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2-21/20230824-00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保政办发 发布日期 2023-08-24
文号 保政办发〔2023〕25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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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保山市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加快推进保山市场环境、创新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全面提质,市委、市政府决定把2023年作为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根据《保山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云南省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提升服务能力与质效,支持重点区域创新发展,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全面提质,打响“保山效率”“保山服务”“保山诚信”营商环境新品牌。

二、重点任务

(一)市场准入与退出。持续推进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云南试点),常态化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破除工作,清理破除市场准入显性和隐性壁垒,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推动实现准入环境高效便捷。采取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进一步健全完善歇业备案制度,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深化歇业登记“一件事一次办”试点。持续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进一步深化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严格执行2022年实施的《关于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实物公章和发放电子印章》要求,推进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实物公章工作落实。加大经营主体培育,到2023年末,全市经营主体达到26.19万户。

(二)获取经营场所。简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完善重大行政审批工作制度,提升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效率。严格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备案、核准管理,持续高效运转全市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一步提速增效,除国家部委审批事项外,一般性投资类项目自立项到竣工验收,政府部门审批时间不超过40个工作日。完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功能,形成空间规划“一张蓝图”。加强实施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持续推进“交房即交证”“交地即交证”工作。持续扩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范围,推动水电气过户与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

(三)公共基础设施接入。全面推行实施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公布材料清单和收费项目清单,优化形成水、电、气、网报装“3005”服务流程,报装工作不超过3个环节,定期公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供应质量、可靠性和可持续性等关键指标数据。加快推进数据平台建设,串联“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业务流程,完善平台应用功能,为“水电气网”联合报装提供平台基础。

(四)劳动就业。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效,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全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61万人次以上。落实“一县一品”创建要求,推进劳务品牌建设三年行动。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妥善调处劳动人事争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62%以上。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书面协议订立指导服务,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8%。

(五)获取金融服务。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持续推动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开展业务合作,为缺乏抵押物、信用等级不足的小微企业、三农等市场主体融资提供担保,为小微企业和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之间搭建沟通平台,提高支农支小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方式,拓宽抵押物范围,推动银行与保险机构合作,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抵押融资业务。拓宽和优化企业融资方式,创新小微企业信贷产品,持续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

(六)跨境贸易。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的决策部署,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顺利实施,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实现“所有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动态更新收费目录清单,提升口岸收费透明度。加大对进出口环节收费监管力度,降低进出口企业合规成本。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结合猴桥智慧口岸建设,积极推动“多卡合一”“运抵直通”通关模式,以通关效率提升促进口岸快进快出、大进大出。“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的占比高于2022年水平。加强AEO企业认证工作,保持现有的高级认证企业,争取“专精特新”企业认证。加快智慧口岸建设,推动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申报建设工作,争取更多海关指定监管场地获批,助力口岸经济发展。持续压缩通关时间,腾冲猴桥口岸通关货运能力较2020年提升20%以上。

(七)便利纳税。深入实施财产和行为税10税种合并申报,进一步简化申报流程。探索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供精细化服务。拓展“非接触式”办税,进一步推动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实现智能化、便利化网上办理。依法依规共享企业年度报告有关信息,推动实现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拓展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成果,运用统一税费政策口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执行指导。持续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继续抓好2023年新出台、展期实施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推动各项税费政策更加精准有效落地。符合条件的增值税留抵退税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结。

(八)解决商业纠纷。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健全诉讼服务机制,开辟民营企业绿色通道,提高民商事案件送达效率,涉企合同案件电子送达率高于70%(使用电子送达的案件/受理案件数)。提高涉企案件审判效率,加大涉企生效裁判执行力度,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全面压缩涉企案件审理时限,持续开展长期涉企未结案件清理工作。保障企业胜诉权利,持续深入解决执行难问题。抓实送法进企业和“一对一”帮扶民营企业活动,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压实各责任部门普法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认真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九)促进公平竞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制定出台市、县两级《公平竞争审查协助审查工作机制》。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达95%以上。落实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制度,实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监督评价。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给予中小企业评审时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到10%—20%。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依法依规从严控制新设涉企收费项目。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机制。严厉查处强制摊派、征收过头税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等行为。

(十)清理隐性壁垒。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隐性门槛,禁止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禁止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企业、中小企业、新成立企业、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禁止限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设定与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持续清理招投标领域隐性壁垒,重点清理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建设,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率达到95%以上。全面推行电子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完成CA数字证书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跨平台、跨区域、跨行业互认。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评标评审秩序,开展常态化检查工作。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一张网”的监督管理模式。

