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3-0-/2022-033001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营商环境 | 发布日期 | 2022-03-30 |
文号 | 保办发〔2022〕11号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及省属驻保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此件发至县处级)
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意见
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市场主体倍增,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助力保山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22〕2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服务导向、争先导向,深入实施市场环境、投资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工程,力争3年内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并进入全省一流水平,擦亮“保山效率”“保山服务”“保山诚信”品牌。
二、主要目标
——聚焦市场主体倍增。2022年,实现市场主体增长14.51%、“四上”企业增长11.21%,并逐年提升;到2025年,实现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2022年,实现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70%以上,并逐年提升;大力实施审批服务事项“四减”流程再造,实现办事材料在现有基础上平均再压缩30%以上,承诺法定办理时限在已压缩50%的基础上再压缩10%以上。
——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2022年,实现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达95%以上,并逐年提升;到2025年,实现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进入全省前列。
三、重点工作
(一)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事项和环节,进一步消除隐性壁垒。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督执法。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外商投资“一站式”服务体系,深化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工作,减轻企业报送负担。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只批不管、重复监管等问题。全面实现“证照分离”全覆盖,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规范化登记,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大力推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通过信息公示平台和电子证照即可获取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3.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能力和规范化水平,推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方式,推进“信易+”应用。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依法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加大“双公示”整治力度。完善信用修复机制,解决“修复难”问题。按季度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进行抽检,将迟报率、合规率、完整率纳入信用工作考评,全力打造“诚信保山”。
4.规范招投标管理。优化招投标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和市内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深化平台间信息共享,建立招标投标协同监管机制,推进协同监管、联合执法、结果共享和互认互用。
5.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深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严格规范实施采购意向公开,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资金支付和履约信息备案监督指导,实施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率检查通报制度。加大政府采购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采购单位、评审专家、代理机构、供应商失信行为记录到政府采购和信用信息网络平台。
(二)着力打造自由便利的投资环境
6.高效审批建设项目。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健全联审机制,严格实行全流程线上审批、并联审批。完善区域评估实施清单,抓紧推进“多测合一”和区域评估,加快实现建设项目各阶段“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强化评估成果运用。
7.强化用地保障。深化以“多规合一”为基础的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支持市场主体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前提下,依法依规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产业项目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对工业用地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企业,经批准可最长于2年内分期缴纳。
8.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拓展线上服务渠道,通过“信易贷”平台及“银税互动”模式,不断提高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质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小微企业“首贷户”信贷、无还本续贷、银税互动等产品推广力度,提高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余额,逐年实现“量增、面扩”目标。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金。
9.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依托“一部手机办税费”APP,加快数据对接,实现企业财务报表一键导入自动生成税务申报表功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精准推送政策信息,确保政策精准落地。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依托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提供电子专票开具服务。
10.加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围绕产业补链延链强链,选商引资、招大引强。完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推进、月度调度、动态跟踪推进督办机制,对市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一个项目配套一个工作专班、一个牵头部门、一个工作方案、一套支持政策”,统筹协调解决堵点问题。
11.大力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推动“单一窗口”使用全覆盖,加快推进无纸化通关作业,简化通关流程。加强口岸通关时间监测,持续压缩整体通关时间。严格实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动态管理,持续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涉企收费。
(三)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12.精简优化审批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现行政许可等事项“应减尽减”“应放尽放”,进一步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完成国务院132项“跨省通办”事项配置发布,开展异地接件、属地办理、就近出件等服务。配置发布一批“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服务,推动主题集成服务进“综窗”。
