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2-9-/2022-1024003 发布机构 保山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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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保山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近日,保山市印发《保山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规划》各项工作落实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起草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推动我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更高生活品质新期待,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29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保政发〔2021〕6号)精神,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起草的过程

2022年4月省人民政府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29号)文件。为抓好省级规划文件的贯彻落实,根据市政府安排,由市民政局和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保山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草拟工作。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于5月初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此项工作,通过广泛调研,起草了《规划(初稿)》,6月1日商市发展改革委召集28家相关单位召开了《规划(初稿)》修改完善业务协调会,请参会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对《规划(初稿)》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经各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共提出19条意见建议,市民政局结合《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相关要求,并经过先后10余次修改形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分别于9月7日、9月23日两次征求市直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并请各单位报请主要领导审阅。10月14日召开征求意见专题会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形成《规划(送审稿)》,按程序报市政府办按规定发文。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共有1.45万字,分3大板块12个具体方面和6个工作专栏。《规划》总结了我市“十三五”期间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分析“十四五”时期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短板和弱项,研究提出“十四五”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规划》以优化民生服务、完善治理体系、激发社会活力、促进信息技术应用为重点,紧扣应对人口老龄化、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推进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等重大战略,强化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拓展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广度和深度,努力提升服务品质和效能。共提出了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12项工作任务,27项重点行动和3项补短板工程,同时明确了4项保障措施支撑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市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社会多方参与,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村(社区)居民、驻社区单位为对象,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满足村(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生活品质为目标,以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社区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着力提升城乡社区服务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和组织化水平,努力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强化党组织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发挥党员服务群众带头示范作用,厚植党的执政基础。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新期待,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三是坚持系统观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强化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分层推进、分类实施、重点突破,全方位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水平。四是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统筹政府、社会、市场力量,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构建多元主体参与格局,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末,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政府作用更好发挥,社区服务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和组织化水平全面提升,服务主体和服务业态更加丰富,线上线下服务机制更加融合,精准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社区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较大提升,更好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重点工作任务。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党(工)委牵头、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党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

2.构建多元主体参与格局。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主体地位,推动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促进服务资源高效配置和有效辐射。

3.推动服务机制创新。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未成年人监护机制建设,不断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

4.开展基本民生保障行动。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和文体服务有保障,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社区)下沉,重点强化社区养老、托育、助残服务供给,做好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兜准兜住兜牢城乡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推动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协同发展。

5.开展美丽家园建设行动。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首要位置,紧紧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目标,推进美丽宜居家园建设。

6.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九+N进”为抓手,深入持久开展新时代城乡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大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快民族地区产业发展,推进民族特色村镇建设,提高民族地区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各族群众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7.开展平安建设行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安全发展贯穿于城乡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城乡治理新模式,夯实自治基础,强化法治保障,着力德治引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格局。

8.推进服务设施布局合理化。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努力构建基础设施多元化投融资保障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用好上级部门支持社区的政策,整合面向社区的服务资金、资源、项目等,以村(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

9.推进智能服务应用数字化。进一步推进“一网通办”改革,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持续推进村(社区)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村(社区)政务服务自助设备布局,增加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受理、办理数量和范围,加速线上线下融合,推动公共服务自助办理,提高网上办事质量效率。

10.配齐配强工作队伍。组织实施社区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规范和健全党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推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优化村社干部性别、年龄、学历结构,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依法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11.抓实抓细社区教育培训。加强社区服务人才培训管理,强化社区工作者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12.建立健全管理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能力指标体系,完善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制度。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提升村(居)务监督成效,推进村级事务“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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