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3-0/20231101-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资金下达 | 发布日期 | 2023-11-01 |
文号 | 保发改技数〔2023〕359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
现将2023年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智慧医院方向)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
请严格按照《申报通知》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要求,严格遵循《云南省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按照建设方案开展项目建设,及时足额落实自筹资金。按照“专款专用、责任挂钩、绩效考核”的原则,切实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挤占、套用、冒领专项资金。
二、落实项目监管责任
请项目单位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具体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管理,加快专项资金使用,安排专人及时准确上报、填报项目进度数据和信息,确保项目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入使用,确保医院如期通过对应等级智慧服务分级评估。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请保山市卫生健康委认真履行行业指导和监管责任,组织项目实施,会同保山市发展改革部门及时了解掌握项目进展,协调沟通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按月调度执行情况
请项目单位收到投资计划文件1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录入到云南省项目综合管理一体化平台,并按月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资金到位和支付情况、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等通过平台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将通过平台对专项资金项目按月调度。
四、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下达专项资金投资计划时,一并下达绩效目标。请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积极落实建设条件,加快
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所下达的专项资金按进度及时支付完毕,在2023年年底前如期实现绩效目标。市发改委将会同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开展绩效评价,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将适时组织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考核,强化绩效结果运用。
获智慧服务示范项目补助的项目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需在补助资金下达后1年内通过省级评估3级,补助资金下达后2年内通过国家评估3级。获智慧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补助的项目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需在补助资金下达后1年内通过省级评估2级。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未达到建设目标的,应在一年内完成整改;一年内任未完成整改的,省级收回相应投资。
附件:1.2023年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智慧医院方向)投资计划下达表
2.绩效目标表
3.2023年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智慧医院方向)监管责任表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3年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智慧医院方向)投资计划下达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名称 | 主要建设的内容 | 年度建设内容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 周期 | 投资计划下达单位 | 项目总投资 | 年度投资额 | 拟下达 专项资 金 | 项目监管单位 | 项目代码或备案号 | 备注 |
合计 | 1565 | 1565 | 500 | ||||||||||
1 | 保山市人民医院智慧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包括HIS系统升级改造、多功能自助终端一体机服务系统升级、智慧服务评级对接接口费及相关系统对接实施服务。建设诊疗预约系统系统院前急救、双向转诊平台、信息发布系统、患者便利保障服务、满意度调查系统、随访管理系统、处方流转系统、互联网医院系统、家庭医生服务、临床支持决策系统、远程医疗系统等32个子系统。 | 包括HIS系统升级改造、多功能自助终端一体机服务系统升级、智慧服务评级对接接口费及相关系统对接实施服务。建设诊疗预约系统系统院前急救、双向转诊平台、信息发布系统、患者便利保障服务、满意度调查系统、随访管理系统、处方流转系统、互联网医院系统、家庭医生服务、临床支持决策系统、远程医疗系统等32个子系统。 | 保山市人民医院 | 保山市隆阳区 | 2023年—2024年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565 | 1565 | 500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2307- 530500- 04-04- 197667 | 智慧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附件2
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保山市人民医院智慧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项目实施单位 | 保山市人民医院 | |
下达投资计划单位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总投资 | 1565 | ||
本次下达的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 | 500 | |||
项目年度目标 | 2023年度建设内容包括his系统升级改造、门诊挂号预约系统、医技预约系统、院前急救系统、双向转诊平台、信息发布系统、满意度调查系统、多功能自助终端一体机服务系统升级、医保电子凭证终端服务系统、院内导航系统。到2023年底,相关系统上线后够优化就诊流程,覆盖患者诊前、诊中、诊后、全程的一体化服务体系,优化时间、空间,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提升医院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和运营效率。 | |||
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应用系统数量 | 10个 | |
升级改造系统数量 | 2个 | |||
时效指标 | 项目开工率 | 100% | ||
年度建设目标完成率 | 100% | |||
年度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完成率 | 100% | |||
年度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支付率 | 100% | |||
质量指标 | 项目责任及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 100% | ||
绩效目标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预约患者平均等候时间 | ≤23分钟 |
服务门诊患者人次(年) | ≥100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数 | 0个 |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90% |
附件3
2023年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智慧医院方向)监管直接责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法人)单位 | 项目责任人 | 项目责任人联系电话 |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 |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监管责任人 |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监管责任人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备注:省卫生健康委所属和联系医院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监管责任人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分管领导。州市属医院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为州(市)发展改革委和卫生健康委员会,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监管责任人为州(市)发展改革委和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领导或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