13.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持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提升“网上可办”“全程网办”“零跑动”事项比例。除涉密事项外,“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零跑动率”走在全省前列,“一部手机办事通”注册实名认证用户占户籍人口比例走在全省前列、平均办件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14.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大力优化企业开办流程,进一步压缩时限。加快推进全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升级改造及与不动产登记相关联网签备案、完税系统升级改造,实现线下“一窗办理、并行办理”,推动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同步过户及预告登记、首次登记完成时同时生成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优化水电气网等报装流程,规范公示办理时限、服务标准、资费标准,持续压时限、降成本。
15.强化政务监督。常态化开展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确保市场主体、人民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投诉举报办结率达100%。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整合畅通评价器、短信、APP、微信小程序、二维码扫码等评价渠道,实现“一次一评”“一事一评”,确保差评及时整改率100%、整改反馈满意度100%。
16.深化政务公开。将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坚持“五公开”“应公开尽公开”。全面执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三同步”制度,政府部门每年以图表图解、漫画、视频等多元化方式编制解读材料3篇以上。完善政务舆情月度收集机制,持续打造“阳光政务”在线访谈栏目品牌。
(四)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7.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柔性执法“四张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及时纠正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容错纠错机制,对轻微违法行为,慎用少用行政强制措施,防止一关了之、以罚代管等情形发生。
18.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运用,动态更新调整“一单两库”,实现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频次。
19.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机衔接,建立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投诉举报100%办结。推进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申请和实施,压缩普通商标业务受理时限至1个工作日内。引导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融资。
20.便捷司法服务。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全流程优化立案程序,畅通“立、审、执”衔接,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采取线上线下财产查控措施,加强网络司法拍卖等多元处置方式,缩短案件执行天数。全面推广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电子送达平台,让当事人少跑腿、信息多跑路。
(五)着力打造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
21.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完善“政银企”三方联动对接常态化机制,依法依规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优化民营企业维权服务,持续做好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助力职能部门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服务质量。
22.激发人才活力。畅通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人才职称申报和评审渠道,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加强技能人才培养,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大力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23.优化升级就业创业环境。鼓励多渠道灵活就业,帮扶重点群体就业,持续做好“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加大“贷免扶补”支持力度,落实企业扶持政策。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大创新中心、创新团队、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和高层次科技人才选拔培养力度。
24.推动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大抓教育、狠抓教育、长抓教育,健全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大力提升医疗质量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县级公立综合医院提质达标,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依托智慧医保公服平台,推动医保服务“一趟不用跑”,全面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省内外线上办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实行市委书记、市长“双组长”制,由市长总负责,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7个专项组,分别覆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各指标的商事制度改革和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财税金融贸易、法治建设和法律服务、包容普惠创新5个专项组,由各领域分管副市长担任专项组组长、涉及指标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同时设立督查问效、宣传推介2个专项组,分别由分管督查问效和宣传工作的市级领导担任组长;形成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专项组牵头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承担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政策措施、开展考核评价等工作。各县(市、区)、园区要尽快建立或调整相应组织领导机制,形成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并于本意见印发后1个月内制定实施方案或配套政策,形成任务清单,推进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务求抓实、抓出成效。
(二)完善机制
1.推进机制。实行“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定期调度、推动落实。市营商办及时梳理短板弱项,制发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监测问题整改和任务完成情况,形成“发现问题—汇总清单—落实整改—跟踪督查—考核问效”工作闭环。各专项组要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标准、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
2.考评机制。营商环境列为全市综合考评内容,把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增长量作为衡量营商环境改善成效的重要指标,完善全市标准量化、综合排名、定期通报、末位约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部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以及项目资金支持等挂钩。
3.督办机制。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督查范围,加大专项督办力度。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职能,加快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大力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对工作落实到位、有突破进展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或破坏营商环境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大力宣传
