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s_fgw-30/2022-090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 发布日期 | 2022-09-01 |
文号 | 浏览量 |
2021年10月25日至12月20日,云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渉粮问题进行了专项审计,并于2022年3月31日出具了审计报告,此次专项审计发现主要问题4个(非金额问题2个),涉及问题金额211.5万元。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并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市级储备粮的主管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1.承储企业未按规定对市级储备粮进行投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截至2022年3月底,6户市级政府储备粮承储企业对承储的所有市级政府储备粮(稻谷1万吨、食用植物油50吨)向当地保险公司进行了投保。
2.未按规定建立市级储备粮食台账管理制度,未设立市级粮油轮换台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于2021年12月30日,印发了《保山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保粮发〔2021〕34号),进一步规范了市级政府储备轮换管理,要求承储企业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等有关要求,设立轮换台账、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反映轮出轮入数量、成本、盈亏情况及轮换架空期等,并定期报送《市级政府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表》。二是自2021年11月以来,先后印发《保山市粮食统计工作管理制度(暂行)》(保粮发〔2021〕31号),《关于加强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保粮发〔2021〕33号)等文件,再次要求各承储企通过《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按月准时上报有关台账数据、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等,并真实反应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明确1名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审核各承储企业上报数据,并按时报送有关部门。
二、关于市级储备规模比例未达到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根据《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1年12月各州(市)政府储备粮油落实情况的通报》(云粮粮发〔2022〕6号)规定,我市市级储备规模不得低于1620万公斤(含成品粮)。我市市级实际储备1000万公斤,应增储620万公斤。2022年3月31日,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农发行保山市分行联合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进一步增加市级政府储备粮规模有关事项的请示》,并经市政府批准同意,要求于2022年12月底前分两批完成620万公斤增储任务。目前,第一批310万公斤新增市级储备粮(260万公斤稻谷,35万公斤大米折稻谷50万公斤)已完成入库并验收合格。剩余310万公斤(180万公斤玉米,130万公斤稻谷)预计于2022年12月底前入库验收后该问题即全部整改完成。
三、关于私存私放资金并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1.5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通过全面认真自查,及时将2013年2月份发放的小粮仓奖励资金进行了清退,并于2022年4月8日将清退的1.27万元上缴保山市纪委专户。该笔资金总额为1.5万元,为2012年省局奖励先进单位资金1万元,市物价局奖励成员单位0.5万元构成。截至目前,共清退1.27万元,涉及在职人员6人、清退0.56万元,退休人员4人、清退0.43万元,已调离现单位人员2人、清退0.28万元。1名人员2016年12月病故,暂未清退,涉及资金0.23万元,该情况已向相关部门做了说明。
四、关于向企业乱收费210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专项巡察、专项审计、专项整治以来,保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认真按照各级要求,全力做好协作工作,认真查阅账目、原始凭证、档案资料,配合纪检部门做好谈话联系,按要求上报小粮仓建设项目的各类报表及基本情况。认真查阅档案资料,对2011年至2014的合同进行了查阅,按要求将合同资料上报市纪委。为全面总结小粮仓建设项目,上报了《保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农户科学储粮建设项目资金情况的说明》《关于督促做好小粮仓项目巡视整改“回头看”的情况报告》,对历年资金使用、收支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该问题已作为问题线索移送纪检部门核查审理,经与市纪委对接,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全省渉粮问题专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传真):0875-2122180;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99号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物资储备监督检查科;电子邮箱:1379592216@qq.com。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