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8735799-9-/2020-0518015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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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解读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解读

 

基础科学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泉,强大的基础科学研究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基石。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99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基础科学研究与应用研究,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夯实创新型保山建设基础,结合保山实际制定《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社会了解、促进落实,现就《实施意见》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市科技创新保持了较好发展势头,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创新基地和研发平台不足、原创性成果少、有影响力的人才和团队缺乏、支撑引领发展能力弱等问题依然存在。当前,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进入新时代,基础科学研究的重要性进一步突显,为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政策意见,提高我市基础科学和应用研究水平,充分发挥基础和应用研究对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99号)精神,结合我市基础科学研究工作实际,提出了本《实施意见》,作为今后一个时期保山市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指导性文件。

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主要是围绕我市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走在全省前列建设开放创新之城重大需求,着力完善健全创新体系,加强创新基地和研发平台建设,强化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实力,为创新型保山建设和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4条指导性原则:一是突出重点、打造优势。力争在生物医药、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与新材料、绿色能源等领域,培育一批在全省有影响力的高水平科研团队和科学研究基地,主要是体现结合实际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工作思路。二是完善体系、支撑发展。主要是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创新基地和研发平台建设,基础科学研究项目向基地、平台、人才团队和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倾斜,把基地、平台、院校和科研院所建设成为科学研究高地。三是协同创新,融通发展。主要是强调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基础科学研究和应用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四是深化改革、激发活力。主要是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鼓励原始创新、宽容失败的基础科学研究管理体系,保障科技人员心无旁骛、潜心钻研。

(三)总体目标。提出了我市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目标,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优势特色领域培育若干有影响的基础科学研究创新基地,取得一批原创性成果,为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积极培育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创新团队、创新人才,形成一支结构合理、规模适当、水平较高的科学研究队伍。经过5—10年的努力,建设一批省市创新基地、研发机构和创新团队,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人才,攻克一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产出一批原创性科研成果,科技创新整体水平显著提升,支撑高质量跨越发展和创新型保山建设的能力显著增强。

(四)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共提出7项重点任务:优化区域科研布局、构建研发支撑体系、加强科研创新基地建设、深化科研对外开放合作、壮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主体作用、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共提出了3项保障措施:深化科研放管服改革、加大科研支持力度、营造科技创新氛围。这些任务和措施从我市的基础科学研究现状、优势、短板等实际出发,从布局、体系、基地、人才、投入、政策、环境等角度对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和应用研究提出了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有较好的操作性,对进一步加强我市基础科学研究和应用研究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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