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各级宣传工作重点,强化正面典型示范引领,深入宣传工作安排、推进成效及先进经验,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感知度和影响力,加快形成“人民至上、用户第一,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浓厚氛围。
附件:保山市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保山市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重点任务清单
指标名称 |
改革任务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开办 企业 |
1.优化流程, 压减时间 |
用好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全面整合企业开办事项,优化办事流程, 时间压减至1个工作日内。推行名称自主申报和设立登记一并办理,实行企 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实行网上申请刻章服 务,由公章制作服务单位向公安部门备案;推行网上申领发票,推广使用电 子发票,提供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企业办理设立登记,可自主选择 商业银行网点预约银行开户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公安局、市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市住 房城乡建设局、市医 保局、人民银行保山 市中心支行、市税务 局、腾冲海关等 |
2022年6月 底前 |
2.提升便利度 |
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在市场监管领域探索推进“一照多址” |
2022年6月 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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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市场主 体退出机制 |
进一步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提供企业注销“一站式”服务。加快 探索企业简易注销措施,将企业简易注销公示时间压缩至20天,个体工商 户按照简易程序注销无需公示 |
2022年底前 |
|||
4.强化市场主 体活跃度考核 |
对接好省级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全面科学评估市场主体活跃度,把市场主体 活跃度和增长量作为衡量营商环境改善成效的重要指标,引导各级各部门加 大服务市场主体、培育市场主体、引进市场主体的工作力度 |
市发展改革委、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商务局等 |
2022年底前,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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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降低成本 |
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税务Ukey,改变税控设备“先买后抵”的领用方式;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 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并向登记机关备案,歇业最长 不得超过3年 |
市税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 |
2022年底前 |
指标名称 |
改革任务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二、办理 建筑许可 |
6.优化流程 减环节 |
清理不合理的审批前置事项和环节,制定公布审批流程图;新建社会投资简 易低风险工程可不进行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实行 告知承诺。工程设计单位对其负责编制的设计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推 行竣工阶段“多测合一”,实行联合竣工验收。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 程建设项目办理手续从17个减至13个 |
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市 生态环境局等市工 程建设项目审批制 度改革工作领导小 组成员单位 |
2022年底前 |
7.并联审批 减时间 |
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严格审批时限要求,组织好并联审批, 一般性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全面压缩至50个工作日以内 |
2022年底前 |
|||
8.全程网办 增便利 |
按照“应进尽进”要求,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涉及的审批服务事 项全部入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依托省级疏通建设单位多头申报、审批人员 多平台审批等痛点堵点,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在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系统在线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依托项目代码,通过云南省工程建设 项目审批系统在线办理,实现网上办理无纸化、审批证照电子化。围绕“压 缩全流程审批时限”改革总体目标和要求,切实提升各级综合服务窗口工作 效率,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方式,线上线 下“一个窗口”,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 次” |
持续推进 |
|||
9.创新机制 提质量 |
推行“区域评估”,强化评估成果运用,减轻项目投资成本;有条件的县(市、 区)探索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修建性详细 规划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 |
持续推进 |
指标名称 |
改革任务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三、获得 用电 |
10.优化流程 |
推进用电报装“一件事一次办”,依托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逐步 实施用电报装全流程线上办理 |
市能源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 安局、市交通运输 局、市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市水务局等, 各供电企业 |
2022年底前 |
11.提升便利度 |
优化保山电力APP,优化线上用电报装服务,加强与微信、支付宝等互联网 渠道商的沟通合作,加大实体营业厅转型升级力度,积极引导客户进行线上 办理,提高线上办理率。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实现与政务平台互联互通,从 政务平台自动获取身份证明、营业执照、不动产登记(变更)、项目核准或 备案等电子证照信息,实现企业用户“一证办电”。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平台与电力服务平台对接,提前获取开办企业信息、提前开展配套电网工程 规划建设,提高办电效率 |
市能源局 |
市公安局、市住房城 乡建设局、市市场监 管局、市政务服务局 等,各供电企业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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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压减环节 |
优化公示服务指南,实行用电报装容缺受理,居民客户提供身份证、非居民 客户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用电地址权属证明即可受理用电业 务,居民用户、低压非居民用户用电报装压减至“业务受理”“装表接电”2 个环节;10千伏高压用户的用电报装压减至“业务受理”“供电方案答复” “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3个环节 |
市能源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 安局、市住房城乡建 设局、市交通运输 局、市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等,各供电企业 |
2022年底前 |
|
13.压减时间, 降低成本 |
将居民客户、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客户办电时间分别压减至2个、 5个工作日内;未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客户、高压单电源客户、 高压双电源客户的用电报装业务在供电企业办理的各环节合计用时分别压 减至5个、15个、30个工作日内;实现县(市、区)及以上政府所在地的 城区全面实现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及时公布政 府制定或调整的电价 |
