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2-2-/2023-013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01-04 |
文号 | 浏览量 |
解读《保山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工作方案(2022—2025年)》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安全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81号)要求,推进保山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消除地下管网安全隐患,提高城市韧性,确保城市安全运行,结合保山实际,制定了《保山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工作方案(2022—2025年)》。
二、遵循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保障安全运行;坚持统筹推进,避免重复开挖、“马路拉链”、多次扰民等问题;坚持适度超前谋划,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安全、更舒心、更美好。
三、编制依据
《实施方案》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8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7号)《云南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手册(试行)》等相关文件以及城市更新、地下管网排查整治、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相关工作要求研究编制。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4个方面内容。
(一)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适度超前、统筹推进燃气、供水、排水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加强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加快更新改造城市燃气等老化管道和设施,抓紧启动实施一批老化更新改造项目,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
(二)明确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范围
根据相关要求,确定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对象,应为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等老化管道和设施。
(三)确定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重点工作任务
确定在全面普查城市地下燃气、供水、排水等管网布局现状和功能属性的前提下,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案》,加强地下管网信息智慧化建设,实现管网信息共享利用,统筹推进项目实施,有序安排施工区域、时序、工期,全面治理雨污混流,加强管网质量监管,健全管网运行维护长效机制,加强运维养护能力建设。
(四)完善相关保障措施
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专业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统筹推动更新改造工作,避免“马路拉链”、多次扰民。建立项目库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建立专业经营单位、政府、用户合理共担改造费用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成本补偿”原则实施税费减免;建立调度、通报、检查等制度,强化督导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