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政策实施及相关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3〕21号)、《云南省知识产权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4年)的通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好州市专利转化运营促进项目的通知》(〔2023〕129)和《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经申报单位申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审核推荐、专家组评审、市市场监管局审定,现将2023年保山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0日—12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通过书面方式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对匿名和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2023年保山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拟立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