市能源局 |
各供电企业 |
2022年底前 |
指标名称 |
改革任务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四、获得 用水用气 |
14.深化市政 设施接入审批 改革 |
依托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 占道施工许可等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提升办理用水用气便利度,设立业务联 合窗口,推进协同办理 |
市水务局、市住 房城乡建设局 |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 安局,各供水供气 企业 |
2022年底前 |
15.获得用水 |
将用水报装办理环节优化为“申请”“设计施工”2个环节,对无外线、有 外线工程分别压缩至5天、9天,清理规范供水收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
市水务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 局、市住房城乡建设 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等,各供水企业 |
2022年底前 |
|
16.获得用气 |
用气报装统一优化为“用气申请”“接入方案设计”“接入挂表”3个环节, 办理时限压缩至3—12个工作日(含外线工程建设时限);对市政燃气管道 覆盖区,从市政燃气管道接驳至用气项目建筑区划红线处的燃气连接工程, 由燃气企业投资建设,实现“零”成本接入;推行全程网办 |
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 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等,各供气企业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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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产 登记 |
17.优化流程 |
与省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对接,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加 快推进全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升级改造及相关联的网签备案、完税系统升 级改造,实现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降低企业不动产登记成本 |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民政局、市司法 局、市中级人民法 院、市税务局等 |
2022年6月 底前 |
18.压减时间 |
精简审批材料,提升登记效率。一般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抵押 登记压缩至2个工作日 |
2022年6月 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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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提升便利度 |
推行“自己的房子自己办”,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同时即 提交授权委托书,待首次登记完成后,购房业主即可自行申请办理不动产登 记;实行不动产首次登记直接使用勘测定界成果资料,无需重新组织权籍调 查等权调工作,推行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同步过户,推进全业务“互联 网+不动产登记”;探索实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逐步实现预告登记、首次登记等登记业务登簿时,同时生成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加强部门协作,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提高 信息利用效率,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行“交地即交证”“交 房即交证”,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民政局、市司法 局、市水务局、市能 源局、市中级人民法 院、市税务局等,各 供水供电供气企业 |
2022年底前 |
指标名称 |
改革任务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六、纳税 |
20.优化流程 |
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实现“一张报表、一次 申报、一次缴款”。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完成电子税务局数据系统接口 与企业财务软件对接,提供财务报表一键导入申报方式后,一键生成税务申 报表功能 |
市税务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 政局、市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局、市住房城 乡建设局、市医保 局、市公积金管理中 心等 |
2022年底前 |
21.压减时间 |
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持续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探索推广 税收完税证明线上开具,提升税收票证获取便利性。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 子化改革,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专 票开具服务。深化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的“首票服务”,为纳税人提供 线上多渠道精准服务,同步提升线下网格化服务效能,显著优化纳税人体验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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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提升便利度 |
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完善税费政策宣传辅导标 签体系,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信息,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精准落地。积极拓展征 纳互动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纳税人端税 费办理渠道的征纳互动服务,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实时解决纳 税人缴费人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2022年11月 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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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跨境 贸易 |
23.提升通关 效率 |
加强口岸通关时间监测,持续压缩整体通关时间。大力推行进出口货物“提 前申报1”和“两步申报2”通关模式,对符合条件的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场 所前由企业提前办理报关单申报手续,货物运抵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后办理货 物查验、放行手续;企业完成第一步“概要申报”,海关进行查验后正常办 理货物担保放行,然后自运输工具进境14天内完成第二步“完整申报”,企 业缴纳税款办结海关通关手续 |
市商务局、 腾冲海关 |
市腾冲边合区管委 会,市交通运输局、 市市场监管局、人民 银行保山市中心支 行、银保监会保山监 管分局、腾冲出入境 边防检查站等 |
2022年底前 |
24.提升收费 透明度 |
严格实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动态管理制度,持续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涉 企收费,降低进出口企业合规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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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提升便利度 |
推动“单一窗口”使用全覆盖,加快推进无纸化通关作业,简化通关流程。 推进进口货物“运抵即提”通关试点 |
市商务局、 腾冲海关 |
人民银行保山市中 心支行、银保监会保 山监管分局等 |
2022年底前 |
指标名称 |