(十一)办理破产。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效。进一步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快慢通道,提高信息化运用水平,提升审判效率、降低成本。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和解制度作用,加强重整案件规范化办理。优化破产案件办理机制,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依法支持市场化债务重组,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推动企业再生,协调配合完成保交楼涉及破产案件的审判工作。

(十二)创新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深入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加大公共信用报告、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依法依规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深入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全面实施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拓展监管覆盖面。调整完善“两项清单”,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两库”,实现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达100%。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制定完善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规范日常监管行为。

(十三)提升宜居宜业环境。持续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近入学,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高于86%。持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提质扩能建设,提升公共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第二阶段提质达标工作,开展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工作,加强薄弱专科建设。依托住宅小区、景区景点、文化创意园区,建设“城市书房”“百姓书屋”“文化驿站”“乡愁书院”等新型公共文化主题功能空间,2023年评选出5个市级“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并推出2个参与全省“最美公共文化空间”评选。强化养老公共服务建设,改造建设4个街道、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新增护理型床位100张,开展失能、残疾、高龄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重点发展老年人急需的助餐服务,建设“老年幸福食堂”。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移动污染源监管,大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全国前列。持续推进优良水体比例提升,全力推进劣V水质断面“清零”攻坚。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和新污染物治理,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科学划定造林绿化用地,依托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等项目,通过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森林抚育等方式有序开展绿化工作。全面开展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完成营造林10万亩以上。积极推进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能通全通”和“互联互通”工程。

(十四)提升便利度。实施数字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深化“一网通办”建设,各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上线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的事项进驻率达100%,可办率100%。持续推进保山自建系统“保山市住房公积金业务与管理系统”与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对接,实现办件总量与评价数据每月汇聚。提升电子印章关联配置和电子证照数据汇聚率,不断拓展电子证照在移动端“扫码亮证”应用。各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备案电子印章并完成与电子证照颁发机构关联配置,配置率100%,2023年新颁发电子证照加盖印章率100%。管好用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十五)增强获得感。优化惠企政策申报系统,丰富完善企业画像、归类处理企业诉求信息、收集整理企业免申即享政策并进行标准化处理,实现政策推送精准匹配、企业诉求一站直达、普惠政策免申即享。提升信用服务水平,引导中小微企业主动参与线上线下优惠利率信贷申请,不断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可获得性。持续推出更多“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实现第一批“一件事一次办”16个事项集成化办理。拓展“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受理办结范围,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和帮办代办窗口规范设置率达100%。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就近办”,整合公安、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税务等行业部门自助服务功能,推广24小时集成自助服务,依托银行、电力、邮政等网点自助服务终端,拓展服务渠道,深化“就近办”成效。持续加强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提高电子政务服务外网在基层便民服务站的覆盖率。全面推广应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申办受理系统,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准确性,做到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实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深化“大招商”机制,完善招商引资各环节标准化服务体系,为招商企业提供全方位精准服务。

(十六)激发创造力。加强平台建设,依托重点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中介组织等载体,升级打造一批机制新、活力强、实效突出的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选树一批创新创业优秀典型。完成2023年度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认定工作。推动建立高等院校开放科技资源与企业技术研发需求对接机制,提升企业研发能力。编制创新产品展示清单,为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展示推广渠道。围绕全市产业发展布局,开展绿色硅材、文旅康养、生物医药以及特色农业等重点产业企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调研,编制发布《保山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建立腾冲科学家论坛智库,依托“月讲坛、季论坛、年峰会”做好人才智力引进工作。全力搭建人才引进和培育平台,深化与大院大所大校大企合作。大力实施“兴保英才计划”,培养、引进一批重点产业领域高层次人才。推动落实“兴滇惠才卡”人才礼遇和相关服务事项,推出“兴保惠才卡”。推进招才引智工作,根据云南省公共创业服务功能手册编制完善全市相关内容,配合省级完善创业指导专家库、强化人力资源对接服务,贯彻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管理办法,构建“培训—孵化—成长”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综合性高质量创业服务。推进知识产权中、高端人才和实务人才评价认定工作。进一步规范版权登记工作,积极探索建设版权交易平台。

三、组织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各单位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下设7个专项组作用,推动相关领域改革取得突破。各指标牵头单位要统筹相关部门细化举措,加强信息共享、政策协同、工作联动,形成发现问题、对标改进、总结提升、宣传推广工作闭环。

(二)强化督促落实。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对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调度,会同有关单位查找堵点问题、及时作出政策响应。动态评估全市营商环境,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完善年度考评方案,进一步压实各县(市、区)、各单位责任,确保按计划如期完成全年任务。

(三)营造良好氛围。建立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推广机制,抓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工作。各县(市、区)、各单位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新举措,形成一批改革经验案例。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市宣传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力度,构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着力打造具有保山特色的营商环境品牌。

附件:保山市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重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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