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海棠路东段保山市地震局415室(保山市救灾中心4楼)

联系电话:0875—3037315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 机构职能
  • 领导信息
  • 内设科室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作职责。

(二)负责全市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和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负责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地震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三)组织地震监测预警、灾情报告和风险报告制度的落实,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对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负责全市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防治工作参与地震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灾害调查损失评估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烈度调查工作

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开展防震减灾有关行政执法及督察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六)组织和提供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负责防震减灾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负责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震减灾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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