改革任务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八、获得 信贷 |
26.扩大信贷 规模 |
指导金融机构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发放,逐年实现“量增、面扩”目标,普 惠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推广适合小 微企业的信贷产品,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小微企业 “首贷”“无还本续贷”支持力度 |
人民银行保山 市中心支行、银 保监会保山监 管分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 业和信息化局、市商 务局、市金融办等 |
持续推进 |
27.提升融资 便利度 |
常态化组织召开政银企融资对接会,深化银企信息交流与合作;通过“信易 贷”金融服务平台及“银税互动”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减少对担保抵押的过 度依赖,不断提高新发放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比重;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结构 引导作用,落实好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政策和两项直达工具转换、接续安 排;加强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
人民银行保山 市中心支行、银 保监会保山监 管分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 业和信息化局、市财 政局、市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局、市商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 办、市税务局等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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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降低融资 成本 |
促进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做好纾困政策实施和接续,增强政策实施效果,加 强对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工作的监管考核 |
人民银行保山 市中心支行、银 保监会保山监 管分局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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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知识 产权创 造、保护 和运用 |
29.提升知识产 权创造能力 |
采取商标专利质押融资等手段,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转型升级、提高效益等 方面的作用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公安局、市司法 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林草局、市中级人 民法院等 |
2022年6月 底前 |
30.加强知识产 权保护 |
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机衔 接,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办结率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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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提升申请 便利度 |
推进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的申请和实施,压缩普通商标业务受理时限至 1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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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劳动 力市场 监管 |
32.优化从业 条件 |
降低部分行业就业门槛,简化有关手续。完善就业信息监测机制,进一步做 好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风险防控工作 |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
市司法局等 |
持续推进 |
33.压减时间 |
推行事项办理标准化,发布标准化目录,设定办理时限引领标准,企业实行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理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 至5个工作日内 |
2022年6月 底前 |
指标名称 |
改革任务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十、劳动 力市场 监管 |
34.提升服务 质量 |
加强用工余缺信息归集与共享,促进灵活就业。加强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 设,促进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质效,推 进完善裁审衔接制度。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处置机制,提升 劳动力市场监管服务水平。加强就业监测平台建设,依据大数据监测促进实 现更加充分的就业。强化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源头治理,推进精准监察和 预防化解 |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
市司法局等 |
持续推进 |
十一、政 府采购 |
35.加强平台 建设 |
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合同资金支付和合同履约信息备案监督指导, 实施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率检查通报制度。加大政府采购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 度,采购单位、评审专家、代理机构、供应商失信行为记录到政府采购和信 用信息网络平台 |
市财政局 |
各级预算单位 |
2022年底前 |
36.优化采购 流程 |
强化预算单位公开政府采购意向、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结果、采购合 同、采购履约验收等政府采购全流程信息的主体责任,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 信息全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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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提升采购 质量 |
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政府采购预算指标和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 付的管理,单独下达政府采购预算指标,严格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指标及其采 购合同办理资金支付,实现采购资金全流程电子支付,提升采购资金支付效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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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招 标投标 |
38.加强平台 建设 |
推进交易场所标准化建设、智能化升级,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流程,规范 服务行为,提升交易服务能力;深化平台间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推进公共 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与政府采购、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共享 |
市发展改革委、 市公共资源 交易局 |
各县(市、区)政府, 各公共资源交易 行业监管部门 |
2022年底前, 持续推进 |
39.完善交易 规则 |
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常态化。推进协同监管、 联合执法、结果共享和互认互用,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意见征集渠道,规范 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 |
