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3-0/20231109-0001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扩大有效投资 | 发布日期 | 2023-11-09 |
文号 | 保发改投资〔2023〕390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你单位《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保山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保应急发〔2023〕37号)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保山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实施,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
二、项目法人: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法定代表人:黄吉明。
三、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四、项目建设地点:保山市包含市县乡三级应急救援队伍。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保山市包含市县乡三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器材,提升地震地质灾害救援、水域救援、抗洪抢险、森林(草原)防灭火等自然灾害专业救援能力。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567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支持12540万元,地方自筹3136万元。
七、项目实施年限:项目建设期拟定为1年(不含前期工作),即从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
接文后,请抓紧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并按程序开展前期和报批工作。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