务项目。

26.严格控制督检考事项和社会事务进校园,减轻教师非教学负担,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制发了《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保山市2022年进中小学校市级事项清单的通知》(﹝2022﹞—206)、《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保办字﹝202314号),健全完善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机制,认真做好进中小学校事项清单的制定与实施,做实中小学教师减负各项工作。

27.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加强督导结果应用,严肃实行督导问责。制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教育督导工作规程的通知》(保政教督﹝20233号)等“一规程一规则两制度”和《保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中小学推行督学视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中小学督学视导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教督办﹝202218号),配备专职督学4名。2022年,全市认定2所“云南省一级三等高完中”、1所“云南省一级二等幼儿园”、11所“云南省一级三等幼儿园”、11所“保山市现代教育示范学校”,腾冲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通过省级评估验收。

28.督促中小学制定章程,完善学校、教师、学生管理制度,科学评价学校校长、教师,推进学校依法管理、民主决策。制发了《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保山市中小学“一评三进三考”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22﹞—023),将结果纳入个人考核,兑现奖惩,提升校长及管理团队的治校管校水平,提高教师综合素养及专业能力水平。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成立了工作领导机构,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一评三进三考”工作,健全完善了学校内部“一评三进三考”工作机制。

29.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加强中小学“五项管理”,巩固拓展“双减”“双升”成效。严格按照《保山市义务教育课程实施方案》(保教体发﹝2022243号),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健全学校教学管理规程,按照课程标准严格实施教学。研究制定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费政策,探索实施课后服务“5+2”模式,作业时间控制达标率和提供课后服务学校覆盖率均达100%,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4项指标均达100%

30.确保校园安全,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黑校车”,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深入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持续推进防溺水、防交通事故、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黑校车”治理等专项行动,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截至目前,全市城镇中小学校园“三防”建设4100%全面达标。

四、主要经验做法

(一)持续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加速。一是高位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及《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山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保发﹝202114号)及有关配套方案、办法。二是激励机制全学段覆盖。教师激励政策实现全学段覆盖,对办学(园)水平和教学质量晋级升等的学校(幼儿园)给予资助。三是严格落实保山市尊师重教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九个一”行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四是制发了《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保山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保教体发﹝20228号)、《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保山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考核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022﹞—022)、《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保山市中小学“一评三进三考”的指导意见》(﹝2022﹞—023),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提高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不断优化校园安全管理,安全保障成效持续提升。2022年,全市配备校园专职保安1944名,城市及城镇中小学校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100%。校园监控摄像头数量达39285个,城市中小学安装覆盖率达到100%1151所学校实现“一校一警”,372所学校完成警务室改造。城市及城镇中小学一键式报警达标率100%。宿舍“六T”管理全覆盖,实现所有中小学女生宿舍设置女性教职工值班。城镇中小学校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1099所有食堂的学校均开展“六T”实务管理和“明厨亮灶”工作。2022年度,保山市创建省级“平安校园”59所、市级162所、县级639所。

(三)持续加强教育民生保障,教育扶贫成效明显。2022年市级下达各级各类学生资助资金50333.21万元,覆盖从学前至普通高校各阶段贫困家庭在校学生,。其中:学前教育832.48万元,惠及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2.14万人;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23971.14万元,惠及26.65万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3874.24万元,惠及13.68万人;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13.11万元,惠及969人;省定民族中学高中寄宿学生生活费83.4万元,惠及2780人;普通高中教育4354.78万元,惠及贫困高中学生1.23万人;职业教育6569.08万元,惠及1.4万人;高等教育634.98万元,资助大学新生和优秀贫困大学生2686人。2022年,全市2.8万名大学生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61亿元,争取社会资助项目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大学新生60人、20万元。

五、存在的困难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山市人民政府认真履行教育职责,全力推动保山教育高质量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问题和短板弱项,主要表现为:一是教师编制不足、教师结构性缺编。教师编制总量不足,教师结构性缺编,特别是乡村学校音、体、美、信息及心理健康等学科专任教师及幼儿教育专业教师紧缺。二是教育专项经费调度保障困难。部分县(市、区)不同程度存在教育专项经费延迟拨付的情况,学校建设项目推进缓慢。三是全市基础教育信息化综合水平较低,县(市、区)发展不均衡问题突出。

(二)下步工作措施。保山市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保山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全市统筹编制管理,严格按照各县(市、区)人口增减情况核定编制,保障编制总量。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定期按照班额、生源等变动情况动态调整教职工编制;用活教师资源,持续深化“县管校聘”改革,加大县域内教师轮岗交流力度,合理调配师资;采取公开考试考核招聘、公费师范生计划等,及时补充紧缺学科教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等方式,配备幼儿园紧缺教师、人员。二是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落实教育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一个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按时拨付学校公用经费。建立教育发展资金池,统筹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拓宽教育经费保障渠道。常态化开展教育经费保障情况专项督导,实行“月度反馈、季度督查、半年通报、年底考评”和“红黑榜”制度,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和追责问责等措施,确保教育经费足额拨付。三是研究编制《保山市智慧教育建设行动计划》,统筹推进教育专网、“1+N”远程视频互动课堂、教学互动多媒体等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提升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学校主体、社会参与、企业建设、师生应用,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开放合作和市场运作机制;严格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教育附加费一定比例用于教育信息化的政策,将教育信息化建设、应用、培训和运维等经费纳入预算;深化政企合作,探索“政府政策支持、企业和社会参与建设、学校持续使用”机制,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并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运维,产、学、研、用结合。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234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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