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0-5-/2022-122001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双随机一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2-10-19 |
文号 | 浏览量 |
2022年保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
监管部门双随机抽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要求,全面落实我市2022年部门抽查计划,特制定本抽查工作方案。
一、抽查任务。检查建筑业企业是否按照法律规定从事建筑工程活动。
二、抽查时间。2022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
三、检查对象。注册地在保山市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
四、名单抽取
市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并派发,随机抽取检查人员进行检查。抽取比例:按企业总数的5%进行抽查(不满一家的按一家计算)。
五、检查内容
1、检查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资质,经营条件;
2、检查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3、检查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业务办理情况。
六、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和网络检查相结合。
七、抽查结果处理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住房和城乡部门在抽查工作完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处罚。
八、抽查结果的运用
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向其他政府部门推送检查结果,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九、工作要求
1、选派专业人员。要选派与本次抽查事项相关的业务科室执法人员参与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
2、严格依法行政。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持执法证,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抽查工作。
3、严肃工作纪律。抽查工作中杜绝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谋取利益等情形,不得妨碍被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