各公共资源交易 行业监管部门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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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推行全流程 电子化招投标 |
深入推进“应进必进”,全面推行“远程不见面开标”、市内远程异地评标常 态化,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现全 流程电子化交易,2022年实现电子化交易率达100%,除隆阳区外的其他县 (市)全面推行市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远程异地评标 |
2022年底前, 持续推进 |
指标名称 |
改革任务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十三、政 务服务 |
41.推行政务服 务事项标准化 规范化 |
精减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同一事项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全面实行行政 许可清单管理制度,编制完成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向社会 公布;做好国务院、省政府下放事项承接工作,进一步取消、下放和调整行 政审批等事项。动态调整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事项与权责清单的衔 接关联率达100% |
市政务服务局 |
各县(市、区)政府, 市直各单位 |
2022年12月 底前 |
42.提升政务服 务便利度 |
市、县、乡、村四级和各级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全部实现统一平台应用。提高 网上办理深度,除涉密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全 程网办率”达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零跑动率”达60%以上;网上大 厅实现国务院132项“跨省通办”事项的配置发布,全程网办事项实现“跨 省通办”,市、县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窗口;完成35个“一件 事一次办”主题服务线上配置发布,同时在市、县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一 件事一次办”窗口,线下统一接件、内部流转、办结,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对已上线的主题集成服务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 |
2022年12月 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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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完善惠企政 策直达市场主 体机制 |
实现惠企政策归口统一管理。建立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统一入口、 一键申报、后台分送办理,逐步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受理、一口咨 询服务,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落细,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
市工业和信息 化局 |
市直各单位 |
按省级要求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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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提升网上政 务服务能力 |
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各级政务(为民)服务中心(站)办理,事项进驻率100%; 保留传统服务方式,设置老年人服务窗口,为老年人及特殊人群提供服务; 畅通政务服务评价渠道,拓展实体大厅评价器、短信、APP、微信小程序、 二维码扫码等多渠道服务评价途径;督促办事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行为 “一次一评”和“一事一评”,提升主动评价率;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 制度,主动评价率70%以上,差评整改率100%,整改反馈满意度100%; 大力实施审批服务事项“四减”流程再造,实现办事材料在现有基础上平均 再压缩30%以上,承诺法定办理时限在已压缩50%的基础上再压缩10%以上 |
市政务服务局 |
各县(市、区)政府, 市直各单位 |
2022年12月 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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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提升政务服 务“掌上办” 能力 |
提高“一部手机办事通”实名注册人数和平均办件量。各级政务服务职能部 门完成法人实名注册,注册率达70%;企业法人注册实名认证用户占登记的 市场主体比例70%以上,自然人注册实名认证用户占户籍人口比例20%以 上;平均办件量逐年增长,2022年1件以上,2025年1.5件以上 |
2022年12月 底前 |
指标名称 |
改革任务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十四、市 场监管 |
46.完善“双随 机、一公开” 监管 |
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运用,动态更 新调整“一单两库”,实现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部门联合 监管常态化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直各单位 |
持续推进 |
47.实行包容 审慎监管 |
充分运用行政建议书、批评教育、约谈指导等非强制性监管方式,通过以案 释法,指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引导市场主体 合法、诚信经营,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市场主体实施包容 审慎监管 |
市市场监管局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2022年6月 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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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加强信用 监管 |
提高全市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能力和规范水平,依法界定失信信息纳入范围, 依法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加大“双公示”整治和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工 作力度,创新推动“信易+”惠民便企信用应用。依据《全国公共信用信息 基础目录》(2021年版),优化完善信用信息共享目录,更新《保山市信用 信息共享目录(2022版)》;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 进一步规范失信惩戒措施;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迟报、漏报、瞒报、 错报等问题进行抽查检查,将迟报率、合规率、完整率纳入信用工作考评范 围;引导失信主体加大对信用网站公示的失信信息的信用修复力度;加大“信 易贷”“信易行”“信易阅”“信易游”工作力度,使信用产生更大的价值 |
市发展改革委 |
各县(市、区)政府, 各园区管委会, 市直各单位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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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完善“互联 网+监管+ 督查” |
全面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各级 各部门主动认领上级推送的监管事项,并完善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形成监管 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常态化采集监管行为数据推送至国家平台 |
市政务服务局 |
各县(市、区)政府, 市直各单位 |
2022年底前 |
指标名称 |
改革任务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十五、办 理破产 |
50.优化流程 |
探索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模式,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 清楚、案情简单的破产清算、和解案件,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充分利用智慧 破产审判系统,实现破产案件全流程线上办理 |
