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云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保山市反馈督察情况

发布日期:2023-02-14 18:43     来源:保山发布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云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保山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3年2月14日向保山市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李思明通报督察报告,市委书记杨军作表态发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杜春强主持会议。督察组副组长曹永恒及有关人员,保山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市政府班子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保山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子,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进一步健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强化党政主体责任,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综合考评,细化责任清单、层层扛牢责任。高位推动高黎贡山生物生态保护,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设立高黎贡山研究院,对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实行网格化和封山管理。大力开展国家文明城市、森林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实施绿美保山三年行动。积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山市政府所在城市空气质量持续向好,近3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分别为99.2%、99.7%、100%。近两年9个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率100%,东河水质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2017年以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建议、提案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推动解决了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保山市、昌宁县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腾冲市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施甸县善洲林场荣获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

保山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3年1月底,督察组交办的76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或阶段办结63件。

督察指出,保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与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比,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相比,与保山市重要的生态地位和担负的重要使命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还有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全领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在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上还有差距,排头兵意识不强,在抓生态环境保护上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足、办法不多、工作被动。《保山中心城市排污专项规划(2021—2035年)》至今未获批复,其余4个县(市)亦未编制相关的专项规划,城镇污水处理工作缺乏科学性、系统性的指导。施甸等县(市、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普遍滞后,雨污分流不到位,大量生活污水未能收纳进入污水处理厂。施甸县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不够,河道治理“表面化”“景观化”,白龙河污染严重,与“美丽县城”创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目标任务不相符。

2021年9月,腾冲市安委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11人验收组对腾冲红腾矿山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明鑫选厂及尾矿库进行闭库验收。但已闭库销号的腾冲红腾矿山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未设置截排洪沟、监测井等环保设施,厂区原址未进行修复治理,库区旁积水坑有明显的积水下渗痕迹,尾矿库尾砂大部分裸露在外,部分溢流外环境,尾矿库周围部分树木有枯死现象。

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推动解决一些难点问题方面,创新的思维、改革的办法不多,担当作为不够,作风不实,存在“等、靠、拖”的思想。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和黎明酱园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仍未完成搬迁。保山市产能置换项目推进缓慢,隆阳区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50吨合金钢电炉项目至今未完成产能置换。保山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不规范,县级水务、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开采和利用地热资源情况底数不清。

二是筑牢生物生态安全屏障有差距。风险防范意识有待提高,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治站位不高,工作推进有差距,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地方政治站位不高,对生物生态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深。少数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没有形成协同推进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工作合力,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科研条件薄弱,科技人才匮乏,与高标准严要求开展相关生物生态保护工作不相适应。

腾冲市北海湿地环湖截污工程尚未完工,湿地污水处理站进水口部分污水外溢,直排外环境。腾冲经开区、中和镇石头山片区依然存在私挖乱采火山石现象,遍布采石矿坑。该片区现存较多石材加工作坊,原料裸堆、加工未采取防扬尘措施等问题突出。

三是城镇“两污”设施建设管理短板明显。腾冲市、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均未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地下管网底数不清,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严重滞后。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长期偏低。施甸县气象河、西河沿岸分布众多老旧小区和城中村,大量生活污水未进入城市排污系统,直排河道。龙陵县大量生活污水溢流,未经处理直接流入河冲河。垃圾填埋场运行不规范。部分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不够规范,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及安全隐患。

“两污”治理项目进展滞后。保山市东河干流河道及城市污水管网清淤、中心城市餐厨垃圾综合利用、腾冲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一期)建设工程、龙陵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库区扩容等项目未达到规定的时序和进度。

镇区“两污”治理设施建设差距大。保山市镇区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保山市镇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处理能力不足,已建成镇区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污水量仅为污水产生量的50%,大量污水未能有效收集处置。

四是一些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问题较多。隆阳区东河叠水河桥、腾冲市桥头断面水质均未达到相应的水功能区划要求。昌宁县湾甸断面、卡斯断面,2022年1至9月水质比2021年同期下降1个类别。施甸大河支流东沟、白龙河水质均为劣V类。部分尾矿库管理单位落实责任不到位,当地政府督促整改不到位,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较大。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存在风险。保山市现有医废收集、运输、处置能力不足,4县(区)医废联合处置中心项目推进缓慢,部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环境问题较多。产业园区管理不到位。园区污水收集处理短板明显,普遍存在管网不配套、污水收集率低、污水处理设施低效运行等问题。云南保山产业园区、施甸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收集率低。昌宁产业园区、龙陵产业园区勐糯片区截污管网不完善,部分企业污水未得到有效收处。龙陵产业园区黄草坝综合片区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化学需氧量浓度长期偏低并逐年下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差距。隆阳区潞江镇、芒宽乡咖啡种植户及所在村庄基本无污水收处设施,咖啡鲜果脱壳废水直排。农药化肥减量工作不实、推动不力。腾冲市落实农药减量工作打折扣,2020年和2021年保山市明确要求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5%以上,但腾冲市将该目标调为42%,低于市级要求。2021年龙陵县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未达到当年目标要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仍处于低水平,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不完善。

督察要求,保山市委、市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紧密结合保山市发展定位,着力推进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

督察强调,保山市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保山市进一步调查核实,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并将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纳入整改方案,移交问责结果总体情况纳入整改落实情况,一并上报省委、省政府。

杨军表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对我们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工作督察,更是政治督察。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客观实际、切中要害、一针见血,我们诚恳接受、全盘认领、照单全收。

杨军表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督察反馈整改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以负责任的态度,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要立即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推进到位、落实到位、效果到位。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扎实做好高黎贡山生物生态保护工作,持续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在建设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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