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735799-9-/2020-051801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5-08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
2019年度平安林区创建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2019年度,全市各平安林区创建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生态保山、森林保山、绿色保山、美丽保山的目标,扎实推进平安林区创建工作,有效维护了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推进了林业改革发展。通过乡级自查、县级评定和市级考评优选等程序,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等15个先进集体予以表彰。现将名单通知如下:
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汉庄镇人民政府、青华街道办事处;
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鸡飞国有林场;
施甸县:仁和镇人民政府、由旺镇人民政府;
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龙新乡人民政府、象达镇人民政府、勐糯镇人民政府;
腾冲市:曲石镇人民政府、蒲川乡人民政府、苏江国有林场、大河国有林场。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先进单位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继续抓好平安林区建设工作,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