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3-0/20230804-00006 发布机构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目录 资金下达 发布日期 2023-08-04
文号 保发改农经〔2023〕256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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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县(市)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农村局,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3〕745号)要求,现将我市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及任务清单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农业领域相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21〕1273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18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除按规定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外,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调整如影响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规模的,应先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农业农村局转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农业农村厅,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后方可履行调整手续。要切实采取措施落实地方投资,防范加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止地方政府以项目建设名义盲目举债,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

二、转发下达

本次投资计划已明确到具体项目,请有关县(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在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计划、任务清单、绩效目标下达至项目法人,下达投资计划及时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库,并关联至本批计划下达文号。计划新开工项目应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具备开工条件,在建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应当完备,确保下达投资能够立即投入项目建设。

三、投资计划和项目监管

根据《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号令)第三十七条第四款“禁止转移、侵占或者挪用建设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5号令)第二十三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采取抽查等方式开展项目监管,并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项目库),对使用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项目加强监管,防止转移、侵占或者挪用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保证政府投资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顺利建设实施。”之规定,本次下达资金按照专户管理、专帐核算、封闭运行的要求,项目法人在收到投资计划下达文件后及时开设中央预算内资金专用账户,要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做好资金管理工作。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有关县(市)农业农村局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农业项目投资计划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9〕302号)要求,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等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绩效目标考核,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省、市发展改革委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和检查督促,严格落实项目属地监管责任,适时组织开展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

市农业农村局将通过日常调度、在线监测、检查督促等形式,了解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情况,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预警和通报。

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大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执行不力的投资计划和管理不善的项目,将上报省发展改革委,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次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相关县(市)农业农村局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于每月25日前通过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报送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确保相关信息与实际进展情况协同一致。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将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按月调度,并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调度信息进行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填报竣工情况。国家、省发展改革委将通过国家重大项目库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项目开工后,请严格按照统计工作要求,及时组织项目入库纳统,切实避免出现应纳未纳、应统未统的问题。

五、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通过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重要物质装备的科技水平和处理能力全面提升,对重大病虫害和动物疫病的监测、诊断和防治能力显著增强(绩效目标表附后)。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过程监控,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以及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1.保山市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及任务清单下达表

2.云南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3.云南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基础性绩效指标表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保山市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方向)

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及任务清单下达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

建设地点

拟开工年份

拟建成年份

投资类别

总投资

已下达

投资

本次下达投资

年度建设内容

任务性质

投资安排方式

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

备注

陆生动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合计

1351


1351







中央投资

515


515

地方预算内投资

36


36

企业自有投资

800


800

(1)

云南省保山市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改造项目

新建

改造实验室700平米;购置污水处理设备、荧光定量PCR仪、生物安全柜、超低温冰箱等仪器设备85台(套)

保山市隆阳区

2023

2024

合计

250


250

土建工程/仪器设备购置

约束性任务

直接投资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钏有科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段如标


中央投资

225


225

地方预算内投资

25


25

企业自有投资




(2)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龙陵站兽医实验室项目

新建

改造分子生物学实验室1个;购置实时荧光定量PCR仪、自动核酸提取仪5台(套)

龙陵县

2023

2024

合计

50


50

土建工程/仪器设备购置

约束性任务

直接投资

龙陵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杨新洲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段如标


中央投资

45


45

地方预算内投资

5


5

企业自有投资




(3)

云南省保山市腾冲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建设项目

新建

改造实验室500平米;购置可调移液器、离心机、显微镜等仪器设备5台(套)

腾冲市

2023

2024

合计

51


51

土建工程/仪器设备购置

约束性任务

直接投资

腾冲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雪鹰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段如标


中央投资

45


45

地方预算内投资

6


6

企业自有投资





附件1

保山市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方向)

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及任务清单下达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

建设地点

拟开工年份

拟建成年份

投资类别

总投资

已下达

投资

本次下达投资

年度建设内容

任务性质

投资安排方式

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

备注

(4)

云南省龙陵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建设项目

新建

建设3个收集中心、100个收集点;购置专用收集车辆、铲车等9辆,配套其他辅助设施等

龙陵县

2023

2024

合计

1000


1000

土建工程及仪器设备购置

约束性任务

投资补助

龙陵绿元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张光然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段如标


中央投资

200


200

地方预算内投资




企业自有投资

800


800



附件2


云南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方向)

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

(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下达地方或单位

保山市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225

总体

目标

通过项目建设,重要物质装备的科技水平和处理能力全面提升,对重大病虫害和动物疫病的监测、诊断和防治能力显著增强。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施效果

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项目个数

1

质量指标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按进度计划实施情况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动植物病虫疫情防控能力

提升

生态效益指标

农业投入品利用率

提升

农作物病虫害预报准确率

≥85%

陆生动物强制免疫效果监测合格率

≥70%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

≥10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和机构满意度

≥95%

过程管理指标

计划管理指标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达标率

100%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95%

资金管理指标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65%

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

≥80%

项目管理指标

项目开工率

100%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10%

监督检查指标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1%


附件2

云南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方向)

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

(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下达地方或单位

龙陵县

本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245

总体

目标

通过项目建设,重要物质装备的科技水平和处理能力全面提升,对重大病虫害和动物疫病的监测、诊断和防治能力显著增强。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施效果

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项目个数

2

质量指标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按进度计划实施情况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动植物病虫疫情防控能力

提升

生态效益指标

农业投入品利用率

提升

农作物病虫害预报准确率

≥85%

陆生动物强制免疫效果监测合格率

≥70%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

≥10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和机构满意度

≥95%

过程管理指标

计划管理指标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达标率

100%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95%

资金管理指标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65%

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

≥80%

项目管理指标

项目开工率

100%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10%

监督检查指标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1%


附件2

云南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方向)

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

(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下达地方或单位

腾冲市

本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45

总体

目标

通过项目建设,重要物质装备的科技水平和处理能力全面提升,对重大病虫害和动物疫病的监测、诊断和防治能力显著增强。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施效果

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项目个数

1

质量指标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按进度计划实施情况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动植物病虫疫情防控能力

提升

生态效益指标

农业投入品利用率

提升

农作物病虫害预报准确率

≥85%

陆生动物强制免疫效果监测合格率

≥70%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

≥10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和机构满意度

≥95%

过程管理指标

计划管理指标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达标率

100%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95%

资金管理指标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65%

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

≥80%

项目管理指标

项目开工率

100%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10%

监督检查指标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1%


附件3

云南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方向)

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基础性绩效指标表

专项

支出

方向

行业

具体项目类别

基础性绩效指标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

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方向

陆生动物

1.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项目

具备开展口蹄疫、禽流感病原学监测能力;达到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BSL-2)水平。

2.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场项目

设计日处理能力增加量≥3吨;不发生随意抛弃病死猪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3.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项目

具备开展边境地区口蹄疫、禽流感、布病血清学监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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