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8735799-9-/2021-0714004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7-14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保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坚持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到政府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切实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

此次政府立法工作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现实需要,对推动乡村振兴,进一步培育绿色生产方式、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产业经济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在解决乡村清洁存在问题上下功夫;要加大调研力度,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确保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找准立法依据,确保依法立法。

三、加强组织实施

市司法局要切实履行好牵头单位职责,及时组建起草工作小组,明确具体责任领导、责任人,做好统筹服务,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文稿起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等单位要立足职能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密切配合做好此次立法工作。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17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项目名称:《保山市乡村清洁条例》。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