市中级人民 法院 |
市司法局、市财政 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税务局、人民银行 保山市中心支行等 |
持续推进 |
51.加强“府院 联助” |
加快构建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的府院联动机制,健全府院联席会议制度 和长效化府院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各级政府和人民法院的信息共享、工作会 商,推动相关政策制度改革,统筹协调解决案件审判、执行中的难点问题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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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强化专业化 建设 |
规范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提高管理人工作质量和水平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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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保 护中小投 资者 |
53.降低维权 成本 |
加强投资者保护宣传教育,引导投资者通过投资者保护机构依法推护自身合 法权益,选择更加便捷有效的救济渠道,降低维权成本 |
市金融办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公安局、市司法 局、市中级人民法 院、人民银行保山市 中心支行、银保监会 保山监管分局等 |
持续推进 |
54.畅通维权 渠道 |
提升纠纷化解服务能力,开展投资者保护专项行动。指导辖区行业协会、市 场主体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宣传证券期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政策,推动 辖区调解组织积极为投资者提供纠纷调解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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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加强监管 |
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健全公司治理结 构,提高投资者服务意识 |
指标名称 |
改革任务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十七、执 行合同 |
56.优化流程 |
推行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充分发挥民事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等制度功能,加强司法确认工作,强 化民事二审快审团队建设,提高审判效率。严格把握扣除、中止、延长审限 审批标准,规范延长审限、扣除审限等审批程序,切实提高审限管理规范化 水平。畅通立审执衔接,统筹线上线下财产查控措施,压缩查控财产时长, 加强网络司法拍卖等多元处置方式,进一步缩短执行天数 |
市中级人民 法院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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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提升便利度 |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实现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优化当场立案、提速网上立 案、拓展跨域立案、引导自助立案、保障跨境立案、丰富多元立案,强化诉 调衔接、完善司法便民措施,丰富诉讼服务形式;完善企业法律文书送达地 址先行确认及责任承诺制,将企业登记的住所以默示方式承诺为法律文书送 达地址,提高文书送达效率。强化诉源治理,实现多元化解纠纷。建立以基 层法律服务所为主导,律师、行业专家等参与的诉前委派调解新格局,实现 案件诉前有序分流;持续推进与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诉调对接,积极推 动中小企业纠纷非诉讼解决。持续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律宣传,推动 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良性互动;定期开展法院与企业联席会议,实时掌握 企业诉求及隐藏法律风险 |
市中级人民 法院 |
市司法局等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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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包 容普惠 创新 |
58.提升创新创 业活跃度 |
主动谋划项目,提升全社会R&D经费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 选拔高层次科技人才,每年新认定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创新团队、院士专家 工作站等10个以上,技术合同交易额达2亿元以上,选拔培养高层次科技 人才10人以上 |
市科技局 |
各县(市、区)政府, 各园区管委会, 市直各单位 |
2025年底前 |
指标名称 |
改革任务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十八、包 容普惠 创新 |
59.提升人才流 动便利度 |
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实施“技能保山”行动,到2025年全市高 技能人才总量达2.7万人,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1万人,其中,开展 新型学徒制培训0.15万人以上。畅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在出入境和居留、 户籍办理、配偶随迁、子女就学、医疗保健、社会保险、职称评定等方面, 为引进人才提供快捷高效服务。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畅通非公有制经济 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人才职称申报和评审渠道,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 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到202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10万人 |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
市委组织部,各县 (市、区)政府, 各园区管委会, 市直各单位 |
2025年底前 |
60.提升市场开 放度 |
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事项和 准入环节,进一步消除隐性壁垒。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督执法。全 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外商投资 “一站式”服务体系,持续深化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工作,减轻 企业报送负担。贯彻落实国家最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全国一张清单” 管理模式 |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 |
市投资促进局、 人民银行保山市 中心支行等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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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文化开放与 包容 |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利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构建优质均 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定出台《关于推动保山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 展的实施意见》《保山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2021—2025年)》,建好用 好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完善保山中心城市及周边乡镇公共文化服务设 施,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建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利用,继续 强化青龙街非遗文创园区建设,推进永昌府城仁寿门片区、三馆文化广场改 造提升;组织申报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编辑出版《保山非遗传 承人》 |
