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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保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28 10:37     来源:保山市东河污染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点击量:

问题编号:50-28。

问题名称:保山市治污不力,“母亲河”东河沦为纳污河。

整改目标:2021年底,东河水质恶化得到遏制,新增4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2022年底,双桥、石龙坪、叠水河桥监测断面水质好转,新增1.5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解决4.5万吨/日污水直排东河问题。2023年底,东河流域治理初见成效,石龙坪、叠水河桥监测断面水质脱劣。

整改责任单位: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整改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通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提标改造工程,中心城市污水处理能力明显提升。2021年8月完成中心城市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4万吨。2022年7月完成中心城市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5万吨。新建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5万吨,改造提升园区启动片区日处理能力0.3万吨的污水处理站。实施了中心城市第一、第二、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网联通工程,保山中心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由5.8万吨提升至12.8万吨,有效解决了4.5万吨/日污水直排东河问题。二是通过综合施策、系统治理,东河水质持续向好。2021年沙坝国控断面、叠水河桥省控断面、石龙坪断面水质分别为Ⅲ类、Ⅴ类、Ⅴ类,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2022年沙坝国控断面、叠水河桥省控断面、石龙坪断面、双桥断面水质分别为Ⅱ类、Ⅳ类、Ⅳ类、Ⅴ类,主要监测断面水质较2021年均提升1个类别,水质明显好转。2023年沙坝国控断面水质为Ⅱ类,较2021年Ⅲ类提升1个类别。叠水河桥省控断面、石龙坪断面水质均为Ⅳ类,较2021年Ⅴ类提升1个类别,石龙坪、叠水河桥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脱劣。

经保山市人民政府组织验收,编号50-28“保山市治污不力,‘母亲河'东河沦为纳污河”反馈问题整改阶段性目标已实现,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4日。

联系单位:保山市东河污染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875—2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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