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浚源水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你单位《保山市浚源水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关于上报第五水厂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保浚水呈〔2022〕25号)文件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第五水厂新建工程项目建设,现将相关情况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第五水厂新建工程。
二、项目法人:保山市浚源水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蒙文宾。
三、建设地点:保山市隆阳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水厂建设:新建4.0万m3/d自来水厂一座,总建筑面积4812.04平方米。包含配水井、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反冲洗泵房、清水池、深度处理、污泥浓缩储泥池、回收水池、脱水机房、自用加压水泵房、变配电间、加药加氯间、机修间、门卫室以及综合楼各一座。购置及安装的主要设备包括水泵、鼓风机、空压机、脱泥机、PLC控制系统等。
(二)管网建设:建设DN800原水管线3540米。建设DN600-DN1000供水管30180米。其中,沿云瑞大道敷设DN600-DN1000供水管,管长25180米;沿振兴南路敷设DN600供水管,管长360米;沿施甸路敷设DN600供水管,管长4640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3937.53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六、项目实施年限:2023年—2025年。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严格按程序报批。原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保发改投资〔2020〕525号)废止。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