市文化和 旅游局 |
市委宣传部、市发展 改革委、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市财政 局、市教育体育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市广电局等 |
2022年底前 |
指标名称 |
改革任务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十八、包 容普惠 创新 |
62.人才教育 |
实施《关于加快保山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扩大基础教育学位供给,缩 小地区间教育差距,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支 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落实《保山市外来投资企业相关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办 法》 |
市教育体育局 |
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等 |
持续推进 |
63.医疗福祉 |
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提升医疗质量管理和服务 水平,加强县级公立综合医院提质达标,加快推进医疗机构呼吸疾病规范化 诊疗体系与能力建设(PCCM)项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 市级120指挥调度中心为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布局合理的院前医疗急救 网络,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建设,有效提升我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 力。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紧密型县域医 共体建设试点。完成“全球影像”医疗云服务平台工程建设,实现市、县影 像系统互联互通,实现远程临床会诊、门诊、影像诊断、双向转诊、培训。 乡镇卫生院90%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50%建成心脑血管 救治站、100%建成慢病管理中心,中心乡镇卫生院50%达到《乡镇卫生院 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全面实施诊所备案制,进一步放宽社会办医审批限制 |
市卫生健康委、 市医保局 |
市委编办、市财政 局、市乡村振兴局等 |
2025年底前 |
指标名称 |
改革任务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十八、包 容普惠 创新 |
64.养老服务 |
强化城乡养老服务,各县(市、区)至少有1个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升级床 位,护理床位占机构总床位数80%以上;整合资源、优化社区服务,建设街 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根据实际需求,在城市社区、人员密集的集镇设置老 年幸福食堂;加强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 服务设施;深化公办机构改革,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落实一次性建 设补助和运营补贴;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 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7〕145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方案的通 知》(保政办发〔2018〕53号)要求,落实土地供应、税费减免、金融支持 等优惠政策;市本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福彩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 务的比例不低于55%;加强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 |
市民政局 |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市 住房城乡建设局、市 卫生健康委、市医保 局等 |
2022年底前 |
65.巩固提升生 态环境质量 |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抓好“三个协同”和“三个重点”工作, 确保空气质量持续优良。到2025年,中心城市和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 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率保持稳定,达到省级要求。打好碧水保卫战。 推进“三水统筹”和“四源齐控”,深入开展“千吨万人”和乡镇集中式饮 用水水源地整治,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5 年,纳入国家和省级考核的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稳步提升,地表水国 控断面优良水体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打好净土保卫战。实施农用地分类、建 设用地准入管理,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排 查整治,完成重金属减排目标。到2025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 制,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 业和信息化局、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市 住房城乡建设局、市 交通运输局、市农业 农村局、市水务局、 市卫生健康委、市林 草局等 |
持续推进 |
指标名称 |
改革任务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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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包 容普惠 创新 |
66.推进综合 立体交通建设 |
开展高质量交通强市建设,加快“网络化、一体化、智能化”现代综合交通 建设,加快推进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工程,力争昌保高速、瑞孟高速龙陵 段、施勐高速施甸至链子桥段早日建成通车,尽快启动实施县域高速公路“互 联互通”工程。加快建设延边高速,加快建成大瑞(大保段)铁路。加快民 航“强基拓线”,织密市内航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农 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 公路占比不低于75%。建立公平开放、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综合交通运输 市场体系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直各单位 |
2025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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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畅通政企 沟通 |
持续开展“千企百会调研助发展”“大走访、大调研、解难题”主题实践活 动,完善“政银企”三方联动对接常态化机制。持续开展“法治体检”“法 律三进”“检察开放日”“民企走进法院”等活动,全面改善和促进民营企业 维权服务。依托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调查系统,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 每年至少4次专项开展民营企业季度运行状况调查,不定期开展专题调查, 为促进“两个健康”保驾护航 |
市工商联 |
各级各部门按职能 职责分别负责 |
2022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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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招商引资 服务 |
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做好到保投资企业的全链条对 接服务 |
市投资促进局 |
涉及项目投资的 各业务主管部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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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均为各项指标改革任务的责任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本县(市、区)内有关事项的落实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