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现将保山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2023年,保山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持续巩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开展相关学习360余次,4.7万余名党员干部参加法治专题培训,6个法学法律课题被列入研究计划。二是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学习法律法规32次。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安排年度重点工作。腾冲市成功创建首批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入选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候选地区;龙陵县增补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候选县。三是以主题教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法治政府建设有机结合,确定调研课题并形成报告620个,推动解决实际问题1899个。
(二)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全面夯实依法行政制度基础。一是高质量完成年度立法任务。《保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经保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2024年1月1日公布施行。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实施监督管理。配合做好《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检验地方性法规立法成效。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不断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3次,审查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完成合法性审核101件。
(三)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决策公信力。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编制公布《保山市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山市“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等完成决策后评估工作。二是压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强化决策过程痕迹档案管理,加大决策事项督查督办力度,严格执行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等制度。三是强化法律顾问咨政作用。实现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协助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52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百余条。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公职律师覆盖率86.20%,“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100%覆盖。
(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市、县、乡三级发布政务服务事项7405项,政务服务中心累计接待群众1906942人次,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100%。贯彻落实省级公布的125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政务服务事项75869件,办结时限压缩83.30%。“一窗受理”事项比例98.46%。推动各执法部门编制“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事项清单35个。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一把手走流程”专项行动,出台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健康发展21条措施,发布44条惠企政策,推进市场主体倍增,经营主体达26.13万户,增长19.7%。拖欠企业无分歧账款按时序出清,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普遍落实。建立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问题整改和典型案例约谈通报工作机制,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和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抽查项目410个。三是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推进公证远程视频进乡村行动,在住房贷款带抵押过户中引入公证提存监管举措,村(社区)乡村法务通智能机器人全覆盖。办理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诉讼等法律服务事项35637件,为121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万所联万会”工作成效凸显,市工商联、市公安局共建沟通联系合作机制和弘蕊律师事务所、市女企业家协会共建“万所联万会”机制入选省级十佳事例。四是进一步保障民生环境。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评估等级达到最高Ⅴ级,省级下达耕地流出年度恢复整改任务全面完成,东河污染问题整改得到省级联合验收肯定,水质提前一年实现脱劣目标,有效应对处置瓦窑“5·02”地震等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工作连续10年考核优秀。食品安全综合满意度排名全省第2位。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一是有序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设置各领域、各层级独立执法队伍133支,核定编制1815名,完成全市76个乡镇(街道)的赋权事项选取、培训、移交等工作,平均赋权事项90项。二是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解决“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等五个方面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排查发现整改问题线索198件。三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梳理形成突出行政执法问题清单并开展专项整治。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合格率99.6%,组织1532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合格率94.53%。四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首次发布行政复议白皮书,提升类案办理水平,89.18%的行政争议经复议后未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六)坚持普法依法治理,全面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一是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成效明显。聚焦“6类重点群体”,开展关爱家庭动态评估66.1万户,化解突出矛盾纠纷5874件,举办“法治文化基层行”、法治文化作品展和普法宣讲20994场次,实现刑事发案率、信访总量、命案数“三下降”,恶性命案高发势头全面扭转,校园安全和未成年人保护全面加强。二是普法责任压紧压实。构建“三单一书”制度体系,组织“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现场评议,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三是法治宣传基础更加坚实。创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个、省级46个、市级67个,培训选聘“法律明白人”6171名。建立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库,充实产品145个,《平安保山》等专栏播出普法新闻925条次。实现法治副校长配备率100%,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课”活动700余场次。
(七)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一是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不断强化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84项。二是广泛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2件,政协提案166件,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三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举办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等新闻发布会21场,回复领导信箱914件,回复依申请公开118条。四是全面推动落实政务公开。依法公开政府信息8.9万余条,举办“阳光政务”在线访谈17期。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过去的一年,保山市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成功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法治建设群众综合满意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连续5年居全省前三,但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行政执法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基层执法工作保障还需进一步增强。
三、下步工作计划
在下步工作中,保山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结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全面加强执法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水平。三是加大基层执法保障力度。聚焦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乡镇赋权等重点任务,不断提高执法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