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3-7-/2022-0215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司法局
公开目录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发布日期 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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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告

​依据云南省司法厅2022年第2号公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保山市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保山共1个,为腾冲市。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5分,保山共4个,为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

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通过2020年、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1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一)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2022年1月13日8时至1月20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申请人应于2022年2月16日至2月24日到受理机关指定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保山市受理地点:保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隆阳区金山路8号),电话:0875-2218916。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当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对于具有2021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户籍已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的承诺。

在香港、澳门考区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驻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居民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收到《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请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可在台北市办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转递事宜。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证件照片。与本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4.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2年2月25日。

曾取得法律职业资格B证或C证的A证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应交回旧证书正、副本。

(三)审查、核查和审核认定。

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书面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三十个工作日。

三、其他事宜

申请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遵守国家、申请地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的其他事宜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附:保山市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保山市司法局

2022年2月15日

保山市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一、广大申请人应当提前三天(于2月13日)申领“云南健康码”(在微信中搜索“云南健康码”小程序、在支付宝中搜索“云南健康申报”),健康码状态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保山市司法局,电话:0875-2218916。

二、2月16日前近一个月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或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提交申请材料时,须持有现场提交材料前3日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三、申请人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前往受理点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四、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要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与其他申请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提交材料结束后有序离场。

五、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应当在手机上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云南健康码”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六、2月16日-2月24日提交申请材料期间,申请人因留学、重大疾病、现役军人执行任务以及公务人员执行紧急任务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到现场申请的,可申请适当延期提交申请材料或者委托近亲属、单位相关人员代为提交申请材料,并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申请人本人领取。申请延期提交申请材料的,留学需提交护照、签证复印件,重大疾病老百姓提交医院诊断,现役军人需提交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执行任务情况说明,公务人员执行重大紧急公务的需提交所在单位的情况说明。

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要求,对于涉嫌构成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山市司法局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请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期间要做到遵纪守法,依法支持和配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疫情防控工作。

保山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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