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8号 联系电话:0875-2122159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 机构职能
  • 领导信息
  • 内设科室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市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报送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实施市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

(四)负责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和市级及以上人大常委会征求市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和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基层司法所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资格审查、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联系保山市人民调解员协会。

(七)管理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联系保山市律师协会、云南省公证协会保山办事处、保山市司法鉴定协会、保山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九)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法律职业人员参加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十一)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管理各县(市、区)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三)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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