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3-0/20230516-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资金下达 | 发布日期 | 2023-05-16 |
文号 | 保发改社会就业〔2023〕153号 | 浏览量 |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2023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3〕463号)要求,现将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详见附件),本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数为执行数,其余为参考数。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关于组织编制“十四五”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更改和提高建设标准。严禁将中央预算内资金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严禁更改项目建设地点。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本次下达项目的配套资金必须优先、足额配套到位,建设资金不得留缺口,应符合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禁止项目单位负债建设,严格防范由此增加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隆阳区人民政府要负责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并减免各种配套费用,降低建设成本。本次投资计划下达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必须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偿还以往的欠债和过去拖欠的工程款,也不得用于土地房屋购置及交纳租金等费用。
二、转发下达
请区发展改革局在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计划分解落实,对分解后的具体项目要逐一落实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经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认可,报市发展改革委社会科备案。
三、监督管理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项目单位应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要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发挥效益。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隆阳区人民政府要对本次下达项目的投资安排、监督管理、资金使用、安全生产、工程进度、实施效果负总责。区发展改革局、教育体育局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
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5日前安排专人将本批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按月调度,区发展改革局对调度数据审核负总责。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定期对调度数据进行综合评价,以此作为项目督查及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请务必高度重视调度工作。
五、奖惩机制
对于项目不能按期开工、进度严重滞后或因数据填报工作疏忽导致不良影响的,市发展改革委将视情况采取通报、约谈、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以及调整投资计划、暂停安排本区、本单位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措施予以警示和惩戒。
六、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年度投资计划执行良好,保障建设质量和效益,有效控制投资概算。推动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有效供给扩大,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完善,全民健身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供给丰富、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健身设施网络逐步形成。
区发展改革局要结合本区“十四五”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整体解决方案,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市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国家、省要求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七、其他要求
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要求,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项目按期完工。在打造绿色健身新载体的同时,要切实遵守生态环境保护和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健身设施有机嵌入绿色生态环境,不搞标新立异、大拆大建,避免触碰生态红线。
本次计划中下达的体育公园项目要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云南省推进体育公园建设工作方案》中要求的“1+1”组合建设模式,即:获得中央资金支持建设1个大型体育公园的行政区域,必须自筹资金配建至少1个小型体育公园,同步推动小型体育公园建设,并在大型体育公园建成后半年投入运行。
区发展改革局收到下达投资计划时,要同步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将此次下达的项目信息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对项目的所有信息认真审核,对录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承担主体责任。特别是要审核项目的预计开、竣工时间,合理安排工期;严格审核把关,不得擅自缩减项目总投资。
附件:1.保山市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保山市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