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2-2-09_D/2018-0501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惠民政策 发布日期 2018-05-01
文号 保政办发〔2018〕11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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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保山市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136号)精神,为巩固“地沟油”整治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制售、使用“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杜绝回流餐桌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十三五”期末,我市“地沟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建成一批布局合理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措施,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更加科学完善,企业主体责任得到依法落实,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废弃物收运、处置等管理制度,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实现来源可追、流向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保持严厉打击高压态势,斩断“地沟油”产、供、销非法利益链条,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二、主要任务

(一)严防源头,建设无害化处理体系

1.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要根据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产生、收运、处置的特点和规律,加快制定出台我市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管理办法,明确主管部门,对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等的产生、回收、清运、处理各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要把地“地沟油”治理作为“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探索试点,建立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信息系统,全面监管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的产生、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生产经营服务主体责任落实。强化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的主体责任,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各类生产经营服务主体要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等有关制度及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规范企业餐厨废弃物处置行为。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餐饮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废弃油脂产生企业等应设置结构密闭的废弃物临时集中存放设施,按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企业(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废弃油脂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设立处理公示信息牌,做到日产日清,防止成为“地沟油”生产原料或“二次”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及餐饮服务单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单位)自建无害化处理设施,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如实记录。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应与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资质的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收运者签订收运合同或协议,并交由其收集处置;没有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企业的地方,由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至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处理。对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具备无害化处理条件的,要委托防疫条件合格的无害化处理企业处理,签订委托处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如实记录并保存无害化处理台账、凭证。鼓励企业(单位)在厨房、屠宰车间、肉类加工车间和无害化处理车间等关键环节安装摄像设备,追溯废弃物流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实施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建设。按照“分片集中、定向处置”的原则,制定实施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处置项目布局规划。坚持政府主导,鼓励市场主体参与,推动市场化运作,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培育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企业。积极学习引进先进典型经验,建立完善符合要求的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各县(市、区)要通过采取鼓励净菜上市、改进食品加工工艺、节约用餐等方式,减少餐厨废弃物的产生。鼓励居民家庭厨房开展厨余垃圾粉碎处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规划建设及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确保2018年底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强化对采取深埋、化制、焚烧等方式处置不合格畜禽产品和养殖废弃物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各县(市、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域及公共场所发现的病死畜禽,要组织相关部门收集处理,同时做好来源调查和疫情排查,并向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局、环境保护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无害化处理资源整合。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项目、资金、技术、市场等资源,将各类无害化处理体系合并规划、建设,建立区域性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等集中无害化处置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管过程,落实各环节监管责任

1.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监管。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通用信息平台,加强对餐厨废弃管理各环节的有效监控。严格监督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收运、处置企业建立完善台账记录、收运联单等制度,督促其按规定收运和处置餐厨废弃物。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不得擅自停业、歇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畜禽养殖屠宰环节监管。加强对畜禽养殖和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实施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建立健全病死畜禽及屠宰加工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机制,强化痕迹化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处置病死畜禽及病害动物产品行为。广泛开展畜禽养殖技术指导服务和政策法规宣传,对畜禽养殖企业(个人)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置的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加强特种毛皮动物养殖屠宰环节监管,屠宰加工企业应建立胴体肉处理和销售档案,详细记录处理销售情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局、林业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的监管。监督食用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追溯机制,确保食用油生产原料、食用油成品进货渠道合法、票证齐全有效。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小作坊、食品摊贩等方面的巡查执法力度,严防来源不明的食用油进入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网络销售食用油的监管。加大网络销售食用油的监督抽检力度,加强互联网广告的监测,严厉打击通过网络销售来源不明及劣质、假冒品牌食用油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线下生产、销售单位及第三方网络服务平台法律责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工业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进出口食用油及肉类产品的监管。严格落实进出口食用油、肉类生产经营企业的进出口检验监管制度,健全产品进出口追溯体系。加大对走私肉类产品的打击力度,防范不法分子用于制售“地沟油”。(腾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腾冲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惩重处,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

