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B座3-4楼     联系电话:0875-2198298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 机构职能
  • 领导信息
  • 内设科室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牵头研究制定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的政策措施、制度、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点组织清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三)负责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并指导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的推广运用,做好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建设。

(四)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工作,重点对市级部门(单位)在市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和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管理。

(五)负责市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考核评价机制和管理工作制度,负责进驻市级政务服务大厅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督,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管理。

(七)负责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和协调工作,重点对“12345”政务热线反映问题进行交办、跟踪和督办。

(八)负责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工作。

(九)承担市人民政府下达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

(十)指导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等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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