1.构建多方参与共治格局。加强执法合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地沟油”治理信息交流、情况通报、风险会商、联动执法、鉴定检测等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发现并查处餐厨废弃物以“地沟油”等形式回流餐桌的案件。畅通“地沟油”违法违规案件投诉举报渠道,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强化宣传培训,推进行业自律,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公开执法信息,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的失信惩戒力度,将失信企业和个人的违法违规信息纳入联合惩戒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多方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商务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委,腾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腾冲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加大市场巡查整治力度,增加食用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频次,严禁销售、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油,依法查处使用“地沟油”或来源不明油脂烹饪食物的行为,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开展“地沟油”非法收运、加工利用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行为等专项整治,针对“地沟油”违法犯罪链条中掏捞、粗炼、收购转运、深加工、批发、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深入摸排梳理线索,对发现的问题追查到底,坚决清理取缔非法生产“地沟油”黑窝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严查屠宰病死猪、为生产加工“地沟油”提供原料,使用回收油脂和底料加工食品,购买、回收、使用餐厨废弃油脂等作原料加工食用油和食品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侵犯食用油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网络销售假冒品牌食用油、“傍名牌”等仿冒行为和食用油虚假宣传、虚假标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查处网络销售食用油无证经营、无资质经营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关闭违法网站,依法查处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大要案挂牌督办制度,努力侦破跨地域、网络化、职业化大案要案,铲除非法生产、加工、储存“地沟油”窝点,摧毁犯罪产业链、利益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工业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研究,建立配套政策措施

1.推动专门收集。要进一步摸清每日餐厨废弃物产生数量,配置收运车辆、容器等设备并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加强宣传动员,扩大收集覆盖面,实现餐厨废弃物统一收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实施垃圾分类。按照国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有关要求,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对违规倾倒、出售、处理餐厨废弃物的企业(单位),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扶持政策。落实“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统筹安排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支持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认真落实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相关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将养殖、屠宰环节病死动物及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备列入农机补贴目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扶持相关企业适度规模经营,依法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肉类加工废弃物(不包括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资源化利用企业,优化生产工艺,制作成优质的饲料产品(动物性油脂)或化工产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境保护局、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委、财政局,市地税局、国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处理体系。建立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和屠宰企业废弃物处理体系,推进“明厨亮灶”工程,鼓励建立屠宰企业、肉类加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视频监管系统,推广无害化处理新技术,规范处置行为,防止环境污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境保护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技术支撑。支持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用技术、信息装备的研究与成果转化,积极推动“地沟油”科学鉴定方法的制定及应用实施,鼓励企业(个人)研发对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回收清运处理技术、工艺流程、技术应用,以及制备高附加值的化工原料、生物材料等“地沟油”资源化应用关键工艺或成套设备。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开发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提升各环节监管能力。(市科技局、农业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区域内“地沟油”治理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执行者,对本区域内“地沟油”治理工作负总责。要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细化措施方案,保障经费、人力等投入,积极扶持相关企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地沟油”治理工作。要将餐厨废弃物治理纳入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统筹安排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支持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强化信息沟通共享,形成治理工作合力,杜绝推诿扯皮,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的汇报沟通,督促指导辖区内“地沟油”治理工作。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支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有关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要加强“地沟油”治理有关舆情、信息的监测、收集、研判、处置、管理和引导,主动向社会公布治理整顿情况,曝光非法制售“地沟油”窝点和违法使用“地沟油”企业。

(三)严格监督问责。各级各部门要将“地沟油”治理落实情况纳入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制定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逐级开展督导检查。要将“地沟油”治理工作作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的重要内容,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对履职监管不到位、打击治理不够好,特别是对非法制售“地沟油”窝点或企业未能及时排查取缔的,要严格倒查追究属地管理责任。对在专项治理中工作不认真、督导落实不力、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将约谈主要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问责。

(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综合运用各种媒体、各种渠道,搭建多层次、多方位的信息渠道,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普及防范识别“地沟油”科学知识,倡导科学健康消费理念、绿色优质生活方式,增加群众环保、节约、减排意识,为“地沟油”综合治理、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循环利用创造良好环境条件。加强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发挥基层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和行业协会的作用,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五)抓紧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近年来全市“地沟油”整治工作情况,摸清底数,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措施方法等,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统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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